江苏省沭阳县政法委、城管局领导干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我严重伤害无人过问。
  我叫周爱民,江苏省沭阳县人,曾是一名军人。

  退伍回来的这些年,我千幸万苦地做点小买卖,于2009年借款、贷款在沭阳县三匹马商业广场购置一套商铺(两证齐全),在毛坯房时租给张猛(时任宿迁市消防支队一位主要领导)用于开设宾馆。
  在张猛使用几年后,以商铺南边安全通道被堵,商铺存在安全隐患(张猛在宾馆装修时封堵了南边安全通道)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拒付租金67。2万元。
  2017年,沭阳县规划部门现场查勘认定封堵南边安全通道的墙体为违建,并出具违建认定书要求沭阳县城管局依法拆除。
  时任沭阳县城管局长史建军(现被双规)以“需要甄别”为由拒绝拆除违建,一个“甄别期”竟然长达数年,直到去年才在违建墙上开了个门,说是安全门。我的商铺因不能及时拆除违建而造成事实存在的安全隐患,由此不能正常使用而长期闲置,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沭阳县人民法院针对此“违建墙的事实存在,违反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判决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不支持支付租金人民币67。2万元。
  沭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周巍更是罔顾事实,在省长信箱上传“此墙存在合法,拆除反而违法”。
  在我这些年的各种途径合理合法上访维权当中,难得遇到沭阳县委书记卞建军亲自信访接待,但却遭致原政法委书记胡道良(因黑社会保护伞批捕)在信访接待现场公然欺骗:“你的问题已经解决好了,你回去吧”。
  回来后,一切如故。
  当我再次去北京国家信访中心合理合法上访后,被沭阳县警方以“寻衅滋事”投入监狱。

  更为奇葩的是对于同一问题(安全通道被违建墙封堵),沭阳县两个行政职能部门竟然长期出现两个迥然不同、相互矛盾的结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沭阳县规划部门要求沭阳县城管局依法拆除违建墙
  2、沭阳县城管局以“需要甄别”,而且一个“甄别期”竟是数年。
  3、沭阳县城管局周巍在省长信箱上传“此墙存在合法,拆除反而违法”的沭阳县城管局的文件。
  4、2019年下半年沭阳县城管局在违建墙上开了门,说是安全门。

  一个租金67。2万元,竟然突如其来地促使沭阳县前政法委书记胡道良、前城管局长史建军、综合执法大队周巍以及沭阳县信访局个别领导等拉帮结伙、滥用职权帮助张猛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炮制了后期沭阳县人民法院的租赁合同无效、不予支付租金67。2万元的判决。
  我的遭遇至今得不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