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新沂市草桥镇因强拆拆成网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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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草桥镇强拆在网络出名,多例负面帖子在网上走红。网民洗称草桥镇为网红镇。
《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就明确指出:“四荒地实行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在经过治理开发的!四荒!地上种植的林果木、牧草及其产品等归治理者所有,新增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治理者拥有使用权,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据悉,江苏省徐州新沂市草桥镇街道老年活动中心以及绿化苗圃,是由荒地、垃圾场、芦苇荡和大坑填填土造地初建于2000年,在镇村两级政府认可的情况下,由退休老教师张老师出资承建,一度被作为民间公益项目的典型,市领导多次视察调研,给予很高评价,新沂市电视台、《徐州日报》作过公益典型报道。
然而,张老师苦心经营的老年活动中心以及绿化苗圃在没有谈妥补偿的情况下,日前被草桥镇领导带队,组织城管、救护车浩浩荡荡,进行了所谓的强拆。
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征收土地必须先补偿到位,才能拆除地面附属物,否则,实施强拆,被毁财物达到刑法追诉案值,即会涉嫌构成毁坏公私财产犯罪。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