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本人先后到宿豫区 宿迁市 江苏省信访部门反应问题,他们最终都是搪塞,答非所问。
  我们请求社会和媒体关注介入,让相关领导引起重视,给我们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
  一,我家老宅原在宿迁生态发工科技产业园光前居委会,系农村,所属权是我父亲,已经去逝近10年,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为证据,我母亲现在近90岁,还健在,与我同住在另一个城市。
  二,老宅遭遇无辜拆迁。
  政府在没有通知我和我母亲的情况下,安排村霸将房子强拆,程序违法,法理何在!
  三,地方政府在拿不出拆迁合法所有文件的情况下,进行大面积强行拆迁,公信何在!还有法律吗?
  四,地方政府进行房屋拆迁,搞地方经济发展,拆迁要合法,要懂法,地方政府一直是欺上瞒下,在没有搞清楚房屋都有权的情况下,在没有拿出拆迁所有合法文件的情况下,安排村霸将房子强行拆除。
  请问:地方政府的相关领导,你们懂法吗?法律在你们眼里的意义何在?你们为了个人的政绩,真的什么都不顾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