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南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股东、法定代表人,作为一名曾资产过亿的民营企业家,我天真的以为我可以稍微活的有尊严一点,岂知在权力面前,所有的人都是蝼蚁。海南省工商局的一纸乱作为的决定书,使得我多年积累的近两亿资产顷刻间易主,我则变得一无所有。
  海南省工商局乱作为的事实如下:
  2007年12月中旬,我与东林公司原股东王清、贺秀明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我以人民币100万元的款项获得东林公司100的股权。在支付了人民币100万元转让款后,2008年12月17日我持五份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法定文件,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9年、2010年东林公司都顺利通过年检。
  我自任东林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后,和另一股东自筹资金6000多万元人民币,开始了东林小区项目开发。截止目前为止,东林公司已完成东林项目主体建设,建设面积达23000多平方米,共建房屋254套,形成约1。7亿资产。上述房屋大部分已销售或预签约。
  在海南开发建设国际旅游岛后,地价大涨,王清在股权转让4年后,拒不承认她已转让股权及收取股权转让款的事实,无理要求海南省工商局撤销股权变更登记,试图直接通过撤销股权变更行为直接侵吞东林小区1。7亿的资产。令人吃惊的是,海南省工商局在事实证据非常清楚的情况下,无视王清做的五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王清收取全部股权转让款、东林公司已合法经营了四年、东林小区已马上完工、已完成大部分销售的情况,竟然根据王清的要求撤销了东林公司股权变更登记。
  自2011年8月11日,海南省工商局下达撤销东林公司股权变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我立即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及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防止王清在诉讼期间非法转让股权、变卖东林小区项目,我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冻结了东林公司股权。然而,海南省工商局部分工作人员竟然三次拒绝法院的保全行为,直到美兰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第四次上门,他们才同意办理股权的保全。此时,他们已完成了东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变更。这为以后王清领取营业执照打下伏笔。果然,在股权被查封冻结的情况下,王清在2011年12月20日办理了新的东林公司的营业执照,开始办理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银行印鉴、开户许可证,开始实施一系列侵吞东林小区财产的行为。
  必须要说明的是,东林小区是我和另一股东自筹资金6000多万元建起来的。但东林小区的资产并不仅仅属于投资人我和其他股东,它还涉及到购房人、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众多主体。现在,王清凭借海南省工商局一纸乱作为的决定竟可以堂而皇之的合法侵吞这些资产。我曾以为我是有一些力量的,可以保护自己、家人及财产。然而在海南省工商局的权力面前、在乱作为的决定面前,我只是赤裸的匍匐在地毫无反抗的力量。,我在九个月的时间内做了各种努力,却丝毫不能改变海南省工商局的处罚结果。现在,我只剩下呐喊:谁可以来保护合法的、普通公民的权利?谁又可以约束这些乱作为部门的权力?我请求社会的帮助,请求媒体的帮助,请求每一个像我这样普通公民的帮助,请你们伸出援手!不要再让我的今天成为你们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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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我与王清、贺秀明签的《股权转让协议》
  2、王清、贺秀明授权委托公证书(5份)
  3、王清收款的凭据(5份)
  4、海南省工商局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5、海南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
  6、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7、2011年12月20日海南省工商局新颁发的营业执照附件复印件
  8、立案通知书、诉前保全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