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苏北的沭阳教育该如何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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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教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故特在此发表“免责声明”,以下文字依法而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更不许敲门查水表、推门送快递!
近日(5月23日),国务院发文称,要求执行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这个规定又一次拿出来强调,说明该条例在全国各地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这个法律条款“被违法”了,为什么鲜有人受到处罚呢。执行该条款的执行人和督查人又该是哪些?
根据以往经验,凡是强调的,一定是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31年过去了,教法的“不低于或高于”这一条执行的情况究竟如何,对于各地的普遍的违法行为,为什么多少年来都没有得以很好的纠正呢?监督部门又在哪里?
2017年04月26日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期盼今年这个通知能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教法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如今,很多地方让老师暑假里参加培训,很明显是违反了“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益,而假期的培训应该算作是教师的加班,依法应当付给教师一定的劳动报酬。至于教师八小时外的有偿家教获得报酬也是符合法律精神的,并无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教师八小时以外不得获取薪酬”,家教是一种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对辅导内容的合意,属于当事人自主决定的事项,法律没有规定得这么细节,这也是很多大小文件仅仅把有偿家主要教定性为“师德低下”而不是违法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利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这些文件明显是对教师这一职业带有明显的歧视。换个思维看,如果教师的工资待遇高,谁还愿意冒着“师德低下”的指责去进行有偿家教呢?
条文“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这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中国传统节日很多,而有一些学校总是借口“节俭办学,甘于奉献”,不给老师发放任何福利。对于违规发放的会受到处理,而没有按照规定发放的却从来没有听说受到处罚。既然地方执行不了,类似这样的法律条款倒不如取消算了!
教师法还规定:“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老师们如何提意见不重要,重要的是很多学校的领导会在各种会议上强调,你只管教你的书,学校商店、食堂、印刷室的运行不需要你们操心!平时不让提,教职工代表大会一年只开一次或者干脆取消。那么,学校的民主管理又从何谈起呢?校长负责制情景下的权力如何关进制度的笼子?
今天写这些文字算不算是“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呢?
教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沭阳不知道算不算城市,估计是法律普及率太低的原因吧,据我所知,沭阳还没有哪个小区针对教师实行“优先优惠购房”的。
教法规定:“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由于教法这个法律条款“在县乡两级领导中普及率极低”,所以,多少年来“为沭阳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的事也就只能是呵呵呵“不知者无罪”了,更不要说有执行此项规定的紧迫性!即便是执行了,条款中的“提供方便”几个字也值得玩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窃以为,能指望按时领取退休金就不错了,在社会看来教师都是高风亮节,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指望教师退休后还能“适当提高”,那又一个画饼而已。
教法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值得商榷的是,该条款“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指向不明,不知道让老师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算不算、不知道让老师晚上睡到田间参与秸秆禁烧活动算不算,不知道让老师一日捐算不算,不知道从2004年起收取教师养老保险算不算……理解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等高级了或许情况会好一些。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教师绩效工资与公务员年终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绩效工资是老师工资中拿出一部分,到了年底作为考核发放。而公务员的年终奖金是除了工资以外,年底作为奖金发放。请吃瓜群众不要老师拿教师年底的那点绩效工资说事,那是你知识的浅薄!
还有,沭阳乃至全国各地的日考、周考、月考,这符合教育法规和规律吗?最荒唐的是沭阳有些学校还让教师抄写教案。沭阳教育早已经“实现教育现代化并顺利通过验收了”,有些学校的管理者还简单地认为“写教案备课,教案写的详细工整,就说明该老师备课充分,说明该老师敬业。”,这种强迫教师做无用劳动的行为何时能得以制止呢?
寄宿制学校两周甚至一个月放假一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吗?各种教辅资料的泛滥而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能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吗?
天下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幸福地让教师享受教育”是一个民族应有的态度:《新唐书》说:自古以来,国之兴亡,不在积蓄多少,唯在百姓苦乐。而一个学校的兴衰唯在教师的苦乐一点也不过分。
“教师的品味决定了教育的品味”,教育现代化手段再多、再先进也代替不了老师的作用。没有教师社会生活待遇的提高,教育永远都是低水平的重复!
教法是为维护和提高教育的重要地位,保护教师合法权益而制定,不能让其成为一纸空文,不能把它当作是孙猴子的紧箍咒,更不能把它用来当作“整”老师的“利器”。
说完“教法”说“劳法”。
国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当下,沭阳县民办学校数量是:苏北领先江苏第一全国少有!沭阳有几所寄宿制学校遵守一天工作八小时工作制度的?8小时以外的加班费用,有几个学校遵守劳法严格执行发放的?
沭阳大大小小的民办学校,老师们工作时长几乎都超过8个小时,每周上班的天数几乎都大于5天,这就造成沭阳的公办学校也纷纷跟风,进行寄宿制、加班制。于是乎,沭阳教师违法现象普遍存在。难道沭阳教师不受“八小时工作制”“一周工作五天”的保护吗?或许有人会说,教育是一个特殊的行业……
一个“特殊”就能搪塞公然违法的现象吗?
对教师的尊重不仅是“理论层面的尊重”,也应该包括“现实层面的尊重”,即对其劳动付出、收入待遇的尊重。
或许,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大大小小,公公民民众多学校的负责人有这样或者是那样的借口,但是,法律还要不要遵守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在哪里呢?这些违法行为,谁来制止呢?执法的主体是哪个部门,哪些人呢?有监督的单位吗?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呢?
这些发生在教育身上的公然违法行为,就是对教育本身的一个极大的讽刺。
再来说说“未法”。
未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由此,我就想到临近市区的那位“火”了的局长大人,平时不知道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实施素质教育”是写进了未法的,但他作为地方最高教育管理者,居然说出:“在基础教育阶段,在中国当前的高考体制下,抓教学成绩,抓应试教育,有错吗?”
好吧,如果他真的没有错,那就是法律错了!
未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因为未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因此,上述的条款也适合我县高中阶段的学生,看看沭阳各所高中的作息时间表,有几所学校是依法办事的呢?
一些法律条款,比如未发第二十一条的制定,初衷是好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是这个弱势的群体不受伤害,然而,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却越来越严重,除了家庭教育缺失外,就是学校教育没有很好的制定出“未成年人处罚措施”来遏制或者是纠正青少年不良习气的养成。学校而不能用一句“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来作为对未成年人违法不闻不问的“借口”,这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任。还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校领导,应该深入班级去看看“当如何进行科学民主的班级管理”。
如果仅仅是“靠口头教育能培养出合法的公民,那么成年人的世界为什么还需要设立警察、法院和监狱”呢?
对于未成年学生的“违反学校规定”、“触犯法律的行为”如何进行管理?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 ;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今天,沭阳已经没有“专门学校”了,但是不能总是迁就那些不服管教的学生,应该予以明确的惩罚规定,让他们心中有敬畏才行,姑息和纵容最容易造就一群社会垃圾,甚至捅出类似于“杀死德国普方一家四口”的惊世大案。
我们既要有未法,更要严格执行未法。
尾声:
茅卫东先生说过:“现在还热衷于研究班级管理的老师骨子里都藏着一个独裁者”。
对学生进行批评、惩戒以及处分,都必须有合法的程序。看看现在的班级管理,所谓的“好老师”居然是“口”“严厉”“很是厉害”“让人害怕的不行”“有孙武斩杀吴王爱姬之才”……
在当前的国际潮流与环境中,如何培养学生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道德、遵纪守法、尊重师长的学生,这是学校学生管理的当务之急。2009年,在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专门设立了条款提出,“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力”。对于“适当方式”“批评教育”以及后续手段等,上述规定并未作具体说明。
赋予教育惩戒权,是对中国教育历史负责!现在学生除了学习以外,连做人的最起码的基本常识都没有,这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学校教育的失败!
“想搞垮一个民族必先搞垮它的教育,搞垮它的教育必先搞垮她的老师。”也难怪有人发出呼喊:教师很累、学生很苦,教育很危险。但愿那些打着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为了教育旗号的人,首先得好好看看有无违法的行为,千万不要再践踏法律,一不小心成为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千古罪人!
需要强调的是,沭阳地方人大还依法享有“讨论、决定的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重大事项”的立法权来维护沭阳教育的公平公正和教师的合法权益!教育界内外的沭阳各级人大代表们,你们的责任重大!
思考:
1、教师“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如何得以很好实现?
2、教师依法应当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如,城乡教师住房待遇等如何具体得以保障?
3、对于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何进行有效的制止?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应该如何突破“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而进行惩戒?
4、如何更好遵守劳法,让沭阳“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教师“每天工作八小时,一周工作5天”。
5、让民众依法参与到沭阳教育的社会管理中来,监督地方教育均衡化发展、监督各个学校的小班教学、监督有关部门的划片招生和初高中录取、监督各类有偿家教收费价格等等。
6、地方人大具有立法权来保障沭阳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建国以来,沭阳地方人大立法了哪些有利于沭阳教育发展的地方法规,保护了沭阳教师哪些合法权益,最终执行的怎么样了?真不知道当年仇大人的一句“来去自由”有无写进沭阳地方法规。
因此,制定类似于《提高沭阳教师待遇实行办法》、《百年大计,贯彻落实“把尊师重教写进沭阳校本教材”指导意见》、《全社会各行业关注和提高沭阳教师待遇实施条例》、《四方建四星,提前规划沭阳教育2020年普及高中的战略布局》等,为沭阳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地方法律保障。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