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贤,男,汉族,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城村村民。电话:15039820936。原陕县政府1995年鼓励兴建陕源工贸区,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孙海贤于2006年借贷,举全家之力修建四层宾馆,遵纪守法,拾金不昧,经营宾馆,2019年三门峡市政府大搞三门峡市连霍高速三门峡东西口亮化工程,陕州区政府为了亮化工程,诬陷我的陕源快捷宾馆是违建,拆违代替拆迁。但一平米补偿六百元,不够我宾馆装修款,违建补偿头一次听说。大营镇政府2018年免费给我门前硬化500平米地坪,城管局免费给我更换招牌,为什么拆迁时候变成违建,我2006年建房通过城村村委给原国土局缴纳8437。5元,起码证明建房时已经报建报批,不能算违建。现在我占用城村图斑133203,已经知道这块地是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是城村村委,使用权是中石油快捷酒店和陕源快捷宾馆。是允许建设区,懂法都知道只是手续不全,绝对不是违建。在我行政复议期间被断水断电,行政诉讼期间遭遇强拆,至今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没有补偿一分钱。四层宾馆被捣毁,现在老婆生气得了直肠癌,家破人亡呀,请给我一条活路吧,而最近打强拆违法案件,陕州区法院审理六个月说不能以孙海贤为原告,应该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陕源快捷宾馆为原告。楼房所有权是孙海贤本人,经营者也是孙海贤,《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也是针对孙海贤本人,孙海贤是利害关系人,原来中院高院审理孙海贤案件没有质疑孙海贤原告主体资格问题,就原告主体不适格为什么开庭前不释明。兜兜转转回到原点。法院如此枉法裁判就是拖延时间,我相信法院是人民法院,但现实情况是使劲打我脸,家破人亡是公民最大的悲哀,房子没了,老婆也得癌症,大营镇一直不处理,本来强拆就是违法,我的命已经不值钱了,我哪怕牺牲生命也会抗争到底。
  
  
  信访意见书已经承认工贸区是陕县政府鼓励兴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