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女庄村位于石家庄市西北方向100公里的太行山区,士地肥沃,民情淳朴。然而,村里的两位干部——王秀梅(现任支部副书记、村监主任)和支部委员郑胜利却给村民们制造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2016年,国家专项资金100万元帮扶该村养驴项目,加上17户村民入股集资共计51万元,合计151万元用于驴厂的开设。但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王秀梅和郑胜利利用各种手段将集体财产据为己有,最终导致驴厂倒闭,151万元最后只剩下30万元,而且30万元至今不知去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
  建驴厂时王秀梅将工程承包给了没有任何建筑资质的亲弟弟,价格由其弟做主。本来预算15万元建成的驴棚,却花了22万元,至今没有公布建厂时的任何账目。驴厂建好后,村民代表多次去行唐、藁城的驴市考察,市场价格为18元斤,驴好价低。王秀梅不要,而是去山东购买24元斤的次驴,有的驴老的连草都吃不进。更为严重的是,有一部分驴都没有过种,而是按照个头大小估价买的。
  奇怪的是,2017年春,驴厂卖驴50头,收入32万元,没过几天,32万元全部花完,股东多次追问款项的去处,王秀梅都拒不明确答复。2017年驴厂买第二批驴前,县扶贫办给了50万元,王秀梅和招标商赵奎 协商买60头,赵再返还驴厂6万元。结果是:返还的6万元也不知去了哪里……


  王秀梅是驴厂法人代表、董事长,郑胜利是会计、出纳、保管员、采购员,当时豆饼市场价格是1。 1元斤,郑胜利账上报2元斤 ;花生蔓市场价格是0。4元斤,账上报1。1元斤。驴厂没有占王秀梅家的地,王秀梅却每年领520元的赔地款。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本来贫困的女庄村民更加贫困,可王秀梅和郑胜利却富了起来:王秀梅花了27万元在灵寿县城买房一套;郑胜利是贫困户,却花了30万元盖起新房。
  除了驴厂一事,王秀梅与郑胜利还有一系列侵犯村集体和村民权益的事件。例如:
  1、村服装厂建成后,王秀梅去买缝纫机,以高价买回次品40台,并从中获取回扣。还从服装厂借走3万元,至今没有归还。
  2、女庄村厕所改造,国家补贴1000元个。此项目应由村委会去做,以壮大集体经济,但王秀梅不招标,私自把工程分给了王三双,王秀梅从中获利2万元。

  3、王秀梅给朋友上礼也要报村委开支,总计高达6万元之多。而且,其任支书时借走驴厂99700元,借走服装厂3万元,买驴回扣6万元。以上借款至今没有归还。
  4、不合理地使用低保户、贫困户款项。王秀梅和村主任王红伟、会计王建平把低保户的存折和身份证全部收到大队,他们自己去银行取款。回来后给低保户50 707元不等,剩余部分装进自己腰包。陈庄邮政,寨头信用社存有他们的支款签字回执单。
  5、女庄村通往马家庄的道路硬化是马家庄在阳泉工作的同志出的钱,郑胜利却说是村委硬化的,牟取1。83万元装进自己腰包。
  ……

  以上种种,村民们强烈要求公开、公布王秀梅任职期间的一切村委账目,特别是驴厂的账目,归还驴厂17户股东每户3万元的投资。他们说,“诚恳希望市纪委领导在百忙之中来调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