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7月2日电(新华社记者王运才、林艳兴)《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或“国45条”)日前正式出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老区、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
  “国45条”打造老区中的“特区”

  “在原中央苏区范围内,赣南具有特殊地位,面临特殊困难,要把支持赣南加快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协同推进原中央苏区整体振兴发展”;“国家在资金、项目和对口支援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若干意见》通篇贯穿着这样的原则。

  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这是《若干意见》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区域的五大战略定位。

  围绕五大战略定位,《若干意见》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支持赣州、吉安、抚州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支持赣州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支持赣州、吉安创建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支持赣州、抚州创建全国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综合试点城市,支持赣州开展全国低碳城市试点,研究设立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等。

  赣州市委政研室调研员黄明哲说,据不完全统计,《若干意见》出现了9个“试点”、5个“试行”、4个“探索”、2个“试验区”、4个“示范区”、13个“重要基地”和30个“重大项目”,并有5个“扶持”、7个“补偿”、9个“补贴”、11个“优惠”和128个“支持”。《若干意见》实施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将成为许多政策先行先试的全新“特区”。

  “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这一表述被赣州市发改委副调研员朱俊东称为《若干意见》给予赣州的“最大政策支持”。据此,位于中部地区的赣州18个县市区将全面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将使赣州成为“中部的西部”。

  赣州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的数据显示,按照2011年的基数,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后,仅“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将从原来的25%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项,就有近5000家企业可减轻税收负担2.77亿元。

  赣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彭业明说,政策条件全面“西部化”,作为老区中的“特区”、扶贫的示范区,加上赣州毗邻沿海地区的优势,未来赣州承接产业转移将大有可为,经济社会有望迎来一轮发展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