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黄梅县大胜坡村的,2011年9月8日,在包村镇领导马镇长及组织委范书记来我村选举工作,选票公布如下:原在职的老书记46票,老书记的儿子邹南阳6票,还有位村副职干部1票,就这样老书记自动“禅让”书记的职务给他儿子,领导们就现场任命邹南阳为村支部书记可以主持村里一切工作。试问如此荒唐的选举,天理何在?法理何容?目无群众,目无党纪,这岂不是历史上封闭王朝的“世袭”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