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老人状告不孝儿杨红,律师做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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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岁老人状告不孝儿杨红
汝州司法局尚俊卿包庇纵容两律师做违规假见证书
我叫杨秀芝,女,1941年生,住河南省汝州市杨楼镇杨楼村一组人,身份证号:410482194104192344。电话:18937574797
2015年5月6月21日,我与丈夫杨石头(当时不会说话,神志不清)召开会议(家庭说法,说家庭事宜)与我名下第四子杨红鉴定协议书,约定:四子杨红负担二位老人的赡养义务,及享年的一切费用。但杨红单方面违背协议不履行赡养义务,不仅有悖道义,更是违犯法律。
2019年8月9日我在汝州人民法院庙下法庭立案,依法追讨我应得的权益,但是我儿杨红扬言:宁将钱花在法院和律师身上,也不让父母花一分钱。
于是各方小丑纷纷登台表演,先是河南(汝州市星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爱国、王亦丰搞虚假违规见证;再是河南汝州市庙下法庭毛光辉庭长纵容袒护被告。三是司法局尚俊卿对律师的庇护和纵容。
一、庙下法庭庭长毛光辉久拖不判
庙下法庭副庭长毛光辉,只说不孝儿的好,却不说老人的难;多次到我家哄骗我签他们自己写好的东西(我看不懂,我也不签);判决书迟迟不下,让七十九岁的我天天跑法院。
不孝儿杨红竟然扬言:“宁将钱花在法院和律师身上,也不让父母花一分钱。即使拖死,也不赡养父母。”
毛光辉拼命推托;律师拼命辩护,好像为儿不孝天经地义一样,真正见证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
不孝儿钱从哪来?占据父母老宅而来。
二、河南汝州市星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爱国、王亦丰做违法假见证书
2015年6月1日(汝州市星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爱国、王亦丰两位律师,在办理见证时,未能按照法律相关程序规定,既未通知协议相对方所有人,又未能对协议相对方一一进行核实,协议内容表述是否真实情况下,仅依据委托人一方的非法代言人(杨红)一面之词 ;王爱国、王亦丰两位律师在不参与、不调查、不询问协议签订时间、场合、涉及人员是否到场的情况下,就草率作出(2015)02号律师见证书。
该律师见证书既违反律师见证程序的规定,又违反法律的规定(杨红已有一处宅基地),但是律师向法庭递交了见证书。说明两律师做事不严谨,有违法律工作公正公平之原则,有辱律师之名誉,有唯钱是命的嫌疑。
三、汝州市司法局尚俊卿(主管律师)行政不作为
2020年5月25日,我将汝州市星灿律师事务所律师做违规鉴定一事反映到汝州司法局,但是汝州司法局尚俊卿和律师或许有某种黑链关系,说话办事总是庇护律师。对我反映的事件总是推诿拖拉,不做任何处理;一会是出差,一会是开会,总是躲避不见面。前前后后我到汝州市司法局找过十余次,但事情至今没有回音。汝州政府正在倡导“让人民只跑一次”的办公效率,汝州市司法局尚俊卿的行为难道仅仅是行政不作为吗?尚俊卿眼里还有人民吗?尚俊卿眼里有政府吗?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