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正因红城湖湖心岛房产事件卷入风暴眼。刘虎 摄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法院,目前正陷入了巨大的麻烦之中。因为海口市政府对一宗烂尾多年酒店的征用,业主讨要2。6亿元巨额赔偿,当地省级媒体调查探因,竟发现该法院多年前在审判活动和执行中屡次违规操作,成为现业主夺取他人财产的狰狞“帮凶”。而今,官方也遭其反噬。
  烂尾酒店的操盘者是何方神圣?这其中又隐藏着哪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借款500万开发湖心岛,落入省政协常委高利贷圈套

  现年67岁的赵大千是浙江杭州富阳区商人,上世纪90年代即在富阳黄金地段开发了“大千城”等知名楼盘。2002年春节,赵大千到海南旅游,被海南的气候所吸引,认为海南适宜居住,决定到海南投资,成立了海南千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千嘉公司)。
  赵大千的妻弟陈伟明评价其姐夫“文化程度虽然不高,但胆子特别大,也懂得活络人际关系。”赵找到浙江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希望办事处为其投资牵线。办事处给他介绍了一个半拉子房地产项目——华强小区。赵大千经过努力,将2。3万平方米的华强小区盘活。
  建设华强小区过程中,赵大千经人引荐认识了商人陈嘉新,并向陈嘉新借过钱,但欠款在华强小区完工时全部还清。
  此后,赵大千又看上了正要被司法拍卖的海口红城湖湖心岛“芙蓉国旅游度假中心”(后文简称“芙蓉国”)项目。该项目是琼山一家民企与原琼山县府城镇城管区1991年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原名“西游记宫游乐园”,1993年1月竣工营业后更名。

  
  陈伟明收藏的海口红城湖湖心岛“芙蓉国旅游度假中心”门票。
  “芙蓉国”因经营效益欠佳,合作双方无力偿还欠款,引发诉讼。“芙蓉国”被拍卖以偿还债务,但相关土地确权手续未办理。
  千嘉公司以520万元竞得该项目,并于2003年4月25日领到海口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海房字第HK048077号房产证(建筑面积9681。69平方米)。随后,原建筑被推倒重建。
  赵大千要建的是一座五星级的“大千大酒店”。他于2005年建成现存建筑——层高五层,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的基本建筑框架,门窗、消防、水电未安装,属于在建、未完工建筑。
  琼山区政府一份2004年给海口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显示,“大千大酒店”项目经琼山市(注:现琼山区)发展计划局批准立项,原琼山市建设局同意选址意见并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琼山市环保部门也对项目做了环评意见。据此,原琼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编制《征用土地方案》、《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等,拟补办府城镇4个经济社24。09亩集体土地的征地出让手续。千嘉公司也付清了4个经济社176万元征地补偿款,但欠缴398。333万元土地出让金。琼山区政府请示认为:原琼山市委市政府核准“大千大酒店”项目及财产系竞买获得,属完善用地手续遗留问题,同意减免该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并将已完善的项目用地手续再次上报,请海口市政府审核并呈报省政府审批,之后没有下文。
  

  红城湖湖心岛上建筑。图据高德地图
  酒店建设过程中,实力本不雄厚的赵大千资金紧张,他再度向陈嘉新借钱。
  2003年,陈以其妻子韩秀环名义与千嘉公司签订2份借款协议,以湖心岛房产抵押借款500万元,但又以“行规”名义让赵大千签了多张空白合同。到2006年9月时,借款合同变为7份,金额达2257万元。
  “多出的5份借款合同,有3份是高利贷,年利率最低60、最高73,且韩秀环违法以个人名义从事典当业务。”陈伟明说,海南省第二公证处(现已更名为海口市琼州公证处)却为这些违法借款合同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而后,陈嘉新一方在千嘉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未竣工的该房产以2365万元卖给其关联公司海南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文简称誉瑞公司),抵偿韩秀环本息。
  海南银达集团官网资料显示,陈嘉新1992年开始在海南岛创业,同年成立该集团(是以金融服务业为核心,集小额贷款、全国连锁典当、拍卖、珠宝销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集团企业,中国典当业界领军企业,2013年成为麦当劳海南省发展式特许经营商)。其现任海南省政协常委、海口市人大代表,是致公党党员、经济师职称,担任海南省典当行业协会会长、海南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海口市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海南省交警总队特邀监督员、海口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大队长等职务,并被海南省委统战部、海南省工商联等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荣誉称号。
  

  海南巨富陈嘉新。图据陈嘉新微博
  诡异的是,工商档案资料中,并无海南银达集团的注册资料。
  工商档案中陈嘉新的履历表显示,他是吉林延吉人,生于1967年9月22日,1989年9月毕业于贵州财经学院。曾在延吉市城市信用社、延吉市工商银行工作,1995年到延吉市政府驻海口办事处任职。
  海南银达集团官网消息消息,2003年,董事长陈嘉新当选海南省政协常委。据海南本地媒体报道,2008年1月,陈嘉新开始担任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常委,并在第六届、第七届中获得连任,任职至今。2012年和2017年,陈嘉新两次当选为海南省工商联副 。
  工商资料中,韩秀环的身份证材料显示她生于1967年12月13日,其名下有18家公司,陈嘉新则有91家公司。2014年两人的女儿陈冰参加《中国好声音》第三季时,媒体报道陈嘉新身家30亿元。而熟悉陈嘉新的海南老牌开发商、海南绿山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峰表示,陈嘉新产业众多,且遍布全国,如今的身家应有100亿元之多。
  赵大千称,他从未见过韩秀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是陈嘉新转交她签的。
  千嘉公司财务票据显示,在借款后,该公司一直在履行还本息义务。截至2006年,一共偿还了本息600余万元。


  “刘远生式”操作法,借款开发商净身出户

  2006年,陈嘉新宣称千嘉公司向韩秀环借款本金达2257万元。本着“有账不怕算”的赵大千认为,除500万元抵押借款外,并无其它借款,对方也没有银行流水支撑,他仍以全身心投入到酒店建设。
  但事与愿违,赵大千等来的不是对账,而是一纸诉状。2007年10月,誉瑞公司向琼山区法院起诉称千嘉公司违约,请求将红城湖湖心岛全部建筑物的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办到誉瑞公司名下,判令千嘉公司支付300万元违约金。
  起诉状称,千嘉公司2003年至2006年将湖心岛上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及约24亩土地使用权一并作抵押,向韩秀环7次借款2257万元,但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无力偿还本息。2006年9月,誉瑞公司、千嘉公司和韩秀环三方签订《抵押物折价抵偿协议书》,约定千嘉公司将抵押物折价2365万元卖给誉瑞公司,所得款项用于偿还韩秀环借款。千嘉公司与誉瑞公司同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誉瑞公司分期向韩秀环付清全部购房款。千嘉公司于2006年12月出具《产权证明及房地产交接书》,将抵押房产交付给誉瑞公司,但因其逾期未履行为誉瑞公司办证过户的义务,严重违约。
  案卷资料显示,韩秀环还与誉瑞公司签订了《委托付款证明》,让誉瑞公司将购房款全部付给海南喜仕乐工贸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喜仕乐公司)。
  企查查app工商资料显示,誉瑞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现任法定代表人是张雷。陈嘉新掌控的海南嘉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嘉新房地产)2008年12月18日给省工商局的证明材料称,誉瑞公司是该公司的关联企业,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嘉新房地产交纳。
  嘉新房地产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1002万元,股东系陈嘉新及其女儿陈冰,韩秀环任公司监事。
  喜仕乐公司的工商资料则显示,该公司200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张传玲、高琴丽,该公司2006年8月出资400万元,与海南银达彩弹野战俱乐部有限公司(后文简称银达野战公司)共同成立杭州和发投资有限公司。银达野战公司则是韩秀环占股95、陈嘉新占股5的企业。
  检索发现,银达野战公司、喜仕乐公司、誉瑞公司、嘉新房地产的工商备案联络员均叫“付佳”。一名与陈嘉新打交道多年的人士告诉笔者,付佳系陈嘉新公司职员。
  这意味着,韩秀环与此几家公司的协议,只是“左手倒右手”的把戏。陈伟明说,湖心岛项目曾有企业收购,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是4600万元。但“贪吃”的陈嘉新夫妇仅以约50的价格,将湖心岛房产贱卖给他们的关联公司。
  

  2006年9月28日的这份《委托付款证明》上涉及的三方:海南誉瑞公司、喜仕乐公司、韩秀环,都是一家人。刘虎 摄
  “借了500万;还了600多万,还要吃下我们4600万,超过十倍的利润。陈嘉新真是吃人不吐骨头!”陈伟明说。
  千嘉公司针对誉瑞公司“房屋产权过户纠纷”诉讼于2007年11月8日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涉及的房产标的高达2365万元,且誉瑞公司请求违约金为300万元,琼山区法院不具备案件管辖权,应由海口中院受理。
  《海南省高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通知》(琼高法发【2002】2号)规定: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争议金额为3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各基层法院受理“争议金额不满3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
  誉瑞公司立即变更诉讼请求,将该案违约金从300万元降为290万元。而琼山区法院也于同月12日作出裁定认为,虽然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不止300万元,但原告诉请内容和标的金额为290万元,即发生争议的标的不超过300万元。因此,该院拥有此案管辖权。
  千嘉公司向海口中院提出上诉,遭到驳回。
  2007年12月10日,琼山区法院给千嘉公司和誉瑞公司送达开庭传票,决定同月19日上午开庭审理两公司房屋产权过户纠纷。“但此后,千嘉公司得到的消息又说对方已经撤诉,12月19日就没去法院。”陈伟明告诉笔者。
  千嘉公司并不知道,同月6日,琼山区法院已在《法制时报》刊登公告称,此案因千嘉公司地址不详、无法送达,遂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该院定于2008年2月25日上午开庭审理。
  

  2007年12月6日和10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分别以公告送达和当面送达的方式,告知该案2008年2月25日和2007年12月19日开庭。
  琼山区法院审理笔录显示,是日,千嘉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2008年2月29日,琼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院审理认为,两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和《产权证明及房地产交接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主体合格,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原告依约付清购房款后,被告未能如期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构成违约。该院判决:千嘉公司将湖心岛全部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过户手续至誉瑞公司,并支付290万元违约金。
  宣判后,琼山区法院再次使用公告送达方式,将判决结果告知千嘉公司。
  千嘉公司对此一无所知。其委托的律师认为,千嘉公司并非下落不明,判决书公告送达,剥夺了其上诉权。
  2008年9月9日,琼山区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称,该院依据已生效的一审判决,于是年8月19日向千嘉公司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5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这一幕,与海南高院“百亿副院长”张家慧、刘远生夫妇鲸吞浙江温州万顺植物素有限公司(后文简称万顺公司)3000万元资产时的情形如出一辙。与陈嘉新同为海南省政协常委的刘远生,其关系人黄健明让广东湛江吴川市法院以万顺公司下落不明,公告送达仍不到庭,缺席审理,判其败诉。判决十五日生效后,黄健明按兵不动,不向法院申请执行这笔巨款。直到半年之后,他才申请执行。此时,万顺公司老板陈宗发吃惊发现:自己竟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输了官司,他即将丢掉几乎全部身家。他想申诉,但已错过了最长半年的申诉期。
  千嘉公司的命运,与温州万顺公司极其类似:该公司向海口中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琼山区法院判决,追加韩秀环为诉讼当事人,确认韩秀环和千嘉公司之间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金额及尚欠债务余额,确认《抵押物折价抵偿协议书》、《房地产买卖契约》无效,却已无济于事。海口中院以“韩秀环与本案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且再审申请人在一审答辩期间未提出追加韩秀环为第三人,现在以该理由申请再审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千嘉公司向海南高院提出申诉,海南高院2010年1月亦出具《信访答复函》,请千嘉公司服判息诉。
  早在2008年10月17日,琼山区法院就已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给海口市房管局,请其协助将千嘉公司房屋产权(房产面积以房管局实际测量为准,原房屋所有权证号海房字第HK048077号)变更过户至誉瑞公司名下。
  在接连败诉失去湖心岛后,内心自负的赵大千决定认输,2010年的一天,五味杂陈地凝视一阵湖心岛后,几乎身无分文的离开了海南。


  官媒报道现转机,法院及百亿富翁夫妇被“扒粪”

  千嘉公司的律师说,誉瑞公司起诉千嘉公司时出示的证据,其实直接就证明了陈嘉新、韩秀环夫妇诸多违法事实。譬如,韩秀环和千嘉公司2004年9月24日签订的《房地产抵押追加借款合同》、2005年5月16日签订的《房地产抵押追加借款及期限延期合同》,均是以当票形式签订,借款金额也为当金。前一借款合同规定,25天为一个借款期限,每当期利息5,年利率高达73,其签约地点在海口银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后文简称银达典当);而后一借款合同,月利率也是5,年利率同样达到60。
  此外,还有2005年9月5日签订的《房地产抵押追加借款合同》,月利率也为5。
  工商资料显示,银达典当成立于1991年2月,公司股东除陈嘉新、韩秀环,还有他们的关联公司海南银达旧机动车信息中心有限公司、海南银达汽车销售租赁有限公司。
  “2001年8月8日公布实施的《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典当行,方可从事典当经营活动。2005年4月1日起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典当行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韩秀环约定以个人身份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违反了上述强制性法律规制。他们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千嘉公司的律师说,“不可思议的是,这些本身违法且很明显的高利贷,却先后获得了公证处及法院背书。”
  证据显示,上述三份借款合同签订的当天,韩秀环就到海南省第二公证处进行公证,当天获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公证员分别是宋励学、卢江。
  据了解,宋励学是该公证处原主任,现已退休;卢江已调到海口市椰海公证处工作。
  在再审时,律师提出借款合同中的违法问题,但法院充耳不闻。
  赵大千等从内心已经认命了,觉得在海南根本斗不过陈嘉新。但一个转机在2019年4月出现,海南省新闻官网南海网以《海口红城湖湖心岛酒店项目烂尾15年,业主提出2。6亿元征收赔偿款》为题,对海口市政府其时拟征收用于建设红城湖公园的湖心岛以及业主对补偿的漫天要价,进行了报道。该网首席记者姜飞在持续报道中层层剥茧,指出:烂尾项目变更背后涉及借款和抵押;法院蹊跷公告送达传票,做出缺席判决,千嘉公司败诉;围绕项目产权之争背后实为关联企业,关键人物是韩秀环、陈嘉新夫妇;项目的业主公司海南金锦实业有限公司(后文简称金锦公司)、誉瑞公司的注册地点都查无此公司等等,引发官民关注。
  

  南海网评论三问海口市琼山区法院。网页截图
  “产权变更前,使用面积确实是9681。69㎡,变更产权以后面积之所以增加,是因为(琼山区)法院当时出了一个执行裁定,‘法院裁定把红城湖湖心岛房地产项目所有权过户,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工作人员坦言,法院这么裁定只好实地测量了。”南海网的报道说,原本未竣工的湖心岛房产,竟在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违规办得20877。8平方米房产证。
  南海网还连续发布了两篇言辞犀利的评论,就红城湖湖心岛烂尾项目迷局《三问琼山区法院》:
  “琼山区法院当年审理此案时,为何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据当事人反映,琼山区法院清楚知道千嘉公司的送达地址、委托代理人及联系方式,并据此多次及时送达了司法文书。然而在进入实体审理后,琼山区法院却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试问,琼山区法院当年为何要这样做?”
  “当年的借款纠纷,千嘉公司表示实际只拿到了400多万元,其他1800多万元的本金和100多万元利息都是虚假债务。如果千嘉公司方说法属实,这明显是属于套路贷。而套路贷,是违法的,也是扫黑除恶的打击对象。当事人要想自证清白,就得拿出证据来。再说,当年法院审理此案时,就算被告缺席,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也应该拿出银行流水,作为法庭审理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支付过前述款项。”
  “原属于千嘉公司的烂尾楼,在打了一个借款纠纷的官司后,为何就凭空‘长大’2倍?法院又是依据什么,要下达那个‘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的执行裁定?……如果都照此案办理,那是不是所有的违建,打个官司,就能变成合法的?都能洗白呢?”
  
  红城湖湖心岛上,烂尾已15年的建筑,居然办理了2万余平方米房产证,令人瞠目。刘虎 摄
  评论说,当事人千嘉公司申诉多年,并已向相关部门举报;而且随着红城湖公园的改造,烂尾楼项目重新进入公众视野。“琼山区法院有责任、也有义务站出来,把情况说清楚,这既是对法律的负责,也是对公平正义的负责。”
  南海网报道引起巨大反响,2019年4月30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金锦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誉瑞公司也于当日和2020年7月21日两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千嘉公司的律师指出,原房产证下的房产因拆除新建大千大酒店已经灭失,湖心岛房产处于在建未竣工状态,也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但法官却未对此进行审查,甚至要求政府部门为其办证,必有重大违法犯罪问题。
  “我觉得千嘉公司此时无论如何都该站出来。于公,应该揭露真相,不能让陈嘉新夫妇利用烂尾楼向政府巨额索赔;于私,沉寂多年的千嘉公司案件理应获得公正处理。”陈伟明等由上海飞赴海南,再度进行举报。
  举报对象首当其冲的是琼山区法院。“因为一审判决实体内容涉嫌违法,违背客观事实。”陈伟明说,假使千嘉与誉瑞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属实,其中规定“该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这个契约并未经过主管机关审查,一审法院就认定其成立、生效,违背客观事实。
  其次,执行法官涉嫌滥用职权,错误执行生效判决。证据显示,生效判决判项是将千嘉公司在湖心岛所有房产证部分过户给誉瑞公司,但执行法官却超出判项执行。
  2019年11月8日,琼山法院王副院长、政治部主任蒙霞等接待了陈伟明等,“认可我们对案件存在的法官民事枉法裁判、滥用职权、违法执行等问题的分析,答应尽快上报马院长自纠及海口中院。”2020年6月18日,琼山区法院工作人员约见陈伟明做笔录,并让他就“院长发现确有错误启动再审程序”提供相关事由和材料。
  琼山区法院人士告诉陈伟明:琼山区纪委和监察委目前已应该院请求介入调查。


  公证人员“蛇鼠一窝”,海南省司法厅正查办

  千嘉公司的律师认为,原海南省第二公证处公证人员存在渎职犯罪嫌疑。
  2020年9月22日和10月9日,海南省司法厅就公证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赵大千重病在身,仍然赶来海口,亲口讲述事情经过。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王骞和省公证协会的工作人员给赵等一行4人做了询问笔录。赵大千称,与韩的房产抵押借款有关的7份公证书,他1份都没有收到过,他也从没有委托任何一个人办理过公证。
  

  赵大千身患重疾,日常蜗居在云南昆明一处50来平米的经济适用房里。刘虎 摄
  在司法厅,赵大千看到了一份陈嘉新持有的千嘉公司《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其权限是全权办理千嘉公司湖心岛房产的抵押、转让、过户、签署有关的合同、契约等文件,此委托书可以转委托。授权时间为2003年6月24日,首笔借款当天。
  赵大千说,如果他签字的话,应该是那天他签的空白纸中的一份。他本人根本没去过海南省第二公证处。这个公证是其他人办理的。按照公证处规则,赵大千应该前往办理,但公证笔录上他并未出现。
  千嘉公司总结了公证文书存在的四大错误。
  “一、申请公证的意思表示虚假,因此不应对千嘉公司发生公证效力。在《公证申请表》中未填写申请办理公证事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签名等多处存在虚假,公证机关不应当办理公证。”
  “二、即使双方当事人申请对借款、抵押事宜办理公证,办理程序亦错误。1、公证处在没有审查出借方是否履行放款义务的情况下出具《公证书》,违反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法定程序。2、房产证下的房产已经灭失重建,公证处没有审查房产是否真实存在;湖心岛《土地使用权证》核发时间在2006年7月12日,晚于公证时间,公证处也没有审查土地是否具备抵押条件。3、公证案卷中,未发现韩秀环到场亲自参与公证事宜,而是委托他人办理的,但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存在。4、(2006)琼二证字第2873号公证文书案卷中,公证文书没有送达给千嘉公司;其它公证文书案卷中,均存在违法送达的情况。”
  “三、公证文书内容均存在内容错误。1、因为民间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因此审查出借人履行放款义务是借款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在公证案卷中,未发现出借人已经履行出借义务的证据。2、公证处存在违法对高利贷事宜公证的情况,从千嘉公司与韩秀环之间存在的借款来看,有的借款年利率高达60,有的借款年利率甚至达到73,对上述借款合同进行公证,涉嫌违法保护高利贷。3、对已经灭失重建而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及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更不能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
  “四、关于借款合同虚假及公证文书虚假的情况。结合各个公证文书的程序错误和内容错误,以及赵大千、赵淼银、陆敏英三当事人的供述来看,以上借款文书及公证文书均是虚假的,三人也未去过公证处,更没有签署上述公证文书。因此可以证实韩秀环并未向千嘉公司如数提供借款,不能提供借款凭证。千嘉公司已经完成全部的清偿义务,双方不存在任何民间借贷法律关系。韩秀环一方通过提供虚假借款合同,制造虚假民间借贷假象,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达到了侵占、夺取千嘉公司的所有房产及土地的最终目的。”
  陈伟明认为,红城湖湖心岛地产案,正是我国政法系统乱象丛生、亟需清理整顿的典型案例。千嘉公司向海南省委、省政府、省高院、省公安等部门递交材料,举报了陈嘉新夫妇涉黑恶、“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他相信,即便是陈嘉新身上有海南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海口市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等“护身符”,也保护不了他。“它们并不是免死金牌。好戏,还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