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枪使黑手段,暴力拆迁,老百姓有家不能回,天理何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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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三峡新材项目建设被拆迁户,因价格补偿问题,没有与政府达成协议,即遭到所谓拆迁公司的恐吓威胁,枪击房屋玻璃,损毁房屋院墙;有关组织歪曲捏造事实,诽谤我家为钉子户。其具体真相如下:
我们的房屋建筑面积320多平米,住宅环境属园林式(最大风景树胸径2。37米),有名贵树木红豆杉,绿地草坪近300平米,各种花草树木200多棵;按照当阳市政府补偿标准,被估价25万。我们与之无法达成协议,于是,坝陵办事处领导指使所谓拆迁公司采用黑社会性质手段进行干预。2010年10月11日晚9时许,我们全家都在屋里,一朋友因事造访,还未坐下,砰的一声枪响,玻璃碎片四射,朋友落得满头玻璃碎渣,我家小孩的手被玻璃划伤,受到严重惊吓,至今也不愿回家居住。报警未果,至今没有人对现场进行勘察定论,这一严重行为导致当事人有家不能归;
更为恶劣的是,这伙人打着“政府”的旗子,到当事人女儿单位幼儿园门口进行蹲守恐吓,扬言不交出当事人女儿,幼儿园迟早要失火。2010年11月22日,这位领导安排下属亲自将拆迁公司数人带到我家进行恐吓,并指使拆迁公司砸毁我们房屋院墙。我们上访到当阳市政府,之后进行了协调谈判。在受到上述人身安全威胁和精神损害的前提下,我们提出150万补偿。他们认为这是天价,遂散布谣言恶意诽谤当事人拒绝谈判,以“当事人房屋将在防汛时期对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为由,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避开当事人,强行丈量我家土地、清点树木、拍照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混淆视听和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老百姓的眼里,法律是天,可是在他们的眼里,权势却是他们欺压老百姓的武器。在这起事件里,我们可以找出无数条法律条款去反驳他们的行为,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却没有任何申辩的机会。请问,我们老百姓的人身安全谁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被枪击的窗户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