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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QQ视频20140421213617

  
  
  
  多日以来,我和家人以及孩子被许昌这一伙回民以做生意租房子为名的敲诈勒索团伙先使用电话威胁,继而以租房子为借口,把我78岁的父亲打伤以及我和妻子我们三人被连续用极其恶毒的语言侮辱,脸上被吐口水十几次。我报警次所多达十几次,可是每一次北大分局治安大队去总是把我们带走,在派出所里被限制坐着不许动。在市公安局门口拉横幅跪地祈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却被告知,管不了,要我们去法院!(当时我曾经多次向督察队,信访办,纪检委打电话,或求见反映情况均被拒绝)我到郑州黄河迎宾馆去寻求中纪委巡视组登记,被许昌赶去的社会闲散人员以及信访部门阻扰着两天不能登记。
  我想这毕竟是个社会,毕竟是个国家,人啊,毕竟要有一定的理性吧!我的合法财产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众目睽睽之中的北大分局公安干警的眼皮底下,我的门面房被这伙人破门而入,强行占有!
  我于08年在本市烈士陵园北围墙的门面房经营(我与烈士陵园签订至2018年的十年租赁合同)超市。由于各种原因经营不善,2011年我把超市转让给张某(我与烈士陵园的合同中允许转租),与张某签订两年租赁合同至2013年4月20日 ;2012年的十月张某在我不知情意的情况下把店面交给信阳人刘某经营,等该交房租时刘某几次让我去找张某。并找来几个我不认识的回民威胁我,并叫我低价租给刘某。当时我就果断的告诉对方不行,如果你眼下没钱的话可以过一段日子再交房租;租金是不能少的,因为,与情与法来说,你自己在不尊重我的情况下独断来租我的房子,我能够延顺张某的合同及价格已经是看在刘某也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妻子也不容易的份上。可是刘某和这几个回民从未主动打电话交过一次房租,无奈中去找他们,他们却每次都软磨硬抗。等我被逼无奈要赶刘某离开门面房时,这几个回民又出现了,并要我出示房产证。没有办法,我通过法律公证处保全证据于今年3月20日告知刘某下个月4月20日我将终止租赁,后来我才听很多人说这伙人是专门从事这个“行当”的。当时是3月31日,当我知道这伙人的丑恶行径时,于是,我就想收集证据,因为刘某在租用这间门面房期间故意借债多达十几家,并想偷偷地将房子转让而获取转让费。刘某并收取四家商户定金诺干万元。我想把刘某故意欠债和收取转让费的诈骗嘴脸取证(复印刘某给众商户打的定金以及欠条时)。在当天晚上七点多以回民丁六宝,(电话,15137419837)李东福,(电话,15090278199)和为首十几个人多日来轮番在半夜打电话谩骂,威胁,扬言房子他们必须要租。我当时告知他们有话不要骂,白天见面可以说。
  4月2日上午在门面房以上李东福,丁六宝两个人一见面就辱骂我,并当着我的面说砸烂二楼所有窗户和防盗网是我砸的。我于是就拨打报警电话,当着民警的面,李东福并用单腿跪在地上起誓一定要强行占有我在合法租赁期内的房子,并强行施工进行装修,他们是一家叫做,“伊斯兰商贸协会”的人。他们不止做这些事,以回族人的名义欺行霸市,在社会上专业的从事这些打法律擦边球的勾当,这些事是许昌的老百姓是人人皆知的。今天,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与刘某签订无效的虚假的转让合同强行在我的门面房里装修。并扬言刘某转给他们12。6万元,然后他们再以强行租赁的方法装修完了再以五十万的价格强行卖给我。 这一次报警,他们当着民警的慢侮辱和谩骂我和妻子达十几分钟,而两位民警却强行把我和我妻子带到派出所里(李,丁二人却没人去管);当时派出所领导一个叫张书成的领导说是民事纠纷管不了。于是我就再次报案,由北大派出所刑警大队陈宇浩(电话,18637462057)备案并出示我所有的合法手续以及公证书原件,陈宇浩并随我们到现场观看了被砸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说如果到本月二十号这伙人不走的话是会触犯法律的,并愿随我们一起去收回房子。  
  4月13日,我路过门面房发现有人在施工,南面楼梯间与卫生间的隔墙被打出一米多大的大洞。我和父亲及妻子前往门面房好言相劝,并出示许昌市汉魏公证处保全证据告知张某, 刘某的租赁期即将届满的公证书原件,给他们耐心讲解,公证书早在3月20日已经贴在门面房的大门及窗户上。公证书上明确告知如不搬迁一切物品将视为遗弃物,告知他们,都是因为回民是出于对他们负责任的。但是,当时就招来丁六宝,李东福等人指着鼻子的破口大骂,他们唯一的理由是在说我转让给了张某,为何他们不能强行装修。我一直以来都耐心的告诉对方我当时是购进了四间房子的超市设备,以及屋内的线路改造等等的费用被张某拆毁的结果造成的损失结果才转让的,再说,我与信阳人刘某并未签订任何文字协议,你们不能用谩骂,威胁的手段来与我沟通。可是不但没有用处他们反而肆无忌惮的更加疯狂指着我父亲(他已经78岁)的鼻子一直骂个不停,并当着近百人围观路人的面朝我妻子做下流的动作,并扬言可以脱裤子给她看(当时我们报警在原东大派出所):在原东大派出所里当着民警王伟(电话,18637461846)等七个公安干警的面,李东福,丁六宝对我连续高声痛骂一小时20分钟(有录音证据)派出所里的民警无人敢管,无人能够制止!

  4月14日八点多我和家人来到门面房看到以李建峰,李东福和丁六宝为首的七八个人他们仍强行施工。我说能不能坐下来说说,他们根本毫不理会。于是我们就拨打110报警,当时当着六个民警的面他们恼羞盛怒,开始不停的破口大骂,李东福丁六宝两人连续朝我和父亲,妻子的脸上不间断的头口水达十几次,同时用极其恶毒的,无法描述的语言侮辱我们三人长达一个小时50分(有录音证据),并用头连续撞击我们三人。随后由于我父亲坐在门面房门口请求他们不要装修,遭到李东福先使用双手拉扯而后又猛松手导致我父亲一屁股摔在地上,而后后脑部倒地。接着李拉着我父亲在地上拖拉3,4米后,又再一次操我父亲脸上头两次口水,同时又脚踢我的父亲的胳膊致使右胳膊软组织受伤(有法医鉴定)致使当场昏迷,紧接着又砸毁我们家保存近50年仿古式椅子一把。之后,他们两人又去强行拉我妻子时,我妻子愤怒的朝他们脸上用手抓去,(他们俩还故意抻着头)。
  以上所发生的一切的这段日子我们曾经报警11次以上,可是在原西大派出所里李东福在打伤我父亲后连续波口大骂40分钟,在场众多没有警察去制止,并扬言许昌市某某副检察长(也是回民)是他家的亲戚,派出所并强行认定我与他们有租赁关系,并一定说是民事纠纷。4天以来我妻子由于被长时间侮辱,精神已经错乱,说胡话,我多次到原西大派出所要求做法医鉴定都没有效果。在原西大派出所里,我父亲躺在派出所值班室门口6个小时几乎无人过问。

  以上我说的这些事实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因为这帮人不仅是这样对待我,比如,他们看到那个饭店生意好,就一人占一张桌子只要几块钱的菜。比如,大街上那些看自行车,汽车的大妈也会被他们赶走,而后有这些个回民去经营,等等许多类似的事。
  四月21日我和家人一起去按照事先保全证据终止租赁通知过后的第2天前去门面房锁门,并在上午事先找到刑警大队陈宇浩请他配合我前去门面房维护我终止租赁的权益。(因为4月2日那天听说过到期后公安机关完全可以帮我维权),可是陈又改口说领导说了不让他管(我有录音证据),等我走后又突然给我打电话可以帮我,并约定下午三点前派出所朱局长开完会后他们会到现场帮我锁门。
  三点钟过后连续打陈几次电话他都没接。下午3点15分左右我们刚锁完门,李东福赶到现场对我和妻子进行欧打和辱骂,李东福并用手掐我妻子的脖子,然后我就拨打110报警,几分钟后治安大队长王东带领七八个民警赶到现场,此时,当着民警的面李东福在不停的辱骂的同时叫来丁六宝,王三用铁锹,锤子和洋镐当着众民警的面把门彻底砸毁(我有录音录像证据),强行破门入户。
  昨天给我备过案的刑警陈宇浩一直没有出面,一直以来想劝我把房子北大派出所治安大队民警在副大队长王东的带领下,从丁六宝和王三没有砸门和一开始砸门,直至们被彻底砸毁均在现场亲自观望,并未前去制止,我有录像证据。并且昨天下午,在北大派出所里王东多次劝我,并拉我与李东福丁六宝坐在一起,被我严词拒绝。而后,在北大派出所从下午4点45分至晚上八点半我多次要求做报案笔录,一直被治安大队两名民警百般刁难(我有录音证据),并恐吓我坐着不许动。最后我找到值班领导司现召,才于晚上九点多做完笔录,并有被带至五楼见到派出所所长朱所长,朱所长仍然有意劝我把房子租给李东福等人,被我拒绝。
  在郑州的两天里我一直被跟踪,堵截,一直想叫我回许昌“商量”,我真是不知如何才是,连我在学校上高中的儿子也被他们这伙人不停地打电话恐吓,难道这就是许昌的法治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