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法院这一招牛!对付“老赖”,就该这么干【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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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阳法院运用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朋友圈投放悬赏令,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行为予以失信曝光的同时,引导有关财产线索知情人进行有偿举报,这也是温州法院系统首次利用微信平台,通过广告投放形式推送悬赏令。
2014年7月2日,许林(化名)向黄益珊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日,许林支付定金1万元,并于次日根据黄益珊指示,向黄益珊提供的案外人账户支付19万元购房款。2015年4月23日,许林又以现金的方式支付5万元,总计购房款25万元。
后因故许林购房未成。二人经协商,将许林的25万元转化为黄益珊的私人借款,同时黄益珊承诺于2017年10月1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全部购房款25万元,如果按约定时间归还款项,可免于计算利息,否则,购房款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0计算。上述事实由黄益珊向许林出具一份借条的方式进行确认。然而,黄益珊却一直没有归还上述借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询等手段,并未发现黄益珊名下有任何财产,且始终无法联系上他。许林只知其常年在外地,更多的却是无从知晓了,为了发动社会力量让自己收回款项,许林主动申请要求在“温州两级法院网络公告平台”进行悬赏公告,但一直未有线索申报。
今年10月,许林询问执行法官是否有其他途径能进一步扩大影响面,自己愿意拿出10的执行款用于执行悬赏。
“以往执行局也通过网络公告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悬赏令,但是受众面有限,悬赏效果一般,所以我们尝试了朋友圈发布‘悬赏令’广告的形式。”平阳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孙荣表示,“悬赏令”广告依托大数据分析,更加精准推送,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可提高对被执行人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的发现几率。
笔者了解到,点开这条悬赏广告可看到“提供线索最高奖励2。5万元”的加粗文字,文字下方设有两个选项,一个选项为关注公众号,一个选项为“查看案件详情”,点击后者就可以浏览此次悬赏的案件案号及被执行人黄益珊的照片。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悬赏金可直接从执行款中予以扣减发放。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