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供电公司工作失责导致我儿子被电电击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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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五根是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界埠镇胡家脑村农民,今年53岁,我妻子叫杨爱梅是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界埠镇坑口村农民,今年48岁。
2013年5月10日上午9:50分左右,我们唯一的儿子在吉安市庐陵生态园工程现场被电击因公牺牲。我儿子叫陈吉,1988年12月出生,今年25岁,长沙理工大学毕业(国家211重点大学),19岁就入党成为一名中共党员。在2011年9月参加江西省吉安市考试,考到吉安市水利局,是该水利局建管科的优秀骨干(干部)。
2013年5月10日上午9点,市水利局安排;陈吉、刘冬古助理和郊区供电局工人晏纪仁三人去庐陵生态园查看高压线路,准备移栽。不幸的是,在工作现场穿越一处高压线下过道时我儿子被高压电电击牺牲,根据现场情况,吉安市供电供公司存在明显的工作失职和重大的安全事故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10千伏高压线的安全标志离地10——15m,可现场高压线离地只有1。48m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当地老百姓同供电部门反应过多次,这样下去总会出人命的,供电局始终没处理,旁边也没有任何安全提示。晏纪仁作为一名有多年工作经验的电工,应该清楚在通过高压线下通道时要先确认是否有电,可是他对旁人没有半点的提醒,他作为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这存在明显的工作失职,就这样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消陨即逝了。
因此,我们认为吉安市供电公司存在严重的工作失职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如果加强了安全管理,做好了安全提示和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当时及时提醒一下,这种不该发生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可是更可悲的是从5月10日儿子被电击死到现在(一个多月了),供电局对死者家属都没有一个说法,对家属不闻不问,就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家属感到痛不欲生!就昨天(6月18日)我们家属主动找到供电公司讨个公道,他们对我们态度不好还一直说电击死人没责任。大家看看这些狼心狗肺的领导,都不把我们老百姓当人看,社会主义社会还有没有公道,还有没有天理。在这里家属真的很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给我们评评理,为我们主持公道,让我死去的儿子在九泉之下能够瞑目安息!!
下面附图几张当时的事故现场和死者电击身亡照片:
此图为司法鉴定部门尸检图片
此图为事故发生现场
此图为死者电击身亡照片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