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3号中山西路与新园街T型交叉路口发生重大车祸导致一死俩伤,鹿泉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07月1日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130185120200000123号。
  一我叫李冬忍,女,56岁,汉族(死者母亲)对这次事故做出的认定书表示有重大疑点
  1 :责任认定书仅写肇事司机减速慢行,未写明涉嫌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肇事司机在驾车通过交叉口时,不仅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而是继续高速行驶2 :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写肇事司机观察情况不够与事实不符,实际情况是肇事司机在经过路口时观看副驾驶人员手机,在能看到我的情况下超速未刹车未减速,导致在撞击发生前未采取任何减速避让措施。
  3 :我问一下鹿泉区公安交警大队谁在为肇事司机这个故意杀人犯充当保护伞,你们包庇杀人犯这么明显你们不怕犯法吗,难道有钱有势就能为所欲为吗,我女儿一条鲜活生命就白白葬送了吗,你们的良心何在,你们徇私枉法,把杀人犯的犯罪行为说的这么轻描淡写
  二:试问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受贿了杀人犯多少居然能以身犯法,这么颠倒是非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