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花重金聘请律师拿《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安置若干意见》(海府〔2011〕154号)和《海口市安置房建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海府〔2011〕158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唬骗人民群众,用政策代替法律规定唬骗被拆迁人,强制掠夺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形象,琼山农业农村局违反海口市棚改办会议精神和《海口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琼山农科所拆迁补偿安置房变成了一种变相的“优惠售房”!请市政府核实,尽快公平公正诚信处理,严查某人为了一己私欲强行推翻美兰,琼山两区人民政府的决议。是谁给他那么大的权益?轻视人民群众,跟人民群众去抢利益?逼到人民群众下跪区政府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