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常听大人们说起“59年”。比如谁家的孩子扔块馍馍头,或者丢下半碗饭,大人们总会带着责怪的口吻说:“要是在‘59年’,这块小馍头能救一条命!”,“这些孩子是没有经过‘59年’呀!”……当时对“59年”一词不甚了了,只是模糊地觉得大人们大概是对孩子们不珍惜粮食很遗憾,谴责几句,并不往深里想。即便有时挨上大人几句骂,也不会去介意,因为毕竟小学语文课本里还有“锄禾日当午”那首古诗。
     后来渐渐长大了,上了高中,我才对“59年”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原来,“59年”指的是公元1959年,恰处在我国发生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段内,在我的老家——河南省信阳地区息县包信镇姜寨村,自1959年中秋至当年冬末的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出现空前的大饥荒,全村由397人饿死仅剩下90多人,有多户死绝,我家原9口,仅余3口(父、母、姐),村里有多人吃过人肉(现还健在的有几位),有些人多次吃了多个死人的肉。从全国范围看,河南信阳地区的饥荒最为惨烈,丁抒先生在其文章里这样记述“……信阳地区‘一个村落一个村落的人被饿死’(白桦语)。仅息县就有六百三十九个村子死绝。固始县全县无人烟的村庄有四百多个。死绝的户数,光山县就有五千六百四十七户,息县五千一百三十三户,固始县三千四百二十四户。……”这就是所谓的“信阳事件”。
     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里,曾发生过多少值得后人汲取的事件,但由于当时危及一些人的利益,很多没能记载和流传下来,无奈地被淹没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中,给后人留下的只有无限的遗憾。今天,就是这样一桩可能是空前绝后的历史事件,在我的学生时代,从教材到教师,再到官方口径,要么绝口不提,要么轻描淡写,要么归结“自然灾害”。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此事也是无人敢涉(近几年稍好),好像没有发生过这一惨事似的。在我的家乡,常听到一些老人感叹:“再过50年,还有人知道‘59年’的事吗?”,“我们现在把‘59年’的事说给你们年轻人听,你们将信将疑;等到你们说给将来的人听,他们还会相信吗?”……是啊,等这些老人都去世了,又有谁来见证这一事件呢?眼看家乡经历此事的老人越来越少,我的心情十分焦急。我也早想做这方面的记载工作,但因自己并没有亲历‘59年’,而且终日忙于教学工作,无暇去倾听和记录。1999年之后,我因生计离开家乡来到浙江平湖,离家乡远了,这件事情做起来就更加困难。
     2005年暑假,我回到老家河南信阳,终于有时间在家乡小住几日,其间和乡亲们座谈,请他们叙说自己“59年”的经历。每个小人物为活下来而苦苦挣扎的的经历,都是一段渗透着血和泪的悲惨故事,真是惨绝人寰,令我惨不忍闻!他们大都60岁以上,称呼着我的乳名,让我倍感亲切。我注意到,老人们提起“59年”,在他们刻满皱纹的脸上,掠过的总是悲哀和惊恐的神情。这是可以理解的,在他们尘封的记忆里,是家中多位亲人活活饿死的凄惨场景。40多年来,他们也许对亲人的哀思时断时续,但一定从未忘记。纵使时光流逝,把记忆洗涤至淡漠,但终究可以拾起那曾经是刻骨铭心的记忆片段来。现在,又偏遇上我这位“多事之徒”,竟把这些片段收罗了起来,于是就成了这本《“信阳事件”中的家乡》(暂取名)。
     关于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的记载,丁抒先生在其《人祸》中、曹树基先生等一批作家和史学家在其文章中都高度宏观地进行了记录和分析。笔者认为,从总体和宏观上居高临下地把握这一历史事件当然是必要的,但深入下去,从微观上记录最底层小人物在这场人类史上的大劫难中,幸存者是如何活过来的,死去者是怎样悲惨死去的,当时的人们是怎样的社会心态等,同样必要。我早已给自己定下原则,即记录的故事必须真实可靠,记录用词要恰如其分。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尽可能听当事人亲口叙述。笔者是搞理科教学的,既没有把悲凄故事调理成文诌诌辞章的手笔,也没有把哀苦事件演绎得让人畅快淋漓的心情,笔者要用朴素的语言,表述出家乡人在这场大饥荒中的实际生活情景,亦即力争要做到朴素和真实。假如您读了我的文章,达到了这样的目的,我就念“阿弥陀佛”了!再一点,笔者原本打算文中“只记不议”和“只记不抒”,来个“面无表情说事”,以为这样可以给读者一种信任感,然而人非草木,我终于认清自己其实是性情中人,所以文中不少地方在“记”的同时,因情节使然,还是有意无意地加进几句或小段的“议”或“抒”。在此笔者请求读者给予谅解。
  旧事记忆
     今年暑假,我携妻、子一行三人,回到老家河南息县包信镇姜寨村。到家的第二天,我起床很晚。母亲依旧勤快,早早地把饭做好,等我起床用餐。自2002年暑假至今,我们母子整整三年没有见面。母亲今年已70高龄,身体又不好,还要给弟弟看孩子。自从2000年冬父亲去世,母亲可谓既孤独又忙碌。这些年中,每年我都会尽力所及给她寄去些钱,她自说生活过得还不错,我看她气色也较前好多了。
      
     早饭后,我们母子坐在过道里聊天。不一会儿,东院的姜汉义和北院的姜树远走进来。两人都是我家的邻居,简单寒暄之后也在过道落了坐。大家先是感叹岁月匆匆,接着便畅谈今天的幸福生活,再后就聊起父辈们从前如何如何吃苦。最后,把话题转到家乡“59年”的饥荒上。
      
     “饿死了很多人。开始人不敢逃,队长姜树森说了,逃跑的人将永远见不到姜寨树梢!” 姜汉义说,“后来实在不行了,有人还是偷偷逃到外乡。不然,我们全村恐怕要死绝!”说到此,他显得有些激动。
     这里提到的姜树森,“59年”时是村干部。这个人实在是坏透了,我曾综合多人对他所作所为的描述,却始终没有发现能体现他人性的一面。他把各家各户的锅全部收去砸碎,让村民们吃大食堂。吃不饱,他又不准人家开小灶,“不准私人冒烟”。村民们无奈,只好半夜里偷偷在自己家用盆或罐煨一点野菜。可他十分灵通,总能顺着烟味寻过去,端起盆罐不由分说摔个稀碎。母亲曾亲眼目睹一村民因为吃不饱,把自己偷着煨的野菜兑在稀饭里,被他发现后,他竟连碗带饭端起来扔到水塘里,嘴里还说:“湖南大米白亮亮的,不好吃吗?你偏兑那绿儿叭叽的野菜干什么?”;村民们在大食堂只能喝到极稀且限量的稀饭,但他和亲属及其他干部却可以吃到馍馍,还经常加夜宵。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在全村397口人饿死300余人的情势下,他的老婆居然还生孩子;村民稍不顺他意,只消他一句“滚吧,上午没有你的饭了”,这位村民就要饿肚子;由于他执行上级政策“积极”,竟成了外村学习的典型,前来学习取经的外地干部络绎不绝。然而浮夸终究是浮夸,饥饿终究是饥饿,正如常言所云:“纸包不住火”——村民们带着菜色的面孔,瘦弱不堪的身躯,不就是对外地取经者无声的倾诉吗?于是,每逢外地取经者到来,他都强令村里因饥饿而瘦得不像人样的村民,躲到偏僻的厕所里去。
  59年”的冬天分外寒冷。几个月来,因一直吃不饱,大家身体格外怕冷。几天前,干部要求几个人共睡一个被筒或一个间房,大家互相依偎,也好御寒。狗(姜树远的乳名——笔者注)娘就和姜振安妻子朱氏、狗妮儿等四个女人睡在一个小房间里。
     狗娘是一个经常吃人肉的主儿,之前她多次夜里去割死人肉,回来自己偷偷在罐子里煮食。她的胆子特别大,在刮风下雪的夜晚,去割荒滩野地饿死的人的肉,她一般都是独来独往,从不害怕。再者,她吃人肉的事除回避生产队干部和一些积极分子外,一般社员则一概不避讳。这一点是其他吃人肉者不能比的。
     这天夜里,狗娘又从野外把一个饿死的小孩的两只胳膊截掉兜了回来。在房间里,她把小孩胳膊截成一节一节的,先用坛子炖了一只胳膊。肉尚未煮熟,房间已经充满奇香。
     终于煮熟了。狗娘揭开盖子,用筷子扎了一块热气腾腾的人肉,一边用嘴轻吹热气,一边贪婪地咬下一口,嚼了起来。
     “真香啊。大家都来尝尝吧!好吃得很啊!香得很啊!” 狗娘一边嚼着人肉,一边说。
     开始,饥肠辘辘的几个女人还犹豫不决,但闻到满屋的香气,又看到狗娘吃得那样津津有味,她们再也无法拒绝。两个女人赶紧过来,每人捞起一块就吃。狗娘见和自己睡一个被筒的朱氏仍然坐在床上犹豫,就用筷子夹起坛里仅剩的一块人肉,交给狗妮儿,让狗妮儿递给一床之隔的朱氏。谁料狗妮儿接过来,自己吃了起来。
     朱氏没有吃到口,心里有些不快。狗娘说:
     “没关系,我再炖另一只就是了。”
     接着,她把剩下的另一只胳膊也给炖上了。
     第二坛人肉煮熟后,朱氏不再犹豫。她下了床,来到罐子旁边。狗娘用筷子在罐子里给她挑选一块肉质好、炖得烂的人肉递给了她。她战战兢兢地吃了第一块,感觉很好,只是还没有吃饱。她又向狗娘要了第二块。
     据朱氏自己后来说,这是她唯一一次吃人肉。
  吃人肉(二)
     ——煮人肉,炼人油
     姜寨吃人肉最多的,孩儿娘应算其中的一个。
     一天夜里,她和弟弟姜树彬一起,从“万人坑”旁边的干沟里背回一个饿死的人。尸体是一个十五六岁的男性。由于两人身体饿得都很虚弱,他(她)们轮换着才把尸体背回家。二人先把尸体的头割下,用刀费力地把颅骨砍开,取出人脑,放在大窑碗中,足足有一大碗;再打开膛,取出心、肝、肺等。最后,把四肢和躯干各个部位的肉全部剔出。人肉装了满满一盆。尽管这个人是饿死的,但其皮下还是有一层薄薄的脂肪,他们又把人的瘦肉和人脂分开来。孩儿娘说:
     “人的脑子很好熟。半夜里,我煮开半盆水,把从颅骨内取出的一大碗脑往开水里一倒,脑就沉下去,因为这是生脑。放些盐,再稍烧片刻,脑就漂了起来,可以吃了。人的脑子其实很好吃,很香。”
     写到这里,我的身上直起鸡皮疙瘩。我几乎怀疑:吃的真是人吗?真是人在吃吗?事情怎么会至于这样?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里,写到一个迫害狂总怀疑别人要害他,要吃他,那毕竟是艺术虚构。然而,公元1959年发生在家乡的人吃人,可是千真万确的。假如让伦理家或道德家知道这样的惨事,他们肯定会破口大骂吃人者“没有人性”或“没有人道”。我以为这些“家”们大抵没有尝过挨饿的滋味,属于“饱汉不知饿汉饥”那种。不信饿他们三天,那观点就很可能会改变。事情发生在历史上,我们要历史地看问题。求生是人的本能,在一万条生路给你堵死九千九百九十九条后,你没有理由要求每个人都不走最后一条没有人性的求生之路。吃人者和被吃者是同等悲惨的,而制造这种悲惨社会局面的罪魁祸首,则是最“没有人性”的。
     孩儿娘和姜树彬把人脑吃完后,再把人肉煮熟,把人脂炼成人油。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二人把煮熟的人肉装在一个大坛子里,把炼制的人油盛在一个小坛子里,连夜在她家附近干了底的大塘底部偷偷挖坑,把坛子埋起来。剔光肉的人骨头,也坑埋在大塘底。之后,每天夜里他(她)们就偷偷扒开坛子上的封土,掀开盖子,取些人肉和人油,用罐子煨热吃。冬天气温低,他(她)们的人肉一直吃了很长时间。
     孩儿娘还向我介绍她煮人肉的体验:
     “人肉不同于其它肉。你别看人皮和人肉很薄,可是用水一煮,很快膨胀,人皮和人肉都会变厚。所以人肉是越煮越‘多’。”
     当时的姜寨,除他们二人外,村中还有一些人在偷偷吃人肉。由于这事是万万不能让别人(尤其是村干部)知道的,人们也只能是猜测,大家心中有数,可是心照不宣。
      姜树彬的婶子就怀疑侄子在吃人肉。据说有一天夜里,他婶子饿得奄奄一息,还不住地哀求着:
     “我饿啊!你们也给我一点(人肉)吃吧,我饿啊!……”
     然而,谁又敢把自己煮的人肉给她吃呢!她的哀求声越来越低,最后直到没有。她当夜死去。
  附】小记:
     姜寨附近的村子王大营的西边一个沟滩(音“wen jiang tan”谐音:汶讲滩?),那里在1959年冬扔的饿死的人较多。横七竖八,饿殍一片。有一次,姜树彬一人夜晚偷偷摸到这沟滩,割了五个人头(有大人有小孩),背了回来。他把人头劈开,取出脑来煮吃。据他说,人脑易熟且味美,香如猪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