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薛克烦:实名举报材料


  我叫薛克烦,家住河南武陟县谢旗营镇薛小段村三号院,今天我要实名举报河南武陟县公安局、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武云高建BT项目部一工区、武陟县谢旗营镇人民政府、武陟县人民法院,他们这些官员,头戴国徽肩托天平,官官相互,不作为,有法不依,有案不立,以权谋私,侵权于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为个人谋私利,高速工程,偷工减料所建工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安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应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事由如下 :
  一。从2012年七八月份,武陟县谢旗营镇书记蔡应杰和薛小段村书记薛立学精心策划在薛小段村北盖500亩地大小区,安排谢旗营镇七个大队来这里入住。开始先建100亩地大的小区规划图,这100亩土地有三组村民80亩地,一组村民20亩地,没有给群众公示、公开开会。薛立学独自当家安排薛毛池开拖拉机夜里12点把三组村民的玉米田推翻。第二天,三组村民知道后找薛立学说事,薛立学与蔡应杰二人私自当家做主把三组村民产量田每亩30万元卖给了陈堤开发商,钱已经打到薛立学账户上了。三组村民知道后,强行把围墙给他们推倒,这时候镇政府与薛立学策划了殴打三组村民一事。镇政府出面花钱找黑社会力量大约四五十人,由镇政府宋志环镇长带队,左手戴一色白线手套,有标志性打三组村民,打伤三组村民5人,有薛国明、薛小高、薛振兴、薛建军、薛建伟,当天晚上住进武陟县人民医院,薛立学只支付了一万元住院费。村民们找到河北石家庄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为诉讼费太高(5万元),村民们支付不起只好放弃打官司。最后被打伤的没钱看病只好出院。这件事至今没有得到公平处理。
  二。2013年8月份,郑云高建开始征地,我的门面房被划入红线内,属于被拆迁房屋。我们积极配合拆迁,支持高速公路建设,我在2013年8月份,就将房屋腾了出来,可是河南省武陟县谢旗营镇人民政府,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之规定,对地上的附作物:两棵梧桐树及被拆迁房不予赔偿,我多次诉求,至今未果。
  2015年4月29日,武陟县公安局谢旗营镇派出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人证、物证的情况下,虚构罪名,将我以“涉嫌妨碍公务罪”抓走,刑事拘留,在拘留证上,我拒绝签字,刘副所长警号为046266指使手下一位不知姓名的人替我捺手印,刘副所长亲自替我踩脚印,在县地下审讯室,刘副所长说“你就是队伍的人,也不会来救你”。就这样,把我关进了省看守所,住了37天。
  综上,身为人民警官的派出所刘副所长,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只知有权,而不知有法,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且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给予追究法律责任。
  武陟县公安局作出的武公(治)取保字(2015)0132号,取保侯审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没有法律依据,使用法律完全错误,属于冤假错案,没有当事人的认可、签字、捺印,属于无效法律文书,应当给予撤销。
  我写的《行政诉状》、《民事诉讼状》反映到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武陟县人民法院,他们有法不依,有案不立,推三阻四,一拖再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有腐败分子绳之于法,法官应当把自己当成普通的民众去关心民意,考虑民意,体现法律的人文主义关怀。
  我要求有关部门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3年误工费。追究谢旗营镇派出所副所长刘勇的刑事责任!

  举报人:薛克烦

  20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