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堂堂正正的、富有正义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守法公民。两年来,我们始终不惧各种威胁和危险,克服了种种困难,坚持不懈地实名举报刘如银集团重大犯罪。举报刘如银集团重大犯罪是我们在行使《宪法》赋予我们的正当权利,是在尽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们掌握了刘氏集团大量的犯罪证据。铁证如山,不容置疑。
  我们始终坚信党中央惩处腐败的决心和法律的公正!坚信共产党的政府一定会将刘氏集团骗局一查到底,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附:实名举报国税局长刘如银贪污索贿数亿元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重大犯罪
  举报人 :
  唐山市宏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海斯特物流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7日

  实名举报国税局长刘如银贪污索贿数亿元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重大犯罪

  被举报人基本资料
  姓名:刘如银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务:曾任唐山市国税局副局长、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国税局局长、唐山市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现任北京山海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罪名:贪污索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一、贪污索贿
  事实一:索贿土地2700亩。
  2001年12月,时任唐山海港开发区分管招商引资的副主任刘如银,引进所谓投资商香港沿海集团公司,操纵成了中港合资企业唐山新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戴河公司)。刘如银伙同新戴河公司总经理香港人张国河以投资50亿元为幌子(注:新戴河公司至今没有投资),故意压低政府土地出让价格,最终骗取河北省乐亭县政府信任。2003年1月16日,新戴河公司以300元亩超低价受让了11993。2亩旅游用地。
  当天,刘如银便收到新戴河公司巨额贿赂的604亩土地。土地证号码为乐国用(2003)字第0006号(土地证见下图)。

  操作办法是将604亩土地办理到唐山一帆旅游开发公司名下。而一帆公司75的股权为其当时正在读高中的侄子刘孝静拥有(股权证书见下图)。土地转让金是通过刘如银的秘书宣爱心的妻子张学雯(时任新戴河公司财务经理)采取做假账的方式支付的。具体操作是,编造一帆公司承接新戴河公司工程,由新戴河公司先支付给一帆公司工程款,然后再由一帆公司做为土地转让金支付给新戴河公司。
  2004年7月12日,刘的侄子控股的唐山一帆旅游开发公司收到新戴河贿赂的土地159。91亩。
  刘如银凭借其唐山市国税局副局长的领导身份,使得新戴河公司偷逃税款上亿元。刘如银以权谋私,其迫使唐山宏文集团公司退出新戴河,将股权转让给刘的关系企业,以便捞到好处。
  2003年5月16日,刘如银据此向新戴河公司索贿土地2000亩(土地证号为0035号,如下图)。


  具体操作是,新戴河公司将2000亩土地转到北京神和商贸有限公司名下。而神和商贸公司是刘如银先前在北京成立的,法人代表为其四弟刘如宝。本次合同转让价格只有0。5万元亩(合同如下),远远低于新戴河公司同期土地转让价格(如前述卖给北京红狮涂料集团公司的价格是5万元亩)。实际上,神和公司只支付了200万元土地转让金。


  事实二:以权谋私。
  刘如银以唐山海港开发区副主任的诱骗唐山宏文集团退出新戴河,2004年9月,便将新戴河公司的控制权全部转移到自己名下。
  事实三:贪污公款,金额巨大。
  2004年,唐山华澳电厂(位于唐山海港开发区)破产清算时,发现刘如银在该厂个人支出了300多万元,涉嫌贪污(此事唐山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存档的会议纪要和清算报告均有记载)。
  二、巨额资产来源不明
  刘如银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国家公务人员,,辞职前,已在北京拥有别墅一套、河北省玉田县静园小区别墅四套,门头房三套,奔驰600、保时捷SUV等名车以及注册资金3325万美元的河北中钢钢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特此举报。
  举报人 :
  唐山市宏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海斯特物流有限公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