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务事业发展需要,经市国资委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二)。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 日至23 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 17:00。

  报名地点: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文苑南路235号水务大楼9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志愿到生产运行一线工作,服从单位安排,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能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应聘的。

  2。资格审查。对照应聘资格条件和要求逐个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后,将统一安排时间,集中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考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能力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4。体检、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列为公示对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对应所属企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08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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