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看守所致我父亲羁押期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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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人 :李亚楠,女,汉族,出生于 1990年,身份证号:411023199012076540,电话15836568330。家住长村张乡干戈李村,是在押人李广立的女儿。反映事项:我父亲李广立在羁押期间突发脑梗昏迷,建安区看守所送医不及时,导致我父亲贻误治疗时机,造成脑部大面积堵塞最终离世,建安区看守所逃避责任,在我父亲没有正式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对我父亲不管不问,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要求查明我父亲发病及送医的整个过程,对有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看守所对送医不及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事实与理由:我父亲是我们组组长兼村监委会委员,2019年3月,村支部书记韩秋合一直认为寇会雨在我村办的幼儿园没有交2019年的租金,先后多次召开村三委会,会上强调幼儿园拖欠租金,我父亲不知道幼儿园交租金情况,村书记韩秋合多次说幼儿园拖欠租金,才误认为幼儿园真的拖欠村里租金,即使在认为幼儿园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也没有发放宣传单,煽动蛊惑群众,没有做工作让学生转学,没有转发信息。在讨要租金过程中并不是积极主动的。由于没有找到寇会雨,韩秋合再次召开村三委会,决定在3月4日星期一早上七点,村三委会委员在幼儿园门口集合,找寇会雨要租金,不给就把幼儿园大门锁上不让上课,把幼儿园大门堵上,具体分工由李合明和我父亲李广立负责。基于误认为幼儿园拖欠租金的认识错误,按照村书记的安排,周一早上7时许,村三委委员都到幼儿园门口,我父亲也到了现场并让李合明把幼儿园大门锁上,其他村委会委员一起用两张桌子堵在大门口,直到将近中午才把门打开。纵观整个事件,我父亲都是在执行村委会的决定,特别是书记韩秋合的安排,加上一直没有找到寇会雨,才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参加了堵幼儿园的行为,执行了村委会的决定,或者说执行了韩秋合的决定,且没有过激行为,充其量也只是执行了错误决定,参与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关于李景连家被强拆的房子,是李景连娘家一个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瓦房,按照村里规定,出嫁女不享有在娘家划分宅基地的权利,村里按照上级要求搞美丽乡村建设,李景连家的房子在路边影响美丽乡村建设,村里多次找李景连协商未果,村三委决定强拆,韩秋合要求村三委成员必须到场招呼安全,我父亲李广立也到了强拆现场,只是到强拆现场,并没有语言、没有行为,而去现场是村委会决定的每个三委会成员必须到场。本事件中,如果不是村干部,李景连家房子无论多破,多么与美丽乡村建设不协调,与我父亲李广立也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会一大早去强拆现场看热闹。这个事被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我是真不能理解。我父亲在村里为人诚实、正直,群众评价高,向来诚信、遵纪守法,为村级建设作出了许多积极贡献,深得群众拥护,原想能得到法院的公正判决,还我父亲一个公道,谁料想被关押9个多月后,我与父亲就此阴阳两隔再不能见面,这个现实我们作为家人很难接受,更为建安区看守所的不作为感到愤慨,无论我父亲是否有罪,在患病后都应该得到及时救治。看守所的人说我父亲是7点左右发病的,我们家属接到通知是上午11点30分左右,被送到市中心医院是将近12点,我们家属到医院时是12点多,这期间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抢救一个病人,时间就是生命,如果是在家发病,就是距离市区再远,一个小时也能送到医院救治,不至于造成大面积脑部梗死。更让人气愤的是,建安区看守所工作人员在我们家属到医院后,都悄悄撤离,再也没有人照面,短短四天我们已经花去了几十万元的医疗费。我父亲上有老下有小,我们作为一个农村家庭如何能承受这种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击。而这一切与建安区看守所送医不及时有直接责任。期间我多次联系开发区分局,建安区看守所,双方皆以上报领导为由拖延时间,拒不见面。并未为我提供我父亲当日在看守所发病时间,发病过程以及他们的诊断结果和救治过程。我父亲及家属并未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人仍处于羁押期间,但是看守所在把我父亲交给家属以后并未派人驻守,也没有缴付我父亲住院的医药费用。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也并未派驻警员在医院值守。我深感于法于理不服,在与看守所,公安局多次沟通无果后,2020年1月19日我到许昌市公安局反应情况,许昌市公安局让我找许昌市经济开发区督查,我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督查告知我此事不归他们管,让我去找许昌市监管大队。我在向监管大队反应情况之后,监管大队说他们只对看守所日常管理工作有指导权,此事不归他们管,让我去许昌市公安局。我再次返回许昌市公安局要求见市局领导,被拒绝之后让我去许昌市公安局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在登记了基本情况之后让我回去。无奈之下我去了河南省许昌市纪委监察委,在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告诉我此事涉及公安局,不归他们管,应该去许昌市政法委,随后我来到许昌市政法委,在苦等半个小时之后门卫给我一个政法委办公室电话,在电话里我被告知此事不归他们管,在我问询应该归谁管时工作人员立马就挂了电话。2010年1月20日下午,许昌市公安局群众来访接待反馈说看守所说在当天已为我父亲李广立办理了释放手续,开发区分局告知李广立的案件代理律师说李广立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律师说当事人以及家属并未签字,开发区分局说他们视为已经办理了取保手续。在我多次不停向上级反映的情况下,2020年3月31日许昌市信访局牵头,看守所提供了我父亲发病当日监控视频。看完监控更让人气愤不已。监控显示我父亲于2020年1月17日早7点左右报告头部不适,服用降压药无效,直至9点才为我父亲输液,在此期间1个半小时任由我父亲病情继续恶化。监控显示9点半左右我父亲头部不停晃动,病情严重,但当时却未得到任何人的关注,直至十点左右我父亲丧失意识被看守所驻所医生建议外出就医,大概在11点左右被送至许昌市中心医院南院区,被送至许昌市中心医院南院区时已完全丧失意识。至此距离我父亲反馈自己不舒服已经过去至少3个小时,在这3个小时里我父亲并未得到针对其病情的有效治疗最终导致其脑部大面积梗死而离世。抢救一个病人,时间就是生命,大脑细胞缺血缺氧短短几分钟就会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在这几个小时里有无数次机会可以保全我父亲一条生命,可是却在看守所漫不经心的看管下生生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如果是在家发病,就是距离市区再远,一个小时也能送到医院救治,不至于造成大面积脑部梗死抢救无效而死亡。此为看守所玩忽职守救治不及时之罪。许昌市中心医院南院区发现我父亲情况危险,难以救治,遂建议将我父亲转院至许昌市中心医院。家属接到通知时已将近12点,1点半左右中心医院为我父亲安排手术。最让人气愤的是,建安区看守所工作人员在我们家属到医院后,在家属并未正式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情况下将我父亲扔给家属不管不问,既未派驻狱警看护也未出面关注我父亲病情,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1月23日我父亲心脏停止跳动,许昌市中心医院方面以及家属多次联系看守所,看守所拒不照面,称其已经办理释放手续,医院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看守所称他用不着给医院提供任何手续。如果不是我继续向上级反映,时至今日看守所方面还是不会有人出面。而截至目前为止我并未收到任何文件证明我父亲已经被释放。此为其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我父亲李广立是一名在基层贡献了20多年的人,现如今生命垂危,遭受如此不公平的待遇,看守所,公安局不予一个合法合理的解决办法就如此使我父亲遭此人生侮辱蒙垢沉冤。申诉人自父亲患病昏迷以来,在多个部门反馈事件均被各个部门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每个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我只想问一问他们的职责是什么,我的事又该归谁管。多日奔波于艰难的申诉,因为人命关天,必须明察。也想代替我们底层小百姓问一问我们遭受不公平,不合法待遇而导致生命安全受到重大威胁时应该找谁。请求上级领导依法办理,绝非亲属无理取闹。也算是给我们底层小老百姓一个合法合理公平的答复。综上所述,我父亲李广立在被羁押期间突然患病离世,我作为家属,要求追究看守所所长,当日代班所长,指导员,主管我父亲监室管教的刑事责任,偿我父亲一条命。此致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