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洪河屯乡道路突然升高一米多,谁来管管?
文章目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李明亮,男,现年40岁,安阳县洪河屯乡下营村人。我村李瑞国擅自抬高自家门口街道路面达1。1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仗着和村长特殊关系气焰十分嚣张,民愤很大!我们多次多次到乡里、县里反映无果,我们一直坚信现在还有清官,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尽早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一、李瑞国擅自抬高自家门口街道路面达1。1米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的基本事实。
2012年春节后,李瑞国对其宅院南屋进行翻建,在未经村委会允许、未经街坊邻居同意的情况下,把原本与村道路一般平的地基抬高了1米多高。不仅如此,李瑞国为了自家行走方便,将他宅院门前、他宅院南屋南邻的4米宽的东西方向大街路面用废土垫高1。1米高,并用水泥进行硬化。也就是说,李瑞国在4米宽的平整大街上,用土筑起长度超过5米、3。6米宽、1。1米高的土方。
李瑞国上述行为的目的,只是为了自己进出宅院方便,使自己进出自家宅院时不用上坡、不用上台阶。但是,这给街坊邻居及村民通行带来不便。其一,这严重影响了村道路的排水;其二,这严重影响邻居房屋的维修和维护,如果邻居地基渗水或需维修时,施工将无法进行;其三,这给邻居宅院的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使得农用三轮车经过此处时,人站在三轮车上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上到邻居屋顶之上;其四,这改变了这条4米宽东西大街的水流原貌,使汛期本来从这条4米宽大街中心自西向东的水流,不得不沿李瑞国南部邻居宅院北屋外墙自西向东进行街道排水。
二、事态经过
2012年3月4日,我们得知李瑞国垫高街道后(当时未硬化),便找到李瑞国家要求恢复原样,或以街道中心线为界退回一半,他以这几天家里正忙于迁坟为由予以推脱,说过几天给我答复。
在等待未果的情况下,我们找到村委会要求处理此事。村委会干部经过调解,李瑞国、我及村委会最终达成口头协议。约定 :李瑞国最迟于2012年3月21日(农历二月底)前,降低所垫土高度,且自西向东、由高到低进行硬化,西头最高不能超过6层砖高度(40厘米)。当时,村委会干部在场人员有村支书李顺喜、村长李用成、村民调主任田文亮、还有村里的另外两个干部等。
口头协议整改期限届满后,仍不见李瑞国有任何整改迹象。我只好再次找村委会,村委会找到李瑞国后,其以种种理由拒不按口头协议进行整改。在此情况下,我只好坚持原来的意见:要求恢复原样,或以街道中心线为界退回一半。村委会调解未果,纠纷暂时陷入僵局。
令人想不到的是,2012年4月21日,李瑞国在未经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无视街坊邻居及其他村民的存在,不顾村规民约及道德的谴责,不顾之前与村委会达成的口头协议之约定,强行对擅自垫高的街道路面进行硬化。
后经过洪河屯乡副书记李世光出面与村委会协调、乡长助理宋(女)乡长到现场并与村委会进行协调,均以李瑞国不予配合且已经硬化路面为由,最终没有调解结果。
三、反映人强烈要求
以大局为重,以绝大多数村民利益为重,督促村委会按之前达成的口头协议,对李瑞国擅自垫土硬化1。1米高的部分街道路面进行降低拆除,以平民愤,构建和谐的乡村街道,同时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目前情况十分紧迫,特向各位领导反映情况,望在百忙中批转有关部门,以大局为重,以绝大多数村民利益为重,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反映人:李明亮 电话:13598105995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