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B 23、B 27地块规划修改批后公布

  时间:2020 07 27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项目名称: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B 23、B 27地块规划修改;

  规划审批时间:2020年3月(温政函【2020】12号文件批复)

  规划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B 23、B 27地块规划修改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为《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B 23、B 27地块,具体范围由滨海六道、滨海十二路、金海大道和滨海十三路围合区域,用地面积约14。3公顷。

  

  2、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界线、编号的调整

  规划将B 23地块的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地块编号不变;将B 27a地块的医疗卫生用地(A5)、B 27b的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合并,合并后地块编号为B 27,地块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

  

  (2)地块控制指标调整

  具体地块的控制指标详见附表。

  (3)道路交通修改

  道路交通:地块停车泊位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 2013)配置,并鼓励提高;规划范围内的道路交叉口展宽设置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DB331056 2008)进行预留。

  3、其他

  (1)本次规划修改地块的用地分类标准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执行。

  (2)地块控制可按《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的通知》(温政办(2015)20号)文件要求调整完善。

  

  (3)本规划修改成果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基本维持不变,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附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