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荣盛(香河)地产为什么不拿合同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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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至2018年初期间,千余户来自北京、河北等地的家庭在房产销售的“引导”下,购买了荣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或该公司)开发的位于香河县蒋辛屯镇的阿尔卡迪亚 ?花语城(以下简称花语城)项目的商品房,分别于不同日期和开发商签订了开发商出示的格式化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和《商品房购买补充协议》,有的人以首付 贷款的形式购买,也有人以一次付清的形式购买。几乎每个购房者都是倾囊所有。
该合同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于2018年8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合格的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同时,该合同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还约定:(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
但是,至今为止,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最迟交房时间接近6个月,该公司仍未交房且未告知具体交房日期,对违约金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行动。
该公司无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长时间不和买房人沟通,甚至合同上留的两部电话都无人接听,业主无法和开发商取得联系。单个业主找到已经显得冷清的售楼处,却没有人理睬,更见不到负责人。有的业主邮寄给开发商老板的快递信件被拒收;有的业主个人发挂号函给该公司,虽然被签收也没有任何回复;有的业主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多次与该公司沟通也无果。这些,更给业主们增加了很大的心理负担,他们甚至担心他们的血汗钱被打水漂。
业主们愤起维权,找到开发商。但是,他们只是为延期找借口,避而不谈业主要求执行合同约定的诉求,避不回答业主对该公司为什么撒谎、诱骗业主签订合同的质问。而蒋辛屯镇政府高主任不仅千方百计为开发商开脱责任和忽悠业主,而且当众撒谎,他当众公开说“业主可以选择退房”,之后他又说他那是开玩笑的,简直是亵渎政府的信誉!
面对这样无赖无良的开发商和地方官员,业主们愤怒、无奈!他们不明白:为什么开发商和当地政府言而无信,无视有法律效率的合同,不惜败坏自己的信誉、败坏自己的形象呢?大家评一评!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