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回头看”入驻海南,此次在海南开展督导主要是聚焦“专项整治、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四个方面。检查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主体专项斗争中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推动被督导地方尽快完成“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的目标。然而,在三亚市大东海派出所竟然反其道而行之,包庇、袒护诈骗犯罪嫌疑人肖东东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白明英,对富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氏公司)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让人不得不提出质疑身为人民警察究竟是在为谁执法?

  2013年10月10日,富氏公司将海南省保亭金祥万卷山销售中心内、外装修工程分包给湖北来琼打工的自然人白明英。并签订三份《施工包工协议》,双方约定,海南省保亭金祥万卷山销售中心内、外装修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为120万元,工期为70天。如按期完工奖励10万元。结算后支付95的工程款,5的余款在一年保修期满后支付。甲方签字人是富氏公司员工:刘宇航。乙方签字是自然人:白明英。

  由于白明英在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2014年2月16日,富氏公司要求乙方白明英在3月15日前将整改维修完毕。但白明英始终没有对出现的质量工程进行维修。非但如此,还找来社会朋友帮忙讨债,多次围堵公司大门,但大东海派出所始终未对那些恶意讨薪违法之徒核实身份,依法进行询问做笔录和有效制止。由此助长了白明英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

  2014年8月28日,富氏公司在多次报警无人管的情况下,只好妥协答应支付白明英剩余30万元工程余款和质保金及10万奖金,共计40万。白明英伙同社会朋友,委托一个叫肖东(身份证叫肖东东)的人给做担保来解决双方工程款纠纷,并签订担保书。协议签订后富氏公司先支付20万元直接打到担保人肖东提供的三亚丽娅电子产品店账户。肖东携款潜逃玩起了失踪,白明英又开始伙同社会朋友,亲属及不明身份的人,围堵公司,富氏公司只好再次支付给白明英20万元。富氏公司认为肖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事实清楚,于是,富氏公司就来到大东海派出所举报肖东诈骗。

  白明英尝到不义之财的甜头,也拒不维修。2015年1月5日、6日、7日、19日等,白明英在社会朋友的帮助下,以每人每天100元出场费,雇用大批不明身份的人到富氏公司进行堵门和进办公室闹事,富氏公司虽多次报警,但大东海派出所办案民警态度和以前一样,既不将身份不明的堵门闹事的所谓农民工带到派出所做询问调查,更没有依法对那些人进行训诫!(图片为证 )富氏公司在2014年至2015年间,拨打110及派出所电话共计40次以上。

  一年后,白明英居然无中生有私刻公章伪造《三亚富元•售楼处精装增加工程量清单》跑到法院起诉打起了“假官司”继续变本加利讹诈富氏公司。

  2016年1月27日,白明英以富氏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5万元为由诉至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亭县法院)。

  2016年3月22日9点30分,保亭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庭审中,白明英先拿出2013年10月10日与富氏公司签的《海南省保亭金祥万卷山销售中心内、外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奇怪的是,在协议书后面甲方签字人刘宇航名字上,莫名其妙的加盖了一枚“海南富氏实业有限公司万卷山项目专用章”。富氏公司当庭提出质疑,这枚专用章是白明英私刻的。然后在向富氏公司恶意讨要“二次”工程款。富氏公司要求法院对这2份加盖“海南富氏实业有限公司万卷山项目专用章”时间进行文检鉴定,英明的汤玲燕法官主观臆断,将来路不明的假公章强加在富氏公司头上,对万卷山项目甲方及富氏公司,提供的真实合法诉求均不予采信。

  2016年4月20日保亭县法院作出(2016)琼9029民初109号民事判决书。在我公司与甲方,尚未结算的情况下,神算做出判决我公司支付白明英105万元工程款。富氏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6年8月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琼96民终1051号民事裁定书,法院以富氏公司在三亚市公安局举报白明英私刻公章涉嫌犯罪立案为由,中止了对该案审理。

  2016年12月2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琼96民终1051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变更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6)琼9029民初字109号民事判决为:海南富氏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白明英支付950380。3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富氏公司不服两审法院判决到海南省高院进行申诉。

  2017年6月14日,海南省高级院作出(2017)琼民申430民事裁定书,驳回富氏公司再审请求。难怪老百姓常说官官相护。

  2018年3月,富氏公司到保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对白明英当初向法院提交的2份伪造原件材料进行文检司法鉴定,可万万没想到。保亭县公安机关对这起非常典型的虚假诉讼合同诈骗案束手无策,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富氏公司到保亭县人民检察院和保亭县监察委员会进行投诉。

  2019年4月23日上午9时,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对富氏公司申请抗诉公开听证,富氏公司请求检察院依法对白明英加盖专用章3份原件进行保存,然后进行文捡鉴定。白明英称,“三亚市公安局一直要求我向公安机关提供原件进行鉴定,我都不同意”。

  听证结束后,富氏公司到三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请求办案民警搜集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就是加盖“海南富氏实业有限公司万卷山项目专用章”3份原件进行文检鉴定,白明英只拿出《三亚富元•售楼处精装增加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包工协议》。另外《开工报告》以找不到为由拒绝提供,在省检察院一分院,清清楚楚看到白明英所有材料都放在一个档案袋子里,别的都能找到,唯有《开工报告》不翼而飞,这个牵强借口恐怕到哪儿说也说不过去吧!

  与此同时,富氏公司向中央扫黑除恶驻海南督导组和海南省督导组投诉举报,目前,吉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正在侦办之中。

  2019年5月17日,保亭县检察院给富氏公司下发《答复函》对保亭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监督。

  由于大东海派出所长达4年不立案不侦办,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富氏公司只好将肖东告上法庭。
  2019年9月5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2019)琼0271民初3561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在被告和第三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做出缺席判决,驳回富氏公司诉讼请求。

  富氏公司认为,法院既然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那么就认定肖东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故意。大东海派出所办案民警戴忠义称原来找不到肖东,这回总算找到了,可是不管戴警官怎么传唤肖东来派出所接受调查,但肖东拒不配合,10月15日,大东海派出所给富氏公司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2019年11月15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分院第二次举办听证会,洪兵检察官对这起既清楚又蹊跷的虚假诉讼案进行调查询问,白明英称,《开工报告》原件放在其姑父家里,因遭遇台风被水淹了,“增加工程量是他作出来的”!当洪检察官问到增加工程量是怎么算出来的时,白明英称,“工程总包价为270万元,我带辅料富氏公司带主料,我130万元,富氏公司140万元”,随后,洪检察官问富氏公司代理人时,富荣校称,“我们主料就花去100多万元材料款”。洪检察官瞠目结舌地问白明英说:“你130万元已全部拿到,增加工程量105万元,富氏公司就算不买100多万元材料款,也只能剩30多万元啊?况且还得缴纳税。”白明英脸色突然紧张起来,对洪检察官大吼道:“你偏袒老赖!”,洪检察官接着说:“100来万元的增加工程款,你还没拿到,购物材料原件为啥不保存好,居然被水全给淹了?”最后,富氏公司代理人问白明英,增加工程量表是谁做的?白明英称,“我做的表让富荣校盖的专用章。”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桩虚假诉讼大案为啥在三亚和保亭两地公、检、法审理中会变得如此错综复杂?该案无论在道德层面上还是法律运用上乃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主要“病灶”就在于大东海派出所办案民警不立案不侦办引发的!倘若大东海派出所对诈骗富氏公司钱财的肖东依法惩处,对来路不明那些冒充农民工的寻衅之事之人进行身份及询问笔录存档,白明英自编自导的“独角戏”就会不攻自破。《三亚富元•售楼处精装增加工程量清单》也就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工地上一个农民工都没有,哪里来到6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一说? 简直是天方夜谭!况且这份增加工程量清单标头三亚富元公司与海南富氏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公司,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份增加工程量清单最后一页白明英签名上,加盖着“海南富氏实业有限公司万卷山项目专用章”!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希望中央和省市领导能给与高度关注,早日还富氏公司清白,坚决惩治那些以身试法危害社会之徒,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打伞破网,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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