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法官让胜诉农民等十年【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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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新闻媒体:
我叫孔令合,1957年3月27出生,身份证号:132128195703271217,是邯郸市成安县一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农民。
由于邯郸市广平县双庙乡北温村的周克广借我十六万长期不还,我将周克广夫妇诉至广平县法院。在我的请求下,广平县法院于2013年8月1日,查封了周克广的部分财产(图一)。并于2013年十月十四日做出我胜诉的判决书(图二),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我本金十六万元及利息。谁知,被告周克广不但没有偿还欠款,反而偷偷转移了法院查封的叉车。我发现后立即告诉了广平县法院执行局主管这个案件的张刚法官。期间,我多次到广平县法院请求张刚法官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同时执行已生效判决书判决被告偿还我欠款的相关事宜。出乎意料之外的是,张刚法官不知出于什么想法。所言所行完全违背了一个法官的准则,对我的请求事项推诿扯皮,对我进行刁难、训斥、恐吓。张刚法官甚至不承认当时查封过周克广的叉车。尊敬的领导,难道庄严神圣的“广平县人民法院查封令”是糊弄广大人民的吗?更令人气愤的是2014年元月14日,我再一次找到张刚法官请求他执行时。张法官说:“你也不用一直催,像你这样的案子长时间不能执行的多得是。”我接着追问张法官具体什么时候能执行我这个案子。张法官竟然说等个十年、八年也正常。当我要求依法拘留被告人时,张刚法官竟然让我出五百元的费用,否则无法前往执行。张刚法官如此执法态度真的令人难解!难道是被告给他送礼啦还是因为我没有给他送礼?各位领导,判决书是法院出的,执行局的法官是吃国家俸禄的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局维持已生效判决书的合法权益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难道说我一个年老无助的农民手持胜诉判决书真的遭遇了“执行难”?难道说真的无法追回我的血汗钱了吗?盼望上级领导在百忙中能够重视我这个案子。督促广平县法院落实已生效判决书,使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联系方式:15830023379
无助农民:孔令合
二0一四年一月十九日
法院的查封记录
法院判决书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