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企高管眼中的公务员薪酬(转)【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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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公务员涨工资的舆论在网上炒得不可开交,体制内的毫无例外的一致拥护,体制外的异口同声地坚决质疑,最新的说法叫”公务员薪酬改革”,比赤裸裸的”涨工资”含蓄多了,又冠以改革的名头,看上去是件义不容辞、利国利民、势在必行的事。
根据人社部的专家的解读,这次改革的目标是“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建立比较机制,实施配套改革。
这则新闻的后半段开始引经据典,提及在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说,“毫不含糊地讲,我认为应该为公务员涨工资”。
当体制外的人质疑该不该涨的时候,体制内的人鸟都不鸟你,人家懒得与你争辩,已经在讨论如何涨、涨多少的问题了。
但我还是有点疑惑,李总理在首场中外记者见面会中说:我们还要用简朴的政府来取信于民,造福人民,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民生支出是刚性的,不能减,只能增,那就需要削减政府的开支。这里我们也约法三章,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
退一万步而言,就算是公务员想要加工资,在政府工资开支总额不变情况下,只能先削减公务员数量,提高工作效率,下一步才有资格提涨工资的事,只有这样,李总理的约法三章才能取信于民,否则,李总理的约法三章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已。
我想请问人社部的所谓的专家,你们削减公务员数量的方案,有没有制定出来?
李总理还提到,“我在基层调研时注意到,有些地方确实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一些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 “说的难听点儿,这不就是尸位素餐吗?这样的庸政、懒政同样是腐败,是对国家和人民的极大不负责!”
我想请问人社部,这样的官员是否也在这次涨工资的范围之内?不要说普通民众不答应,就是那些尽职尽责的公务员也不会答应,人社部的工资调整方案有没有将这部份人排除在应该涨工资的人员之外?
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是把重心放在“限高”、“提低”上了。最终的目的是,缩小公务员上下级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这段文字看上去很美,广大基层公务员一定很受用,但是,在政府工薪开支一定的情况下,只能削减现有高收入公务员的待遇的前提下,才能达到“提低”的预期,再问一下人社部:削减那些高收入公务员待遇的方案你们制定好了没有?削减的限高总额是不是足以提低?
再退一步,就算所有的公务员都该涨工资,你觉得人社部能制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薪酬改革方案吗?
我告诉你,别对人社部的能力抱太大希望,有例可证:
早在2008年,人社部针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问题,已制定出《企业工资条例》草案,该条例被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工作计划,并将陆续进入一系列立法程序。可是到了2010年,人社部的发言人说此条例仍在起草阶段,今年已经是2014年了,仍然没有下文,人社部的工作效率在哪里?工作能力在哪里?
再看看公务员薪资改革的节奏,温总时代,人社部主导了所谓的阳光工资改革,结果如何呢?
2006年,全国层面的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下发,继续“开前门、关后门”的改革思路,要求各地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地区附加津贴将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具体方案“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然而,建立在“关后门”基础上的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却因“后门”迟迟难关而难产。尽管中央政府在2006年提出,将在三年内完成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但收效并不理想。
2009年,审计署抽查56个中央部门,发现有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两个部门本级和25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新增项目或提高标准发放津贴补贴1。73亿元。
2010年3月,中纪委等六部委派出检查组,分赴广州、武汉、成都、青岛、宁波、南宁六地,对公安、工商、城建、房管、教育、地税、卫生、房产八家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补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各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发放津补贴的情况。据报道,其中武汉市个别单位内部超出国家要求发放的津补贴达13种,某市直机关被要求清退的津补贴达到908。87万元,人均应退还金额7。39万。
继中央六部委对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市直机关津补贴发放情况启动检查行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也开始在北京、云南等地调研公务员津补贴情况,并将起草《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但该方案的出台仍无具体时间表,政策制定的思路仍是“关好后门后再开前门”,对公务员津补贴的清理工作仍放在首要地位。
中央政府早在2006年提出在三年内完成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直至自2013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才将愈演愈烈的乱发津贴的歪风刹住,7年啊,多少纳税人的财富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公务员以各种各样的名义瓜分了。
可笑的是, 时至今日, 《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还深藏闺阁,继续被列为此次改革的”调整工资结构”的内容,这到底是什么节奏 ?
顺便问一句,当年体制内公务员们的各位在巧立名目的各种津贴狂欢时,有没有人报怨自己的收入太多了,质疑过这些补贴的资金来源 ?
以上事例只能说明 :对人社部而言,治理公务员违规津贴断人财路的事吃力不讨好,能拖则拖,为公务员涨工资谋福利的事皆大欢喜,要小步快跑, 2013年刚清理完违规津贴,2014年就马不停蹄地为涨工资造舆论,订方案,而本打算2008年实施的企业工资条例,工友们再等等,再等等,你说你等不及快退休了,我们可以让你延迟退休,尽最大可能让你等到条例出台
综上所述,我认为人社部在以往的工资改革中的表现,难以让人相信他们这次会设计出规范合理、让纳税人信服的薪酬方案。公务员的薪酬方案本来就不应由政策受益者自说自画。
我们来看看美国总统如何涨工资,1999年,美国国会批准了克林顿将总统年薪从20万美元上调到40万美元的申请。不过,克林顿本人并未享受到这一政策。因为按照美国法律规定,谁提出涨工资就不给谁涨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只能等到下一任总统入主白宫后才能执行。也就是说,小布什总统才真正享受到了40万美元年薪。这也算是美国版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我觉得我们公务员要加薪,得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要有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明确哪些人该加,哪些人不该加
历史上的公务员加工资,基本上是“普调”,不管干好干坏,都是撒胡椒面,利益均沾,在财政收入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再慷纳税人之慨,加薪一定要让纳税人心服口报。
随便举几个例子,你认为发明暂时性失控的公安局副局长该不该加工资?你认为对幼儿园负有监管责任,却发生喂服病毒灵的教育部门负责人该不该加工资?那些屡屡发生污染事故的环保部门是不是该加工资?那些建筑质量问题频发,对此负有监管责任的建委系统是不是该加工资?你认为再三推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稿的政策制订者们该不该加工资?你认为屡调屡涨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制订者们是不是应该加薪?你认为证监会的政策制订者们该不该加薪?制订了6年之久的《企业工资条例》仍出不了台的高参权威们该不该加薪?恕本人冒昧,如果你是一个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你的老板会用6年的时间去等你出台一个工资薪酬制度吗?
照我看来,相当一部份公务员在加薪的时候两眼放光,争先恐后,追究起责任的时候唯恐避之不及,雷语频出,你见过有几个官员在发生事故后主动担责,下台一鞠躬的 ?绝大多数都是百般抵赖,避重就轻,千方百计继续赖在体制内,因为他们很清楚,一旦出了体制,就一文值,什么都不是,我想即使不给这些人加薪,给他们继续留在体制内,他们也该千恩万谢才是,给他们加薪,实在是污辱纳税人的智商。
这也只能算是公有制的特色吧,在民企内足够开除的条件了,在政府里最多警告了事,大家都知道和气生财的道理,一旦撕破脸皮,谁都下不了台,所以暴打保安的法官仍然可以继续肩扛法律的天平,捍卫法律的尊严。因为一个稍有礼义廉耻的人,如果犯了类似的错,都不好意思继续呆在法院,给同事和上司以及所在的法院声誉造成困扰,而这位法官之所以腆着脸皮赖在法院,他很清楚,一旦辞职,他就什么都不是了。我也建议那些乱发仁慈的单位负责人,对手下的人过于袒护,难免会让人怀疑你本人是否有什么不清不楚的事。
既然各级财政如此困难,犯了错的公务员,工作拖拉的部门没有达到人民期望的部门都应理所当然地排除在加薪范围之外,那么剩下的无功无过混日子的公务员就一定该加薪吗?
我先提一个问题:这些公务员是否工作饱满,如果每天的工作负荷不满8小时,每天都有1小时的工作时间上上QQ,玩玩微信,逛逛淘宝,我建议这个部门的负责人先裁掉18的员工,再讨论加薪的问题,我身边真的有公务员利用上班的空闲时间折腾淘宝,现在已经贵为皇冠了。
对于那些叫苦经常加班的公务员,我还是很同情的,原来以为只有民营企业的老板黑,一天到晚让员工加班,后来居然发现有不少公务员也加班,这就有点奇怪了,人事编制部门对每个单位都是有编制的,按说如果工作长期超负荷,应该及时增加编制,长期使用编外人员,无非两种可能 :一是人事部门无能,无法衡量合理的人力需求,没有及时增加编制,二是各种关系召呼,找个理由安排,因人设事,对于前一种情况,人事编制部门失职,应该无缘这次加薪了,对于后一种情况,就更严重了,涉及到徇私舞弊了,纳税人的钱是难道用来给你们搞交情、照顾子女的?
同情归同情,但作为纳税人,要想满足加班的公务员加薪的要求,还得看以下两点:
1、你加班的内容是不是纳税人期望得到的服务,证监会的官员经常加班,许多重磅消息都是夜间和周末出台的,可见他们确实很辛苦,结果还是经常被股民骂,股市也一直半死不活,你觉得这种加班有意义吗?也许他们很忙,但好象没忙到点子上,你要是企业的老板,会给这个部门的人加薪吗?0809年那会儿,各地的发改委也疯狂地加班报项目,后果是各地产能过剩,加班越多,对社会的危害越大,你会给他们加工资?
一些基层公务员的加班员就更无聊了,湖南湘西的一名街道公务员,时常被抓去做迎宾之类。6点起床化妆,7点着装,8点站点,11点迎宾,12点剪彩。在寒风中哆哆嗦嗦一上午,最后就是为了领导上台发言的那三分钟。这样的加班与纳税人有半毛钱关系?
为了迎接年底的检查高峰,她差不多每天要写2万字,每项材料少说5万字,二十多本材料装订成册,堆起来山一样高。检查结束以后,辛辛苦苦准备了一个多月的东西,最后都卖了废品,总共是24块钱。她自己都苦恼,难道衡量我们工作的,就是这一堆纸吗?辛苦了半天,对纳税人而言没有一点意义,你说这样的加班,纳税人凭什么要付你工资?
当然,我最终非常敬重这位女生,她勇敢地选择了离开公务员队伍,没有留恋徒有其表的公务员岗位,其实像她这样的工作岗位,没有任何存在的必要,纳税人根本不需要,写材料那段时期所谓的加班,一天要工作16个小时,从早上8点到晚上12点。也许你抱怨工作这么辛苦,工资还这么低,纳税人还嫌你的工作弄虚作假,不仅没有半点价值,而且还浪费电费。
至于那些喜欢晚上加班应酬的,为了把简单的事情搞得复杂而加班的,不仅不会考虑加薪的请求,恐怕更应考虑裁撤简化相关的岗位。
2、加薪的结果是不是使薪资结构人员结构更合理
正因为纳税人的钱来之不易,所以公务员的每个岗位都应精心设置,发挥出最大的人力资源效益,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约薪资成本,以现在的招聘条件,进入政府的会计不少是本科生,再过十年,他们也许论资排辈够格成为一名高级会计师了,但在财务部门里,如果没有人员的流动,他也许仍然从事出纳工作,你觉得纳税人聘请一名高级会计师做出纳工作有必要吗?这不仅对纳税人不公平,需要付更高的人力成本,也对这位出纳员不公平,他本可以用所学的知识为社会做更多的贡献。
有人会说现在的公务员都是千辛万苦考进去的,是精英,所以应该付高工资,但并不是政府的每个岗位都是需要精英去完成的,很多事务性的工作,职中毕业就可以胜任,一些名牌院校的本科生、硕士生争相进入,做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你如果没有怀才不遇,不抑郁,天理难容,你嫌钱少,这个岗位本来就不适合你。民企的老板会找个硕士生做前台吗?我居然知道有些博士生也趴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乡镇机关里,做些文牍案头的苦活,等待命运眷顾,真心替他们感到不值,一个堂堂博士学者,低三下四地去苦捱一个乡长的功名,这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
写了这么多,主要讨论了哪些人员不该加工资,犯错的、混日子的、无事忙的、工作业绩达不到预定目标的、岗位与职能不匹配的,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兢兢业业的公务员们该加多少工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何香久曾提交了一份建议给公务员大幅涨工资的提案。
何香久举例,一个正处级干部,从2006年至2013年的工资总涨幅约为37。2,平均年增长4。7,而同期我国GDP增长了74。8。听他的口气公务员为GDP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的收入却与成绩不相匹配。
我们需要搞清楚的是,工资增长的与GDP有多大关系?目前,我国GDP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政府投资的说白了就是花纳税人的钱搞项目,至于花得合不合理,很少有人说得清。
我们来看下审计署的报告 :
截至2010年底,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
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
由上述资料可以发现,GDP从2006到2013年,7年只增长了74。8,但从2010年到2013年6月,短短3年半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了308,我们假定政府的负债都去发展GDP了,这样的GDP对纳税人而言有什么意义,公务员花钱造GDP,还向纳税人邀功请赏,这算什么事儿,GDP又不是净利润,又不能分红,但政府性债务却是要每个纳税人牺牲未来的福利和收入去偿还的。
以杭州为例,2006年GDP为2942亿元,平均房价为7759元,2013年GDP为8343亿元,平均房价为19639元,两者涨幅基本趋同,说明房价是GDP的主要动力,政府靠猛涨房价拉动GDP,纳税人还要给公务员涨工资,杭州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为156,典型的寅吃卯粮,杭州人的子孙原本有可能象欧洲人一样吃免费奶粉,享受更多的健康福利,但被现在的公务员们透支掉了,我不知道杭州市民有什么理由给杭州的公务员加薪。
所以我认为公务员薪资增长GDP的增长没有什么关系,除非你能证明当地的GDP不是靠政府投资拉动的,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而且当地的政府负债规模也比较合理,政府人员工作效率、清廉度也比较高,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想纳税人是没有任何怨言给公务员加薪的。
就算按何香久的说法,一个正处级的干部工资从2006年到2013年平均年增长4。7,这个薪资增长比例真的偏低吗?
如果一定要加薪,唯一可接受的理由就是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Urban Consumer Price Index)上涨,导致生活成本上升,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职工货币工资的影响,作为研究职工生活和确定工资政策的依据, 是用来反映通货膨胀(紧缩)程度的指标。
各位可以上网查阅国家统计局的官方资料,2006年到2012年每年的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除了2007年为4。8,2008年为5。9,2011年为5。4,略超4。7外,其他年份涨幅均不超过4,其中2009年为99。3,价格指数还下降了,如果基于这项指标,现有的公务员的4。7的涨幅完全覆盖了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根本不需要讨论加薪的问题,除非你能证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是错的,果真如此的话,纳税人坚决不同意给国家统计局的工作人员加薪。
有人也许会扯到房价,你看房价涨了这么多,我买不起房了,我也要娶媳妇,我也要生活,貌视很有道理,可是高房价的问题不就是政府部门搞出来的吗,眼看着房价要降了,政府部门却想方设法阻止,纳税人有什么理由要为你们的政策失误买单呢?政府调控房价,企业和工薪阶层也是受害者啊,房价高了,企业的成本也就高了,租金、土地成本,直接冲减了企业的利润,高房价的始作俑者还不是那帮听命于房地产商的政府官员吗?政府自己捅出来的娄子,凭什么让纳税人买单?这不是张三生病,让李四吃药吗?那些房价调控方案的设计者,毁掉了几代人的幸福,有什么理由给他们加薪?
诺基亚公司设计的产品不畅销,难道还好意思让三星苹果公司的人给他涨工资?
所有公务员都是和房价调控方案的设计者一个公司的,如果这个公司的产品失败了,不仅设计师要走人,其他人也只能自认倒霉,也许 组合能设计出更好的方案,取得改革的真正成功,但前期的失误,请你们自行消化,纳税人无法为你们其中的关键人员的过错买单。
也许有些公务员还要强调他们的收入低,与自己的期望值相差太远,与自己的智商不相称,那我只能劝你离开政府部门了,但你必须明白一件事,也许你的同龄人在企业里的名义上的待遇是比你高,但他们过了45岁那就未必了,大多数民营企业的高管的黄金职业生涯基本就此结束,待遇大不如前,55岁以上的高管,如果还不能成为股东的话,基本上只能处于半失业状态了,在民企老板的眼里,无论他们曾经做过多大的贡献,现在的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而在政府机关,那些年纪越大,往往事情越少,待遇还越高,你可能不知道,有多少企业高管是多么羡慕政府的金饭碗啊。
这次专家不是说要建立比较机制吗,到时候千万别忘了和那些早已不再风光的高管们相比较啊。比较的时候千万要记住不要光比收入,还要考虑到民企的高管每周基本上是工作6天,从来没听说年假的情形好吗?公务员要建立稳定的工薪增长机制,企业能保证业绩一直是稳定增长的吗,你能保证高管的收入一直是稳定增长的吗 ?我所知道的大部份老板翻脸如翻书,企业高管的通讯录基本上一年一变,年年不重样,业绩下滑,高管要减薪,要问责走人,业绩向好,老板嫌你工资太高,功高震主,还是要让你走人,一来可以降低他的人工成本,二来可以更好地控制企业,高管的命运大多是兔死狗烹的代名词。
我倒是想不识时务地问一下,如果财政收入下滑,公务员的工资有没有必须下调的制度性规定,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政府部门降薪可是理所当然的选择,政府部门关门几天也不稀奇,我们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怎么一点也体现不出与国民共患难的高尚情操呢?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公布的数据,自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5年来仅辞退了4000多人,相较于近700万公务员这一庞大基数,淘汰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光一个海尔一年就打算裁掉近1万名中层干部,请相关部门在建立比较机制的时候,调查下一下5年来各类企业辞退了多少员工,你们是不是也打算按同等比例搞一下。
据称人社部还打算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深圳已经做了试点,然而实行3年多来,3200多名公务员竟无一人解聘,并全部进入续聘期,你觉得试点成功吗 ?人社部固然不缺乏绩效管理的理论家,但是针对自身的绩效考核,如果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再完美的理论也体现不出绩效考核的威力。最终的结果只能像深圳一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写到这里,大家也就明白了,公务员加薪本身就是个假命题,和价格指数相比,和当地同等职位的人相比,本来收入就不算低,偏要加薪,实在名不正,言不顺。
还是回到开头,我们还是要坚持李总理的约法三章,在不增加政府开支总额的大框架下,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先优化人员结构,做好绩效考核,真正限高提低,再将有关方案提交全体纳税人或者是人大讨论,也许纳税人才会心悦诚服。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