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一村支部书记“顶风”违纪公然挑战法治底线

  自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以来,海南省各级部门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政法机关出重拳严厉打击“村霸”不手软,对其背后“保护伞”动真格敢“亮剑”!一大批危害社会黑恶势力逐步被铲除,然而,在三亚市吉阳区海罗村却发生一起以村支部书记兼主任罗开富为首的团伙抢夺企业机动车非法扣押多日,敲诈勒索5000元“天价垃圾罚单”怪案。
  2020年7月14日22时许, 某装修公司司机小吕和其朋友白某将工地剩下废料拉自三亚市海罗村一废物垃圾场,正在其二人准备解开捆绑车上绳索时,几名自称是海罗村巡防员的人员上前制止,有一名巡防员将某装修公司机动车(车牌号:琼B366AD)抢夺后开到海罗村委会院内,然后拿来专业大锁掐在机动车前轮上!
  7月17日上午,某装修公司派公司法务人员到海罗村委会就该村巡防人员扣车一事进行交涉,在村委会一楼,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见到该村符家海副主任,符家海称,这件事本来不归他管,应该归隔壁村委林广托处理,只是罗书记交代给他处理,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向符副主任表示愿意承担二三百元罚款,符副主任称,钱可以不要,必须将某装修公司司机和牵线踩点之人找来。
  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看符副主任不能解决非法扣车之事,于是就到二楼找罗开富书记兼主任,刚进门,看到罗书记办公室坐着和几名男人正在谈事,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说明来意后,罗书记大言不惭怒吼道:“往我村丢垃圾最少罚一万”!傍边有个四十多岁男人也随声附和说:“要重罚”!
  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看主任办公室里这伙人专横跋扈的样子,实在没有妥善解决问题的必要,只好下楼和符副主任进行磋商,按照符副主任提出的要求,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只好找来该村村民谭某和某装修公司聘用的司机白某,等三人来到符副主任办公室时,符副主任下村办事去了,于是,三人到二楼找罗书记解决,罗书记恶言恶语道,这事全部交给符副主任处理了。
  下午,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和司机白某来到符副主任办公室,经过几轮谈判,最后,符副主任认为他的任务完成了,就让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到隔壁找村委林广托,林告诉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罚款5000元。没有讨价还价余地。
  7月18日下午,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带着5000元钱来到海罗村,村委林广托让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写保证书,保证书写好后,林广托说不行,不能写准备卸垃圾,没卸垃圾罚不了。万般无奈,某装修公司法务人员遭到要挟情况下,只好违心地按照林广托的“吩咐”写下保证书。然后将5000元钱交给林广托手中。林广托称以前罚过两起倒垃圾的人了!之后,村里来一名村民打开掐在机动车前轮大锁后,某装修公司司机将车开出海罗村院内。
  据知情人透露,海罗村书记兼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独揽 大权,安排在村里的文书会计都是亲信,村上账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有几名村巡防员还是有前科劣迹的刑满释放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物追索财物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我国《村民组织法》明文规定,“村规民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村委会为村民自治组织,并非国家机关,是无权擅自设定处罚权的”
  根据公安部1995年3月6日作出的《关于非法扣留他人车辆该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批复法律适用(公法【1995】24号)规定文件,其遇到非法扣留他人车辆案件的时候,其处理原则 应按照其内容来进行。并明确指出: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第三者所有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根据不同情况按照破坏交通秩序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等予以追究。
  国无法,天无日。罗开富身为村支部书记兼主任,目无党纪国法,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不收敛不收手,无党性原则和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唱“对台戏”。组织指使多名手下采取抢夺他人财物,非法扣留多日的违法违纪行径,强行索要“天价垃圾罚单”5000元。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之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被侵害,目前,某装修公司已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刑警大队报案,希望海南省三亚市纪委监察委徐主任给予高度重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在全国扫黑除恶收官之年,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党内以身试法之徒。为自贸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做出贡献。也请广大网民评论转发!



  某装修公司法务:方艳立
  联系电话:13698979101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