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1 
  发送者:丘比特的锤子 日期:2012 4 19 17 :54 :00 【回复】
  通知:你发表在『武汉』内的贴子《问“丘比特的锤子”:你就不觉得羞耻?充当黑恶保护伞!拿昧心钱多不齿?!(转载)》因不适宜在本版发表,现已被转移请点击转移后帖子查看,如有意见请咨询转移操作者或者依照社区规则投诉。

  『网罗天下』 问“丘比特的锤子”:你就不觉得羞耻?充当黑恶保护伞!拿昧心钱多不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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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莫无睹续1
  发表日期:2012 4 19 16 :38 :00 回复


  【 消息1 
  发送者:丘比特的锤子 日期:2012 4 19 15 :32 :00 【回复】
  通知:你发表在『武汉』内的贴子《问“丘比特的锤子”:你可有起码良知?痛斥本地违法事,发表怎么不适宜?!(转载)》因不适宜在本版发表,现已被转移请点击转移后帖子查看,如有意见请咨询转移操作者或者依照社区规则投诉。


  『网罗天下』 问“丘比特的锤子”:你可有起码良知?痛斥本地违法事,发表怎么不适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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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莫无睹续1
  发表日期:2012 4 19 14 :03 :00 回复
  消息2 
  【tr等于e6f4ff】 发送者:丘比特的锤子 日期:2012 4 19 13 :41 :00 【回复】
  通知:你发表在『武汉』内的贴子《违法强拆是犯罪!司法解释须遵随!政府行为乱胡来,合法房主依靠谁?! (转载)》因不适宜在本版发表,现已被转移请点击转移后帖子查看,如有意见请咨询转移操作者或者依照社区规则投诉。

  『网罗天下』 违法强拆是犯罪!司法解释须遵随!政府行为乱胡来,合法房主依靠谁?!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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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莫无睹续1
  发表日期:2012 4 19 10 :50 :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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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问政】违法强拆是犯罪!司法解释须遵随!政府行为乱胡来,合法房主依靠谁?!

  在线wfqccny【url等于】楼主【url】 发表于 : 2012 04 19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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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 武汉开全国先河公选‘布衣参事’ 汉网藏龙卧虎 应涌跃报名

  在线zywzrcf65楼 发表于 : 2012 04 19 , 编辑

  Re :好消息 武汉开全国先河公选‘布衣参事’ 汉网藏龙卧虎 应涌跃报名

  消息1 
  发送者:爱跳舞的丫头 日期:2012 4 19 8 :52 :00 【回复】
  通知:你发表在『武汉』内的贴子《合法房屋被强拆,各位帮忙转起来!(转载)》因不适宜在本版发表,现已被隐藏,隐藏的原因:不符合本栏目宗旨与《微博社区公约》相违背,已被隐藏,如有意见请咨询本版版主或者依照社区规则投诉。

  消息2 
  发送者:爱跳舞的丫头 日期:2012 4 19 8 :51 :00 【回复】
  您好,我在『武汉』内的帖子《合法房屋被强拆,各位帮忙转起来!(转载)》中提到了您,快来看看我说了什么吧!


  『武汉』这不是拆迁,是抢劫!房价10000加,拆迁补偿1800!

  访问数:592351 回复数:6151

  作者:天天太忙 回复日期:2012 4 19 06 :33 :00  
  昨天晚上拆迁办带着几十个黑混混又来砸站北了,被砸的居民只有再次求助110。警察来后现场捉住一混混带到派出所,跟着一起去还有好几个居民,到了江汉区汉兴派出所后混混向警察承认是拆迁办让他们来砸的。结果派出所警察说是政府行为,政策拆迁能为法?政府拆迁能无法无天?谁都知道中国是一个法制的社会,试问一下人民的警察不能保护人民,那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要靠谁来保护呢 ?在这个有法不依强权社会里是谁也救不了救谁,只有靠自己,大团结起来,和那些无法无天抢劫败类抗拒下去,捍卫自己的家园。

  在这我们很需要这个大家亲人和朋友们能帮帮我们,给我们加加油,打打气,出出主意,能让我们这群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弱势早日重见光明。谢谢了。




  6149回复作者:nemowang66 回复日期:2012 4 19 08 :56 :00  如果政府不能保护我们,我们就自己动手保护自己了。

  6150回复作者:nemowang66 回复日期:2012 4 19 10 :10 :00  昨晚被拆迁户送往江汉区汉兴派出所的黑社会混混,当晚被派出所民警释放。晚值班的领导是陈斌,民警是杜复合,110民警主班 ;徐德飞,副班是伏小平。警牌号分别是 ;026829,026360,026874,026875,026124,026642,027101,其中一个026664牌号的主张叫把捉的人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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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莫无睹续1
  回复日期:2012 04 19 11 :09 :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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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问政】违法强拆是犯罪!司法解释须遵随!政府行为乱胡来,合法房主依靠谁?!

  在线wfqccny沙发 发表于 : 2012 04 19 , 编辑

  公然侵犯合法房主财产,
  警察竟然轻易就予放还?
  试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为何武汉官警胆敢违反?!



  作者:莫无睹续1
  回复日期:2012 04 19 11 :21 :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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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问政】违法强拆是犯罪!司法解释须遵随!政府行为乱胡来,合法房主依靠谁?!

  在线wfqccny 板凳 发表于 : 1秒前 , 编辑

  最高法司法解释:房屋征收补偿不公禁止强拆

  来源 :中国经营网 时间: 2012 04 10 10 :41 作者:

  征收房屋补偿不公的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不准予执行,不准其强拆。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房屋征收补偿不公遭强拆事件屡有发生。昨日,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了法院应裁定不准予执行的七种情形,其中,“房屋征收补偿不公不准强拆”受到人们关注。



  房屋拆迁补偿不公平应裁定不准强拆

  征收房屋补偿不公的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不准予执行,不准其强拆。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司法解释规定,征收补偿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司法解释共计11个条文,确立“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同时还对这类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作出规定,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管辖法院。

  专家:有些条款较模糊 还需再明晰

  司法解释规定,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这在实践中是否会出现政府和法院踢皮球的情况 ?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称,在实践中会有可能导致行政机关和法院两边都不愿意执行。有些当事人不相信行政机关,担心行政机关事实会带给他们更大的损害,坚决希望和要求法院来强制执行。按照规定,法院来裁决,行政机关应该执行。如果行政机关不顾事实再推给法院就是行政不作为。但是理论上还是需要明确哪种情形可以由法院来执行,因此,最高法下一步还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一个界限,列举哪些情形可以由法院来实施强拆。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不应该由行政机关来实施的,还是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估计大多数还是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法院来监督,少数情形由法院来执行。


  作者:可怜的小人物啊
  回复日期:2012 04 19 11 :28 :00  回复
  at 莫无睹续1 2012 4 19 10 :50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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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问政】违法强拆是犯罪!司法解释须遵随!政府行为乱胡来,合法房主依靠谁?!
  在线wfqccny【url等于】楼主【url】 发表于 : 2012 04 19 , 编辑。。。。。。
  
  梁山好汉都是被逼的,我们小人物在这里喊冤,谁会听得到 ?这个社会就是这么黑,只有我们比他们更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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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可怜的小人物啊
  回复日期:2012 04 19 14 :06 :00  回复
  媒体也是属于共产党滴,有些号称公正正义的媒体,也是要吃共产党的饭滴,相信自己吧。


  作者:莫无睹续1
  回复日期:2012 04 19 15 :08 :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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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猖狂的拆迁,公义何在

  在线zywzrcf 4楼 发表于 : 2012 04 19 , 编辑

  我爱笑的小屋:南都武汉站? 唉,这是什么社会啊。遭强拆报案,然后就归维稳管了。那要公安局干嘛咧,都叫维稳得啦at V仔爹哋 : 同事合法房屋被强拆,各位帮忙转起来! 湖北有没有类似于 at 南方都市报 这样敢怒敢言的新闻媒体。


  ◆at Jane9825:迄今为止,没有媒体跟我联系 附图:房屋两证、拆我们房子的挖掘机、司机以及同时被拆的邻居家。 求转发,求关注!!at 靓妈sweety at 名字太长占位子 at 小美sun at 妖精潜水ing at 绮瑟佳 at Sarah邓淑仪 at V仔爹哋 at 我爱笑的小屋 at 天气Shelly at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at 一切正在发生 at 雅太Cindy at 猎头Ja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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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21) 评论(9) 4月17日 18 :25 来自 新浪微博
  转发 收藏 评论(2) 4月18日 21 :15 来自 新浪微博



  作者:我是你敌人的女儿
  回复日期:2012 04 19 15 :09 :00  回复
  有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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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FK客管处
  回复日期:2012 04 19 16 :58 :00  回复
  你懂的,

  上次我发的帖子 也被隐藏了


  作者:沧海一笑1991
  回复日期:2012 04 19 17 :41 :00  回复

  您好,为方便您反映自身权益问题以及相关评论,请移步微博社区的【百姓声音】专版发帖,谢谢合作:http :www4。tianya。cnnewtechforumArticlesList。asp ?idItem等于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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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位斑竹们太忙,我来代替回复,楼主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