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山县法院刑庭庭长王斌、执行官徐永瑞的严重渎职行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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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一招下岗职工王贤炎。(公民身份证号码 :422326196312070217)因陈顺明诈骗我150万元不还,诉至法院在执行中。由于执行官徐永瑞严重渎职。在执行我案俩年中,经公安查明陈顺明有大量资金从银行账上流失。
请上级对通山县法院王斌、徐永瑞收理我案过程中纯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请求严肃处理,理由如下 :
一、投诉人在2019年7月13日,收到通山法院(2019)鄂1224民初1578号民事调解书,调节约定执行人将243500元一次性偿还投诉人案款完毕(见证据调解书),但被执行人未履行。
二、投诉人又在2020年5月24日收到通山法院(2019)鄂1224执129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陈顺明银行存款249528。5元。由于王斌伙同徐永瑞严重渎职行为,将我法律文书撕毁掉。(8个半月)在当事人多次索取无奈后,将裁定书复印件加盖红章给我(见证据裁定书),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三、查封被执行人陈顺明所有的位于通羊镇兴业街南侧房屋(所有权证号036848,面积435。6㎡)一栋(见裁定书)。徐永瑞要我出评估费13600元(见证据评估发票),说给我抵案款,通山执行局法官徐永瑞至今未履行执行裁定书中的法定职责,并狂言说 :房屋能卖10年和不能过户这是我手中的权力。
四、2019年12月19日终结本案,说约谈王贤炎根本没有约谈,更没有听取王贤炎执行案子程序和意见。因为法院没有一分钱给王贤炎,怎么会同意终结案呢?徐永瑞犯了渎职罪,伪造法律文书(录音为证)。
五、公安经侦查出大量流水,在徐永瑞手中流失(有经侦查出银行流水为证)帮陈顺明暗中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法商勾结,陈顺明有钱,王斌、徐永瑞有权。使我俩案合并,毫无头绪。(还款协议书的执行书有1147240元)
六、徐永瑞作为一名执行官,有法不依,对陈顺明在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买了大量保险(见证据太平洋保险公司流水),她还持有通山至咸宁客车(鄂L33201)线路股,可徐永瑞从未冻结(证据见银行流水)。
七、王斌叫我请执行局领导吃饭(进餐费用2200元),王斌与阮洋溢不准我夫妻进去吃饭,说执行局局长不愿意和当事人吃,饭后执行局就以各种理由说陈顺明无偿还能力。后来我才知道,我出钱,王斌为陈顺明请客,王斌这种卑鄙可耻手段,导致我妻子割腕自杀(见图片),我又送他一提白云边酒(15年)、一条软壳黄鹤楼(600元的)、一万块钱现金、我还给他送端午、中秋、春节礼,疫情后,又送他8斤肉、8斤苹果、80个包子,那天他和我说 :陈顺明的女儿美容院是哪里来的,他听法院人说 :陈顺明把钱投到焦林斌四川工程去了。
八、王斌和徐永瑞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编造房屋在进行拍卖,其实处处设障碍,使最简单得一目了然的案款,变得十分执行难,定有个别领导幕后指挥,当保护伞,造成大量资金流失转移,使本案寸步难行。
综上所述(见证据),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了我们全家的基本生存,在此我跪地乞求,再次敬请上级领导能够重视我的投诉,并责成相关部门早日立案,将本案的违法犯罪分子早日绳之以法。也更加祈求法院能够将陈顺明向她的大女儿、小女儿,焦林斌以及她在武汉投资医疗器械的同学等人,非法转移的财产进行彻查追回。跟我们一个合理的结果为盼!
此致
敬礼!
投诉人 :湖北省通山县老一招下岗工人王贤炎
2021年5月30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