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无息”助学贷款 为何六年后因“拖欠利息”学生成银行信誉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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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买房需要按揭贷款,到银行查信誉的时候被告知恶意拖欠以至于无法办理贷款。时间追溯到2005年,当时国家的政策我可以享受大学生无息贷款,当年办的贷款6年内还清即可。我在6年内还清了贷款,有收据证明。于是我致电当时贷款的农行,农行工作人员透露,无息助学贷款利息由省财政厅拨付给贷款银行,我的贷款还了,但是省财政厅未将利息拨付给该银行,因此银行将此笔本该由财政厅支付的利息计入了我的贷款账户中,我成了恶意拖欠银行利息的不良信用户。我要求农行给我开证明没有恶意拖欠并消除记录,银行却要求我个人先偿还拖欠的利息才能开证明,理由是银行亏空大没办法,并保证等财政厅拨款以后再将钱退给我,我认为这是无理的,本是无息贷款,银行为何把利息放在我的户头,贷款在到期前已还清,财政厅未拨利息给银行,为何我却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另外,作为当事人我是否应该享有知情权,如果不是因为买房贷款,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欠着银行利滚利的利息,自己早已成为信誉黑户,我现在急需贷款买房,却因为银行的不合法操作,导致我购房被搁置。希望各位朋友帮帮我,同时也想有关部门曝光此事,为民做主!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