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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方溪水库的几点疑问和个人看法 发表时间:2013 06 07
作者:括苍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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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号:5731涉及单位:市建设规划局,市水利局,括苍镇
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方溪水库的原住民,希望移民大纲能在网上公布,如有移民安置规划细则的话也请公布,方便我们这些人在他乡的水库原住民。
我在临海方溪水库官网上看到的相关新闻,了解到水库建设任务的迫在眉睫,了解方溪水库是个大中型水库,具体什么性质不详是不是属于商业性质?但关于政策法规的很少,关于细节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几乎没有所以了解根本不确切。作为水库建设的重中之重的移民工作希望能公开法律允许的政务及系统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移民工作具体安排。
个人认为与其让移民们在猜测中骚动和不安定,还不如公开公正的民主的举行,体现民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充分的让移民参与,并希望召开相关的听证会。
建造多功能的方溪水库是造福千家万户的好事,我一定支持。但是叫我们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绿色家园,不管是谁内心都难免会有些不舍和担忧更甚至是抵触,因为社会上关于各种水库移民们的种种事例和案例真的是触目惊心,政策是不扶持懒人的,而那些知名的新闻网站上血泪斑斑的移民案例的当事人肯定不全是懒人。所以我不奢求一夜暴富,只求内心的平静。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圆我们的中国梦!也祈求那因方溪水库收益的千家万户的幸福不会建立在我们这些原住民的眼泪和鲜血之上的。
青山绿水,是我最大的依恋。环境资源是宝贵的,在当前人口和工业增长的大环境下,优质的绿色天然的环境资源更是稀缺。试想一下一个人在陌生的环境里手里拿着大把的钱,呼吸着浑浊的空气,喝着带有污染的水,身上还有各种各样因环境恶化而导致的疾病的折磨……我们还能有梦吗?有的话恐怕也只能是噩梦!
我们村上典型耕地少山林多,听传言(因为没看到相关政府公告只能是传言)没有淹没的林地水库托管以租金的方式给付,耕地和山林的赔偿标准,及其地价标准是按什么标准,如果按现有的标准我们那些少的可怜的淹没田地得到赔偿金额,如按当前的物价水准连家也安不起,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谈何移民后生活水品相当或超出原有的生活水平。
也是传言,移民赔偿先移的奖励多多,如有的话请问这奖励是哪里来的是省政府、市政府或是镇政府资金的额外拨款 ?还是就是水库专项资金里来的 ?如果是政府额外拨款额外的奖励那是件鼓舞人心的好事。但 ,如是从水库的专项资金里来的那么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请问羊毛出在哪里了?如果还是在羊身上来的,建议还是别增加不安定因数,伤了这羊 开心了别的羊,是不是要那些伤了的羊围讨那些开心的羊更甚致围讨那些拔毛的始作俑者?个人认为,个人利益服从大众利益,我坚决服从,移是一定要移的(假如政府许可一部分人先移、一部分人后移、一部分人可以不移。那我选择不移)所以只要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没必要增加不安定因素!这是政府行为我们要的是心服口服的服从。
这个不是传言,移民安置去向为:“括苍镇集镇区、大田街道方家弄区块和东部临港新城。其中括苍集镇区为有土安置点,大田街道方家弄区块和东部临港新城为自谋职业安置点。”请问下既定的括苍移民点,大田方家弄,东部新港新城是怎么定的? 再者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的“第九条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第十五条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当中的移民哪里去了?(据我所知我是肯定不知道的,询问了村干部们也不知情他们可是代表我们广大移民的)
对于农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没有出专门的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所牵涉标准的含糊和不确切性,我们能否等到即将出台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以及作为母法的《土地管理法》的修订议案提上日程当中的变动,依据新法新规从而更合乎我们的权益?
再有鉴于环境置换的不可复原,我们不可能叫政府复原我们家乡的山、水、土地、特产以及新鲜的空气等,所以要求进行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因为我们失去的不单单是淹没一个小山村房屋和田地的价值还有水库的生态环境价值及水库的的本身价值,所以能不能要求水库收益地区或政府统筹安排给我们移民们除了那些少的可怜田地和房屋的补偿外的合适的额外补偿……。
个人评价: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