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造假,事情让人背锅,俞波涛二三事说不清【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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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波涛学术造假骗取博士学位
2020年6月9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发出任前公示:俞波涛拟提任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据其个人简历显示,俞波涛1968年生,江苏建湖人,长期在江苏省检察系统任职。其间,2004年09月 2007年12月,在南京师范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并获法学博士学位。然2007年俞波涛在《江苏社会科学》第二期刊登《秘密侦察原则研究》一文(后期有关俞波涛新闻报道材料反应,该文可能是俞波涛博士毕业论文),经权威学术不端检测机构中国知网检测,该文11063字中有10934字为剽窃他人成果(检测报告附后)。
根据我国博士学位相关管理规定,研究生就读期间,须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才能获博士学位。如果这篇论文造假,或博士论文直接造假,则博士学位应予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规定:检察官必须具备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试问,学术假造、骗取学位之人,道德品行如何?社会公德如何?俞波涛连公务员和检察官的基本条件都不符合,适合担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吗?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