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教师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文章目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琼府〔2010〕2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精品城市,打造幸福三亚”的部署要求,统筹解决好我市中小学教师住房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保障和改善中小学教师的住房条件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按照“多措并举、全面保障、逐步到位”的原则,分期分批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保障性住房,稳定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切实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前,市、区按照每年不低于教师住房需求总数25的房源配给学校,分期分批解决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约4631名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住房问题,特别是农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形成良性保障机制,力争实现全市有意愿和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都能在市、区拥有一套住房,配给教育专家保障住房50 100套,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三、 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建立教师安居工程领导机制,成立“三亚市教师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岩峻(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铁明(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 明(海棠区 区长)
张华文(吉阳区 区长)
陈向奋(微博区 区长)
冯 强(崖州区 区长)
周月霞(育才管委会 主任)
常成云(市政府 副秘书长)
张 莉(市发改委 主任)
王海雄(市规划局 局长)
黎先觉(市住建局 局长)
高富宅(市国土局 局长)
吴 萍(市教育局 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联络、督促、协调、信息汇总,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 解决方式
(一)新建经济适用房解决公办教师住房。通过寻找合适地块或棚户区改造腾出的土地,新建一批保障性住房解决公办教师住房问题。建设标准依照《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户型标准的规定,建筑面积拟定为60 65M2、80 85M2和100M2。
任务分解:
1。 市政府住建部门通过新建或者企业配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统筹解决市直属学校教职工1105套(含退休教职工)。
2。各区政府通过新建或者企业配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统筹解决各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住房,其中:海棠区属学校教职工730套(含退休教职工);吉阳区属学校教职工635套;微博区属学校教职工1063套(含退休教职工);崖州区属学校教职工1098套(含退休教职工)。
(二)“租售结合”解决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住房。
1。加快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工作间)的建设,解决农村学校轮候分房教师和临聘教师的住房问题;有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自行建设教师集资房和周转房。
2。实行“先租后售”模式:市政府公租房向民办学校无房教师开放,以租赁的形式出租给民办学校无房教师和部分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待教师在本市教育系统连续任职满15年,可通过补差价的形式出售给教师。
任务分解:各区教科局协助公租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无房教师和公办学校临聘教师进行精确统计,审核租房资格,收缴相关材料,汇总统一到市、区政府公租房主管部门办理公租手续。
(三)多措并举解决教育专家住房。
1。市、区政府可依据《三亚市人才引进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教育人才引进例入三亚市引进人才范畴,享受相应福利待遇,每年预留适当数量的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2。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与地产开发商洽谈团购合作,解决教育专家的住房问题。
任务分解: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市、区政府每年配给10 20套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用于教育专家房源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教师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作为我市城市住房保障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尊重历史和现状、有利于教学、兼顾交通方便的原则,在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工程选址、建筑布局、配套服务设施等每个环节充分论证,制定科学、可行、详实的工程实施方案。
(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实施教师安居工程建设是我市教育事业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区政府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将本区教师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相互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要建立教师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绿色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
(三)落实责任,强化问责。各区人民政府是本区教师安居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市直属学校教师安居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市教育、发改、规划等有关部门要承担起部门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教师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打造幸福三亚”的重要工作全力推进。对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区或部门,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职、完不成任务的,市政府将追究区或部门的责任。
(四)严格督查,确保公正。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教师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教师安居工程建设的名义,变相实施福利分房或商品房开发。对在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