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黎雪芳 王应峰 时间:2017 02 03 17 :0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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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自2017年1月起,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提高全市在职村干部生活待遇、离任村干部离任补贴、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放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生活补贴,全面提高村干部生活待遇。
  据了解,市委结合我市2016年农民人均年可支配纯收入情况对村干部生活待遇进行了全面调整提高。从今年起 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由原来每月1500元,提高到2550元 ;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由原来每月1500元,提高到2950元。

  行政村副职由原来每月730元,提高到1100元 ;交叉任职的由原来每月880元,提高到1300元 ;社区居委会副职的由原来730元,提高到1350元,交叉任职的由880元,提高到1550元。

  行政村委员由原来每月600元,提高到1000元,交叉任职的由原来的700元,提高1100元 ;社区居委会委员由原来的600元,提高1250元,交叉任职的由原来700元,提高到1350元。村居民小组长由原来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

  同时,放发村务监督委员成员生活补贴,村级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500元,副主任300元,委员200元。

  任职9年至15年、以及15年以上的村级组织正职、副职、委员离任补贴也将分段给予不同程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