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黑的势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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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晚上,涉黑开发商带领一群人到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清风街林钢办事处院进行强拆,和住户林浩发生冲突,将林浩锁骨打断,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家属报警1小时后才见到接案民警。我本是受害者,属于防卫,但是殷商派出所伙同殷商治安大队却2015年6月29日给我判定为故意伤害,伤害的是一群有案底,带着镐把。钢管之类武器的工地工作人员,把我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办案民警李银铭。刘爱学多次在看守所要求我同意签搬迁协议,只要同意就可以出来,我没同意。9月12日 13日李银铭和另外一个警察带着我老婆来看守所让我签搬迁协议,因为老婆带来了我奶奶癌症晚期已经神志不清的消息,我不得不妥协签下了本就不合法,没有回迁日期的搬迁协议,于9月14日被取保候审。我就闹不明白了,警察当初给我认定的是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为什么要我签了拆迁协议和李俊峰。王俊龙的谅解书才能够取保候审?抓不到伤害我的人,又为什么要我给李俊峰和王俊龙写谅解书?警察说抓不到打我的人,那为什么要我谅解李俊峰和王俊龙?在 “打虎拍蝇”“打黑除恶”的时候,警察不查开发商涉黑,却帮开发商对付我们平头百姓,能逼迫我在看守所签订搬迁协议,为什么不能拿出精力去帮我们受害者调查取证?难道真的不怕舆论压力?我不知道开发商的保护伞多么厉害,清风街道办事处,殷都区区长都管不了,我也找过省里领导黄道功,依然没有说法。希望纪检部门可以为我们百姓伸张正义,打掉涉黑团伙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将我被迫签订的搬迁协议取消并拿回我自己的房子及房产证。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