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社富乡东韶村下街小组部分村民违法占主河道建房,致农田严重受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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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社富乡东韶村下街小组部分村民违法占主河道建房,现已建好地基,占去河床行洪一半宽度,妨碍行洪,7月13 14日的大暴雨,由于泄洪受阻,已致沿河农田严重受淹,沿河房屋被洪水浸泡,已成危房,使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损害。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房屋都是违法行为,恳请政府有关部门,迅速纠正这种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确保行洪畅通无阻,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