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皮球”来回踢,有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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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以“夜幕下的哈尔滨 副院长和庭长联袂强奸法律,无人敢管!”、“崔母四迁的背后。。。。。。”、“跨世纪冤假错案12年等于封口费13万?”、“同是市委书记,力度咋不一样?”、“冰城特色:贪腐法官风光无限 致市委书记的公开信!”。。。。。。为题多次在网上发帖并多次上书黑龙江省、市领导,反映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民三庭庭长宋平在1996年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弄虚作假,枉法裁判,查封第三人崔良喜财产60万元,此案业已经黑龙江省、市法院两级改判、纠错,市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评查确认:该案“判决错误、财产保全错误、先予执行错误”,按1996年查封的60万元财产继续执行。(2005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法院作出(2004)平法执字第54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60万赔偿款及执行期间的延付利息近40万余元,后因宋平的插手、干扰,该案转回原办错案机关哈市南岗区法院继续执行后,分文未执行,是否和被执行人有利害关系 ?为何不敢执行被执行人?至今原地踏步?)现在该案已造成一死(老父亲没有等到儿子官司打赢那天,在我“17大”进京上访的当日,含恨去世)一疯(前妻因交不起孩子的教育费用,精神失常),一癌(77岁高龄的母亲患直肠癌无钱医治)该案已成哈尔滨10大民商冤假错积案之一。
一介草民,一封普通市民的来信来访,受到哈市市委书记重视,盖书记上任伊始,便做出批示,并交办市委督办室彻查该案。南岗区法院因不了解盖书记的工作作风,改变了原来等、靠、拖的打法,不得不故弄玄虚,假惺惺地召集了有省、市政法委;省、市法院;省、市、区人大代表等几十人参加的所谓“信访听证会”,糊弄市委书记。南岗区法院派出副院长做审判长、quot ;业务quot ;骨干即相关庭长为审判员,组成了如此庞大的信访听证阵容,与其说是“信访听证会”,还不如说是一场八路军糊弄共产党的辩论会,南岗法院方不顾省、市两级法院改判、纠错的法律事实,极力狡辩当年的审判法官宋平没有办错案 ?再清楚不过的事实是1996年查封财产60万,15年后要按44万结案?明眼人一看就明白66万和44万的差额,连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都明确的,损害东西要赔偿的呀!现行法律也有明确的法理、法条规定的赔偿责任,难道哈市南岗区法院都是法盲吗?(据说办错案要问责受处分,宋大法官办错案对南岗区法院这样的大院名誉亦将受到影响,怎肯轻易输给一介草民?所以此次所谓信访听证会在办错案的南岗法院召开,无异于掩耳盗铃、亡羊补牢之举,根本没有公平、公正可言)位高权重的南岗区法院民三庭庭长宋平,真是手眼通天(前几年已经市检察院立案侦察,后转平房区检察院查处,可由于宋平的丈夫系市检察院某处处长,此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她在南岗区法院上访率最高,倒查率最高,干警们颇有微词,却敢怒不敢言;她能摆平南岗区法院历任院长,每次追责都能受到“关照”而不了了之?是南岗区法院不作为?还是知错不纠?如今宋平仍能够稳坐民三庭庭长的交椅上继续制造冤假错案?本案至今没有处理结果?上访人的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南岗区法院法治观念如此淡薄,“权大于法”的观念仍然比较严重。一年来,我几乎天天跑南岗区法院执行局追问处理结果,可得到的答复总是那么一句:“你的案子市委盖书记、市委督办室都很重视,已批示了三次,并提出处理意见,市委督办室正在研究,王颖书记已听取了汇报, 最后盖书记还要听汇报。。。。。。让我等、等、等、等
近日,南岗区法院口头通知我:“经院党委研究后决定,1996年查封你财产60万元,连同被告的财产是44万元,扣除平房区法院执行回的31万,再给你13万,你同意就在终结裁定上签字,不同意的话,法院将13万提存,本案终结执行。”天啊?这就是说,市委书记批示过的案件,在南岗区法院拖了一年多、当事人苦苦等待了15年后,“皮球”来回踢,还是原来的骗人、虚假处理结果?南岗区法院极尽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之能事,包庇违法违纪、枉法裁判的法官宋平,欺骗盖书记、市委督办室该案已经处理完,已经息访息诉?与上访人继续玩“躲猫猫”法律游戏?骗得了市委书记、骗得了广大网民,骗得了新闻媒体,却隐瞒不了法律的事实真相!南岗法院再一次制造冤假错案、重复上访案件?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让当事人伤心和遗憾!
本案在省、市法院、南岗区法院审理、执行了8年,上访了7年,且在省、市有关领导批示后,仍在原地踏步,南岗区法院孙大院长为何包庇、重用办错案的副院长韩振杰、庭长宋平?谁还是他们的后台呢?除了关系网、保护伞、地方保护主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官僚主义作风,行政不作为的弊病仍在南岗区法院作怪?我就不信共产党的天下,解决不了老百姓的问题,盼南岗区法院能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知错就改的原则,尽快执结本案!
作为首届、第二届“哈洽会”的积极分子、先进个人、我为哈尔滨的城市建设做了一名普通市民应该做的一切,可15年的冤假错案,耗费了我15年的青春,15年前的60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即120万元,扣除平房区法院执行完毕的30万,南岗区法院应赔偿我90余万元,是有法律依据的,为何法院判错案就可以肆意更改生效的法律文书,将查封的60万改成44万?),我能买百米住房好几套,如今却一套也买不起,15年来我们一直颠沛流离和患直肠癌、77岁高龄患直肠癌的母亲和没有工作待业在家的女儿租房居住,如今,每当提起我15年的冤假错案都令我不寒而栗,我不希望现代版的“夜幕下的哈尔滨”悲剧在和谐的龙江大地重演!我更坚信党和政府、有决心,有能力,惩恶扬善、根治司法腐败的顽疾!近日国务院出台文件,新闻媒体可以监督案件的进展,欢迎新闻媒体介入调查、跟踪采访!)此致,敬礼!
崔良喜
电话:13703633028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