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发生“8。4”较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内幕
文章目录
腐败工程出大事
——丰城市发生“8。4”较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内幕
8月4号上午10时,丰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及剑南派出所新建项目施工工地发生较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丰城市公安局,施工单位为江西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西鑫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据了解,此项目的实际控制人为丰城煤炭公司职工徐海华,他通过向原丰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现任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曾卫民行贿100万元。取得此项目的承包施工权。通过挂靠江西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此项目进行施工。但此项目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及各种证照。由于内外勾结,疏于管理,造成死亡三人的重大安全事故,天理何在。
徐海华通过行贿,帮助公安局长曾卫民装修别墅等手段,取得信任,徐海华为原丰城市秀市丰纪果园煤矿的实际控制人,经营期间发生械斗火拼事件,造成一人死亡,也是通过丰城市公安局摆平。
以上事例,有据可查,徐海华作为丰城市煤炭公司的职工,作为一名国企干部,长期拿空饷并从事相关违法活动,号称丰城市公安局地下组织部长,在丰城呼风唤雨,此事丰城人民都知道,希望组织领导能够对上述反应的事实予以调查。
一名群众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