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砍强伐,强盗般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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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砍强伐,强盗般的行径。
2012年上半年样子,在村委书记胡安清、主任叶汉青、魏谷芳等人的授权下,村民付楚霞(村书记的老表)、汪小金(芳畈镇滚和村人)等人私自将湖北省大悟县芳畈镇新建村二组近500亩的山林树木砍伐,近200亩的耕地、果园地遭到挖土机的破坏。在动工之前并没有向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林业局备案,而事后又通过镇政府才拿出部分证件,企图将这一私自行为掩盖成政府行为,当然如果不是芳畈镇的领导或者是镇林业站的同志们包庇或者是得了好处的话,试想谁有这么大的胆子,公然去损坏国家财产。而事后,该镇的最大庇护者刘副镇长已经调离,镇党委书记更换。
承包人付红星,年纪应该是40多岁,已在外经商近20多年,该家有兄弟三人,都在湖北武汉做买卖,家中已经无一人存在,多少年也难得回老家一次。试想他怎么能够在不说服三分之二村民的情况下拿到承包权、村委还帮其强行收取林权证用于土地流转变更、村委调来挖土机帮其挖山、村委帮其找人砍树,为什么?因为付红星一次性拿出30万承包资金,10万分给了村委,17万左右给了35户村民,还有三万左右是让村委买通部分村民,使其能够顺利骗取林权证,做土地流转。这个不是栽赃,而是在二次会议中村委自己说出来的。在第一次会议上(具体时间已经不清楚)但是村民付志云、付志美、二先生爹爹、田惠芳、县长老爹、孙老婆等等可以为此证明,村委明确提出资金分配、出租年限是30年(其中是林地、果园地,不包括耕地)。
第二次会议是在2012年11月中旬左右,北京经商团体代表付胜唐、付志伟、付银河等人回老家,要求村委召开全组大会,会议是在中弯付朱明家里开的,我也参加。在会议里面村委再次说明了资金分配情况和土地使用年限,时间,与第一次会议是同样的。该村不到200人,其中在家有80人左右,下是上学孩子;中40 50岁之间,只有三人,其中两位砍树人,还有一位(此人身体不适,叫付泉),上有七八十多岁的老人;另外大部分都是在北京经商。此次会议后,大部分人将钱退还村委,要回林权证,撕毁签字收钱的凭据。
一:村委说国家统一开发,建立茶叶基地、出租年限是30年、不包括耕地等、然而他们在实际执行中合同上是60年,违规操作,变相欺骗。例如付银河、付志伟家中无人,就先将山上的书砍伐;再如付志刚家中的林权证名字是付志刚的,在他本人没有授权情况下,村委让其侄子付乐代签;付志美是组里低保户,村书记威胁不交出林权证,取消低保户;付志云夫妻不交出林权证,村委与其大吵大闹,扬言抓气人。我们反观其他镇,例如大悟县阳平镇也是土地承包,1村委只能是作为见证方,而不是举办方;2承包人邀请村委,村民召开会议,必须是三分之二的人同意,没有同意的不能强行占用;3承包方是直接拿出打印的文件与农户直接签订一式四分的合同,而且5年后还分红给农户;4出租年限是30年。瞧瞧我们村委办的那叫啥事?虽然老百姓的钱退还,但是村委受贿事实存在、砍伐我的树木、摧毁我的耕地,目前为止没有赔偿。我组是去湖北省大悟县白果树湾红色旅游地的必经之路,所以村委在道路两旁被毁的山地上做了大量的面子工程,基地改造、坡度整理、防止水土流失、砍伐杂草,欺上瞒下。2012年12月,村委强行停止了该村的自自来水,长达一个多月。
二:强制性砍伐树木,强制性收取林权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验证书”他们有吗?国家都提倡退耕还林,国有资产的流失,谁来买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条依法使用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按照下列规定登记:
(三)使用国家所有的其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三:我们的申诉过程:
1: 2012年12月左右先后与县森林公安(接听电话是一位40多岁女性)和大悟县林业局林政科电话联系,都承诺我,将立即上报领导,现场勘查,及时回复,但到最后,了无音信。到现在都不承认我们曾经举报过,气人吧。
2:村民代表付胜唐、付志伟、付银河(其子付文涛电话、付志美等人书面材料到大悟县林业局备案。后来镇林业站和村委相互推卸。
3:上书给当时的刘副镇长,但没有任何反应,目前调离。
4:付胜唐于2013年3月到孝感地区森林公安举报,现场进行勘查,确定违规违法行为存在,当时当地政府出面,县林业局一位副局长给老付打电话,叫他不要再上访,当面回来调解这个事情。
5 : 2013年7月17日,我打电话到湖北省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支队,一位姓许警官接待,当即了解详情,接受举报,与湖北省大悟县森林公安取得联系,大悟县森林公安在汪副局长带领下直奔我组进行现场勘查,勘查中是镇里和村委引导的。
7月23日下午我与汪副局长通电话,汪副局长的意思大概是:
1 “案件事发已经一年多,山上遍地野草,看不见被砍伐的树坑,取证困难”。我想,保护国土资源和老板姓的利益是你们应尽的责任,取证困难那是因为你们不去走访群众,不去找真正的砍树者,不去调查树木运往何方,难道这些村委、看书人、镇政府、镇林业站会告诉你们实话吗?作为一个办案机关者,难道要老百姓教你如何办案?汪副局长当时让我提供证人,我7月23日按照要求发送短信息给他,从这个语言中,我已经看出如果不是省里在监督,基本他们连现场都不会去。
2 “汪副局长说,你们村委说山上本就没有树”。第一,这里是世代的山林地带,看看隔壁山上的树木,有图为证。第二,我家的山,我家的地,谁能比我更清楚,我到你家去偷钱,是不是还要对警察说,他家没有钱;租了你家的房子,是不是还收取你家的房产证。第 三,有付胜唐,付学敏等人八几年从信用社贷款种植杉书的证明。第四,没砍我的树,请问你送9000元钱是什么意思?付水国兄弟三人共有9个人在林权证上面登记,多少亩估计当事人知道,树木砍伐后赔偿了9000元钱给其老妈刘婆婆。赔偿的钱现已经退还给村委。
3 “汪副局长说,在怎么弄,省里直接来查的可能性不大,还是要到县里,还是需要我们调查,希望你回来我们当面协调此事”,呵呵,省里不行,这不是还有中央,我就认准我家的树被砍伐,我的耕地被破坏,没有给我签订任何协议,没有得到国家林业部门的任何批文。
4 村委现在做了很多表面工作……………………真的无语,虽然对我很热心,但是办案不给力呀!
四:荒山一直空闲到现在,果园没啦、种植花生不行啦、树没啦、既然是政府投资,那么现在又为什么承包给付红星呢?为什么一直荒芜到现在,马上又是种植季节,农民的损失谁来承担。难怪村委的干部一个一个都是那么的富态,村民说他们三个人居住的楼房平均价在30万,符合县里的居住水平,请问收入从何而来,就靠国家的工资吗?
希望能够借助媒体以及舆论的压力,曝光事实。让那些土匪受到应有的惩罚,给地方性的政府施加压力。如果将来有新闻媒体到达现场采访,可先通过以下村民了解情况,因为该村的第一户人家就是砍树者之一,他之前忽悠个多家新闻媒体单位,背后立即通知当地政府,所以事情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曝光。而且一直也没有一个可以真正说理的地方,真是悲哀呀。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