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控告橡林西区吴保才等人欺行霸市、为祸一方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办事处橡林社区居委会橡西居民组的居民,在此向各位领导控告我居民组居民吴保才枉顾国法,侵害集体财产,违反《居民组织法》、《城市居民自治法》,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
  我们原是市郊的农民,城市扩建失去了土地,我们基本上都没有工作,有的是靠做点小生意,有的是打点零工维持生活。所有的家庭都是指望集体经济的收益改善生活质量,可是吴保才等人不顾群众利益,大肆侵占集体财产。
  一、1988年以来我居民组一直由村民投票选举出的橡西村民组组长陈新民负责西组的日常管理工作,但是,2008年3月12日上午,吴保才伙同村民组会计张新民纠集数人强行打开生产队会计室的抽屉,把队里的行政章和财务章抢走。公章抢走以后吴保才等人,拉帮结派,自封为橡西居民组的组长,擅自处理集体事务。未经领导班子同意,也未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利用公章私自与一开发商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把生产队里约25亩土地予以出卖。为掩盖其非法行为还鼓动不明真相的群众签字,说能卖上好价钱,并威胁说没有签字的就不属于橡林西组的人,过年不给分钱。
  二、市中心医院有五亩多土地,原来是租借我居民组的,现在由政府出面卖给了中心医院。政府出面谈的时候,吴保才自称是组长,他和政府谈的,并没有和群众商量,无群众代表参与,卖了多少钱,我们不知道,甚至到现在大多数居民都还不知道此地已经出售的事。
  三、位于中华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南角有一栋属于我橡西居民组集体所有的六层综合楼,现在在未经群众代表表决的情况下,吴保才等人擅自以低价出租给了他们其中一人的亲戚。
  四、公章被抢走后,我居民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组织条例》、《城市居民自治法》选举出来的组长曾在《天中晚报》等报纸上声明过作废。可吴保才等人私刻公章,他们利用假公章签盖的文件,擅自处理市场事务,造成市场内房屋、大棚58间,楼房102间被拆毁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一百多万元。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财产安全。并且此破坏行为正在进行中。在2011年12月16日前后,橡西居民组居民向后收到一份盖有“橡西居民组行政公章”的通知——市场的改造和后期经营。该通知时让居民出资入股维修扩建属于橡西居民组产权的市场。
  
  五、吴保才纠集暴力人员对有意见的居民进行恐吓威胁,致使群众敢怒不敢言。
  这三年来,橡西居民组的集体财产账目没有公布,欠原市场管理人员工资两年零四个月,至今未发。
  在吴保才等人强行抢走橡西居民组行政权的三年中,原组长陈新民的工作一直无法正常进行。居民组的集体财产账目没公开,集体资产被侵占群众利益得不到维护。他们那些人为谋私利不顾及群众的利益,所做的决定没有一件开过群众代表会,没有一件征得过群众的同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自治法》,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严重破坏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们也曾向各级政府反映过情况,但是均未得到解决。希望政府能够维护我们群众的合法权益,尽快铲除这些勾结黑恶势力盘踞一方的村霸,还我们一片净土。
  
  
  
  
   此文件公章为后期制作的假章
  
  检举人:
  王常林、徐国平、贺曙光、张连义、
  张新五、刘长征、刘玉仙、盛胜利、
  盛 辉、高运梅、李富昌
  李二国 李三国 李大国   王 林 徐国华 李兰英   张新建 魏道岭 陈国保   刘淮阳 陈保金 陈文华   陈 蕴 陈新文 陈新国   
  时间: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