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黄桥镇卫生院
  事发时间:2012年7月4日晚七点二十分左右
  受害人:孙美聪,28岁

  事故的经过

  7月4日,孙美聪在给黄桥卫生院运土的过程中,因车子后斗与医院大门门框相撞,门框整个倒塌,横梁及上层建筑压在驾驶室,将其压住,导致死亡。

  几张白条要了一条命

  7月4日,受害人及其合伙人孙小龙应卫生院的要求为其运土,并以加盖了黄桥镇卫生院公章的白条作为计数依据。虽然双方没有书面的协议,但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与黄桥镇卫生院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在为卫生院进行作业时,卫生院必须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并为此承担责任。

  卫生院设计布局不合理,建筑偷工减料,埋下了安全隐患

  黄桥镇卫生院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建筑物设计、建造不合理、不合格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首先,卫生院建设手续审批不齐。据当地村民透露,该卫生院的土地使用、规划设计都存在审批不严情况,脱离了相关部门的监管,埋下了安全隐患。二是大门设计不符合规范。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乡镇医疗服务机构大门的空高必须要能够安全通过消防车辆,即空高达到四米以上,但黄桥镇卫生院大门空高只有约3米左右。
  三是大门建筑不合格。黄桥镇卫生院的大门门柱的钢筋是直接用冲击钻在水泥地面上钻四个孔,再把钢筋插上去,钢筋底端离地面只有11 15公分。门柱没有浇筑底座,导致大门根基不牢,受力不强。被事故车子一撞后,整个大门连根倒下。
  四是卫生院设计布局不合理,不符合消防要求。整个卫生院只有一个大门,没有预留安全通道。事故发生时,卫生院内部有救护车一部,但由于门口被堵,救护车无法开出,不能将受害人迅速送往大医院,而是眼睁睁地看着受害人错过最佳抢救时间,直到四十分钟后等到吉水县医院120急救车赶到方才输氧施救,几分钟后医院宣布受害人死亡。

  医护人员冷漠麻木

  在此次事故中,医院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黄桥镇卫生院抢救不作为。事故发生时,卫生院两名护士及一名卫生院领导,一同工作的村民孙小龙首先发现,但就在孙小龙忙于抢救并一边与家属联系的过程中,卫生院始终未采取任何医护急救措施。作为医疗机构且是事故发生地,有义务、有责任、有条件,也有能力采取急救措施。但这些医护人员丧尽天良、麻木不仁,袖手旁观,抢救不作为,错过最佳抢救时间。

  综上所述,在此次事故中,黄桥镇卫生院负有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必须给受害人家属一个说法。受害人父母现已年届六十,留下三个年幼的孩子,最大才五岁,最小的只有八个月。还没来得及听到最小的孩子叫一声“爸爸”,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

  希望广大网友共同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给家属一个合理的交代。同时,希望能引起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避免此类安全事故悲剧的再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