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苏州市人民法院纪检举报张家港法院金港鎮法庭法官赵霞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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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
苏州市人民法院
举报人:孙晓菲,女,自由职业,住本市
被举报人:赵霞,女,张家港市金港鎮法庭法官
被举报人赵霞,在审理(2020)苏0582民初12695号案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枉法裁判。
事实如下:
一、捏造事实歪曲事实
1、赵霞判决书中称被告承担原告院外买药是遵医嘱,这个事实是捏造的。医院出院记录有医生用笔填写的《无其它医药嘱付》,这说明遵医嘱买药是赵霞捏造出来的事实。赵霞判决原告在外购药由被告承担是错误的,是故意违背法律和事实的判决。
2、赵霞在判决书中称是被告一个人拳打脚踢原告吴旭,造成原告住院,这个事实是歪曲的。
双方是在汉庭酒店大堂里发生纠纷,是相互撕扯,且有员工和外人在中间调停和阻止,且很快110就到了。有住院记录证明,原告脸上有抓痕,没有出血,没有渗液,其它正常。
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港区派出所当天晚上就做出让原告赔偿3000元的决定。如果原告需要住院,派出所一定会让原告先住院,等出院后再做出赔偿决定,这个事实证明原告是不需要住院的。
就在发生纠纷的当天晚上,原告坐在港区派出所向被告索要2万赔偿,经过3个多小时的讨价还价,最后原告坚持1。5万的赔偿,少一分不行。
被告不同意1。5万元赔偿,港区派出所调解没有成功。
原告坐在派出所里3个多小时向被告索要2万元赔偿,讨价还价,这个行为证明原告是不需要住院的。
原告讹钱的目地没有达到,第二天住院,早上住进去,晚上就出院, 这是讹钱没有成功的一种报复行为。
3、赵霞在判决书中称《住院所作的检查都是遵医嘱》,这是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认定。
原告作头部CT是与被告有关系,因为有头皮血肿,需要作检查。当CT结果证明头部没有问题时,原告所作的其它检查都与被告没有任何关系。
原告吴旭在医院所作的(乙肝、丙肝、梅毒、血型、肺CT、肝胆脾胃肾的腹部B超、免疫检测、尿常规、血常规、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等)检查与双方的纠纷没有因果关系,与脸上有抓痕没有关系,与胳膊上有抓痕没有关系。
二、捏造证据,没有证据
1、赵霞判决书中称被告承担原告院外买药的法律依据是遵医嘱,有原告提供的医院出院记录,有医生亲笔在出院医嘱末尾处填写的《无其它医药嘱付》,这说明遵医嘱买药的证据是赵霞捏造的。
2、赵霞判决书中称原告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应由被告承担,没有证据依据。谁都知道,凡是想要住院检查身体的人,只要自己有要求,医生都会下医嘱。
对原告也是同样,只要她有要求,医生都会下医嘱。
医生下医嘱对患者身体进行各种检查是为下一步治疗提供依据,原告早上住院,晚上出来,只对身体检查不治疗。这说明原告知道自己是没有病的,是不需要住院的,是恶意的报复行为,原告所作的身体检查不应该由被告承担。
赵霞不尊重上述事实,故意违背法律和事实,将不应该由被告承担的费用要被告承担,纯属胡审乱判。
赵霞在审理(2020)苏0582民初12695号案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必然导致枉法判决。
请苏州市人民法院对赵霞枉法裁判行为调查并做出处理!
请苏州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提起再审,给本案一个公正的判决。
举报人:孙晓菲——联系电话18051872676
2020年12月15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