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 责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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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 责 声 明
一·根据两会精神,要求方正县人民法院党委、院长:依法高效查办该案审判长:马井军,任洪玉利用职务便利条件,渎职徇私枉法,包庇开发商李景秀与方正县水务局局长:王仲,建设局局长:黄世波,建设环境保护局持章人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进行商业贿赂而非法经营房地产,故意颠倒是非,预谋采信伪证参与诈骗侵呑国家资产,从而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为了确保国家法律的尊与权威,院长应依法向有关部门移交刑事案件。
二·院长应以国家利益为重,依法查办水务局不具备起诉立案条件而与马井军、任洪玉暗箱操作直接受理一事,为了避免损害扩大,应从速解决实质性问题,确保人权。
三·本人生活现发生危机,是马井军、任洪玉徇私枉法所致,因此应把己交案件受理费:八万来元,按银行贷款方式由马井军、任洪玉、李景秀进快给付确保民生,同时给付因此进京上访相关费用。
四·方正县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央政法委五条要求把此案提交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组织公开听证会。
五·综上事项己用网络公开,同时由住京人员以传真或邮递方式转交方正县人民法院党委及院长,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如有失职、渎职包庇行为,根据法律和最高院有关规定,上访人在京发生意外或造成不良后果,应由主要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承担。
当事人:张子民
2012。3。7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