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两股东先后预购豪宅,主张违约金500余万,真是巧合吗?
          杭州某穿越科技有限公司宋某朝, 自己介绍说还自己发明了齐某大圣,专门和4S店合作的软件,浙江大学电子工程系某校区毕业,和阿里巴巴都有合作。配偶陈某,浙江大学法律部,现在杭州某银行法务部上班,2020年5月3号在都市房网小张看完房子产生购买想法,当天林某某,小张,宋某朝面谈,商议宋某朝出15万中介费,宋某朝以中介费太贵为由,找到我爱我某王某强,现在是富阳区的经理,中介费是10万。在5月24号在我爱我某店签了意向合同,当时林某某感觉我爱我某是个大公司,比较信任他们,所以直接签字。当时面谈的时候,就问宋某朝为什么不找都市房网了,宋某朝回复,让他便宜5万中介费,他不便宜,我就找别的公司,已经和小张打过招呼了。当时林某某感觉这样一个高学历的人不会为了5万元钱欺骗,老婆陈某还在杭州某银行上班,素质都比较高,应该不会撒谎的,就信了。
          签完意向,林某某回去之后拍个照片给家里人发过去,才发现大问题:上面写着林某某需要支付丙方,就是我爱我某30万的人民币,说是表示售房诚意。林某某一个房东需要支付30万给我爱我某表示售房诚意!!而上面写的是客户支付的定金是0,林某某越想越不对劲,这样简单都会出错,那到时候卖房的钱成百上千万,能不能拿到更是问题,立马和宋某朝说了这个问题,房子林某某是卖的,但是这个中介让林某某不放心了。宋某朝表示自己有朋友在飓风房产公司上班,名字叫做赵某杰 ,而且中介费只需要1万,比我爱我某的中介费还少9万,林某某说他们比较辛苦,自己可以付10万中介费,让赵某朝付1万好了。然后宋某朝对林某某说怕他放在我爱我某的30万的定金拿不回来,让林某某对我爱我某说不卖了,因为业主没收到宋某朝的定金的。所以就对我爱我某说房子不卖了。然后宋某朝介绍了他自己的朋友,飓风房产的赵某杰,起草了合同,只差签字,再要签字的时候,宋某朝临时反悔,用他的首付款还林某某的抵押,宋某朝不同意。林某某说你不同意也可以,她自己去找公司垫资,同意你反悔的前提是房价总价多加12万,当时是赵某朝同意林某某用赵某朝的首付还的贷款,才这个价格。如果不同意,恢复原来都市房网的价格就可以了。一周之后,我爱我某王某强约林某某和宋某朝的配偶陈某在我爱我某总部见面,林某某要求按照原来的条件履行合同,但宋某朝的配偶陈某说不买房子了,并且拿回了在我爱我某的30万。林某某就奇怪了,这定金说拿走就拿走?我爱我某王某强说,这个是意向金,可以随时拿走,和刚开始签意向说的定金自相矛盾。
  之后,王某强立马从我爱我某的中介看房人员,升任我爱我某富阳区域的经理。
          宋某朝不买了,林某某的房子重新挂牌了,过了一个星期之后,一个方某建的人过来了,是杭州富阳新登人,他配偶叫做李某娟,说一次性付款,给了林某某30万的定金。对于这家比较靠谱的中介,服务比较专业,林某某给了18万的中介费。之后三天,林某某一直督促方某建签正式合同,方某建一直推脱说忙,没空。7月30号方某建那天说有空,可以去签合同,在签约的地方,林某某的房子的合同一直出不来,然后去法院一看,29号就是昨天被保全了,林某某越想越不对劲,哪有这有巧合的事情,上网找了下,宋某朝和方某建是杭某穿越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二股东,并且林某某让富阳的朋友打听一下,方某建一直在工厂工作,别说2000多万了,他连500万都拿不出来,更不可能一次性付款2000多万了。大股东是贷款买房,小股东一次性买房,这样多的巧合,在加上从一开始到现在一切的不正常,林某某豁然开朗,但是一切都晚了。定金放在了中介,宋某朝把定金放在我爱我某,我爱我某的王某强一会说是定金一会说是意向金,想拿走直接拿走了。宋某朝的老婆陈某,浙江大学法律系毕业,现在在杭州银行法务部上班,运用法律,也比较懂法。
        现在杭州某穿越公司的第一股东宋某朝,以林某某违约为由,要求支付400多万的违约金,后面的第二股东也要求支付违约金, 公司两股东先后预购豪宅,主张违约金500余万,真是巧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