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嘉桥村原有土地700多亩,人口800多,村民靠种地过着平稳的日子。目前700多亩土地基本已被征用,农民无田可种,失去经济来源,应靠土地征用资金维持800多人口的生活,国家三令五申明文规定,农村土地征用款不得拿作他用。而书记郑卫龙利用职权,不顾国家政策,用土地征用款建造“办公”大楼及农贸市场,购入其弟承包经营亏损的毛纺厂,变卖工业用地等。目的是利用职权在工程发包不投标,营私舞弊,侵吞集体资金,村民在水深火热之中,诚请上级领导及司法机关对本村经济帐目进行核实,把蠹虫绳之以法,拯救本村800多人的生活,过上幸福的日子。现在我们把所了解的一切,列举如下:
  1986年二月村书记换届,郑卫龙从县梅墟绣服五厂调入本村任党支部书记。新官上任,看起来要创一番事业。其实贪得无厌的野心刚起步。那一年投资办了一爿砖瓦厂,村民以为找到了致富路,为民造福。但是好景不长,非但没有盈利,却把20亩左右集体土地搞得千疮百孔抛了荒,亏损巨大。本人却在村大桥南面建起两间小洋房,村民看在眼里,恨在心头。
  1988年市政府,建造一条从市区至北仑的江南公路。此路从我们村南面通过,对我们村的经济发展应该带来有利条件。书记郑卫龙对此一目了然。次年,就在公路北边土地上建造一幢三层楼房花巨资设立名为银龙实业公司,利用职权工程未作投标,在工程建造同时,郑卫龙本人在市区白鹤新村(丈母娘家)建造了两间楼房。几年后银龙实业公司因多种原因亏损倒闭破产,把公司的资产及房产以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市城隍庙商城,从中牟取私利。
  1993年,邱隘区东港毛纺厂以90万的价格承包给郑卫龙弟郑惠忠经营生产,资金向银行贷款。郑卫龙利用职权以本村集体资产作担保贷款。但不到一年其弟郑惠忠经营不善,企业亏损破产,眼看贷款到期,其兄郑卫龙利用职权,用集体资金270万元的价格把毛纺厂买入。中饱私囊,其间把厂内的锅炉、机器设备、毛纱、颜料等变卖一空。以厂房修理为幌子,花去村集体资金50万元承包给其兄郑卫民,真是胆大妄为,为掩人耳目,说是体彩中奖20万元到处分喜糖。
  1997年郑卫龙利用集体资金,在村东面“大树下”自然村建造办公大楼,村民黄信良以60万元的价格中标,但工程结束却以160万元造价结帐,这是工程基建腐败,把集体资金占为己有。
  1998年根据上级政策,村集体资金统一由乡政府支配,村干部进行分流削减。但我们村设立农贸公司领取执照。公司资金可以独立支配,就利用这个空子,伙同其娘舅等三人,以谈业务为名,领取资金60万到内蒙古谈业务,回来后,说是被人骗了,60万元一去不回。
  2002年,郑卫龙利用集体资金,建造东方农贸市场,利用职权,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工程队,原来预算170万元,工程结帐420万元,工程严重超标。菜场旁的河堤工程造价40万,菜场前面一点花木也花了20万元,都承包给其弟郑惠忠。 我们村的集体资金就这样被侵吞,这是和江苏省米良村书记一样腐败。作为村支书应为百姓谋取利益,为村办实事个人不得搞经营。但他不顾集体利益,在外办沙场牟取私利。但本人在村“办公”的日子寥寥无几,群众反应强烈。对集体没有一点政绩,但每到年底村干部按职位高低拿集体资金私立什么政绩奖,高至每人几万元。村集体资金就这样被侵吞,这是我们800多村民的生命钱,是子孙后代的生命钱。另外,当时梅墟乡政府调拨给我们村的50亩村级工业用地(在姜龙村附近),未经召开村民会议,未通过村民代表同意,由书记郑卫龙暗箱操作,以低廉的价格变卖一空,中饱私囊。这50亩土地是用作发展村集体经济(应该是办企业、开工厂之用)。此种手段是把我们村民的经济命脉都卖断了啊!真是胆大包天。
  转眼到了2007年,村里20亩商业用地可以挂牌招商,书记郑卫龙为了牟取更大的私利,曾经要跟“华丰集团”合作开发。当时“华丰集团”也愿意送他本人一辆高级轿车等。但未达到其更大的目的,此事不了了之。之后经挂牌20亩土地交易给宁波市奥丽赛置业有限公司,第二年又有23亩土地交易给奥丽赛共计8000万元左右。交易内幕于郑卫龙一手操办,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村办公大楼西边共5间房屋拆除,给奥丽赛置业有限公司建造豪华的样板房,损害集体财产达到其个人目的。目前奥丽赛置业有限公司在43亩综合用地上已经建起了凤凰水岸小区,目前基本揭顶,以90万价格建造河堤,其妹夫出面承包,可想而知是在变相交易。
  2010年,我们村进入旧村改造拆迁安置阶段,本来旧村改造工程是一件为民办实事的大好事。但是村书记郑卫龙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利用职权,以梅墟街道拆迁办为保护伞,对我们百姓制定非常苛刻的地方土政策。村民们在这次旧村改造房屋拆迁安置前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感。见附件《拆迁实施方案》。有些村民忍气吞声签了合同。现在拆迁已经进入后续阶段,总共还有十几户村民还没有签订合同,利益出入非常大。对社会造成极不安定因素,甚至会闹出人命。现在郑卫龙实权在握。拆迁安置基本上他一个人说了算,街道拆迁办协助其工作,具体举例如下:
  例一:村民陆菊花已经在2011年11月份签订合同,她有房屋土地证面积458平方米,根据安置土政策,她只能安置250平方米房子,其余208平方米房子只能折价补助800元平方米,另外补助10万元,她想不开拖延一年后,由街道出面叫金凤英同志与其商谈拆迁赔偿事宜。同意其200平方米房子另补偿15万元,到村办公室与郑卫龙沟通,郑卫龙大发怒火,指责陆菊花老公一无所有来我村,是靠他发家的要补偿15万去抢银行好了,可想而知权势有多大。陆菊花逼予多方面的压力,只好忍痛割爱签了合同。
  例二:村民严伟岳,有土地证房屋面积400多平方米,他大女儿严燕红已经结婚生子。根据这次拆迁土政策,严伟岳一共只能安置300多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其余无从着落,至今还没签订合同,安置费损失一年多。
  例三:村民叶明亮有土地证房屋面积352平方米、村民徐国松有土地证房屋400多平方米,根据地方土政策每户只能安置250平方米。其余只能补助800元平方米和市场价相差甚远,个人财产受到严重残夺。
  例四:村民叶明德有土地证房屋面积302平方米,大女儿叶春丽有土地证房屋面积83平方米,还有一个小女儿叶静丽已经有22岁,根据国家政策男女平等,可以立户,但是郑卫龙利用职权私立政策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唱对台戏,女儿只能享受男子一半的待遇,这是对国家政策的亵渎。
  例五:村民叶信海有土地证房屋面积350平方米,生有一女叶秋波,已经23岁根据这次拆迁政策,只能安置250平方米,女儿只能享受男子一半待遇其余100平方米只能补助20几万资金,现在他一间楼房130平方米已被拆除,至今不理不睬,损失巨大。他们夫妻俩寝食难安,精神上受到严重折磨。
  例六:村民陈国夫有土地证面积房屋300平方米,生有一女儿,已经结婚生子,户口在本村。一个儿子已有23岁,根据这次拆迁土政策,男子年龄在2010年12月31止,满22周岁的可立户安置,因其儿子那时还不足22周岁。拆迁初期,郑卫龙应允其儿子可立户安置。然而至今还没签订合同,现在一间楼房已经被拆除,损失巨大。
  例七:村民朱勇虎和前妻叶亚萍已于2006年8月22日在鄞州人民法院邱隘法庭判决离婚,已分户。其共同财产法院依法进行分割,各自名下有土地证房屋(朱勇虎有275平方米叶亚萍有302平方米)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女儿朱艳洁已结婚,女婿江流已于2010年12月7日落户到叶亚萍户籍上,是非农户说不能享受每人40平方米安置面积。天底下哪有此理。因为朱勇虎与书记郑卫龙是邻居,积怨比较深。他利用职权进行报复,故意以离婚日期为界限。作为拆迁政策进行干涉朱勇虎和叶亚萍两户要合并为一户,只能安置250平方米的房子。同样是我们村村民刘金康和前妻俞惠君离婚日期2004年11月根据这次拆迁安置土政策规定,离婚日期在2004年9月21日之前的,可分开安置。刘金康和俞惠君也要合并安置为一户计250平方米。但是郑卫龙大权在握。具体方案和刘金康商谈(刘金康和俞惠君各自可以签合同,俞惠君有合法面积房屋180平方米左右。刘金康生有一子,还没娶媳妇可以另外享受无房户安置60平方米房屋。刘金康有土地证房屋面积90平方米,可扩户30平方米。他和儿子两户共计可以扩户90平方米,计扩户费30几万元。因拿不出钱,刘金康要求在村委会附近有三间没有土地证的楼房去抵这30几万的扩户费,双方协商不成搁置下来)这是刘金康亲口对朱勇虎说的。朱勇虎得到这个消息到村办公室和书记郑卫龙评理,他口出狂言说:“俞惠君外面有500万债务,应该可以照顾其跟刘金康各自签合同,你们就不能和他们相比较 ,我就这样决定看你们有什么戏法。 ”朱勇虎后来托人到梅墟街道拆迁办主任朱伟东及宁波高新区拆迁办主任孙加泉处协调。都互相推拖说要根据澳嘉桥村书记的意图进行拆迁安置,上面领导协助其工作。作为普通百姓有理无处投诉。当今文明社会、文明城市感到非常悲哀。至今问题还没解决。现在他们还住在环境非常差的老房子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另外,朱勇虎和叶亚萍没有取得土地证的房屋(朱勇虎224平方米、叶亚萍52平方米)建造已有7年,而且有书记郑卫龙批条的有132平方米。郑卫龙利用这次拆迁机会,不谈赔偿安置,说是违法建筑。召集公安、城管、街道领导60多人,在2011年12月29日已经进行强制拆除。而其他人家没有土地证的房屋都有赔偿安置。(例1、我们村柴家馋自然村俞松然与朱勇虎同年建造的100平方米已安置房屋。例2、村委会前面俞国海的三层楼房一幢总共3000多平方米,共计赔偿款150万元左右)郑卫龙自从一九八六年当上澳嘉桥村书记后一直没有换届,有当地政府巨大的保护伞。现在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我们广大村民敢怒不敢言。
  与以上例子大相径庭的是:其胞妹郑爱莉及妹夫徐光荣,在2000年当时我们科技园区开发,其所在的江南公路旁的两间三楼已经安置在梅墟镇上的店面房。这次我们村拆迁安置又有450平方米的房子进行安置。说不是通过郑卫龙本人的操作,那谁会相信!这是拆迁安置搞特权。另外不得不提的是,这次我们澳嘉桥村安置房前期建设,没招标都是由郑卫龙儿子一手承包,别人没人敢干涉承包。工程款都是由他本人说了算。澳嘉桥村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款总共高新区下拨7 8亿人民币。安置房建设的质量关系到广大村民的生命财产有否保障的前提。要严格把关防止“豆腐渣”工程的发生。安置房工程在2012年3月马上要动工建设,我们村十几户人家还没有得到妥善安置。我们天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已影响一个正常公民的生活。诚请上级领导及司法机关为我们百姓当家作主,还我们公道!让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谐幸福!谢谢!
  宁波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梅墟街道澳嘉桥村
  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