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五天受害5人”惨案受害者家属、亲属问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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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1日下午5时许,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车塘村委会门口发生一起重大凶案,凶手张居迁因口角将受害者张居红杀害。遗憾的是,案发后洞口县公安虽然对凶手进行了追捕,但力度显然不足,以致5月25日晚上10时许张居迁再次行凶,残忍地将其邻居刘超云、张兰凤夫妇及两名孙子(一人5岁、一人7岁)共四人一并杀害,从而制造了震惊全国的“五天杀五人”惨案!
作为受害者刘超云、张兰凤夫妇的家属亲属,我们无法在短时间内走出悲痛。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忍痛配合洞口县人民政府的善后工作,至今未曾就案件的成因及处置提出任何异议。然而,生命是无价的,四条鲜活的生命不应止于入土为安,只有做到有罪者伏法、有错者认错方能告慰死者。如今,凶手已经慑于法律的威力而服毒身亡,也算是另一种形式的伏法。但是,纵观惨案的社会治理背景,我们有太多的问题需要拷问各级政府。为了告慰本案受害者,也为了类似惨案不再发生,我们全体家属、亲属——刘超云、张兰凤夫妇之直系、旁系及表亲等五代、共计200余人召开家庭会议,成立“5。25凶杀案”问责小组,决定以受害者亲属名义集体行使宪法赋予我们的监督权,对相关政府部门提起问责。以下是我们的第一轮问责请求:
1)5月21日下午5点发生第一起凶杀案时离天黑尚有2小时以上,我们认为这是最佳抓捕时机。然而,由于洞口公安部门应急机制迟钝,未能在第一时间集结足够警力进行围捕,致使罪犯轻易逃脱。因此,请求洞口县公安局局长详细说明当时的用警情况及理由。
2)5月21日案发,直至5月23日才发出悬赏通告。请求公安局长详细说明延迟发出通告的理由,检讨“悬赏通告”的审批程序及过程,对责任人作出恰如其分的处理。
3)罪犯逃跑后,在罪犯住处守株待兔是基本的抓捕逻辑。由于该犯曾四次入狱,司法部门的社区矫正机构理应对其充分了解,并判断其“再杀十人”的狂言所寓意的危险性,进而对罪犯所在村庄进行重点保护。然而,凶手竟于第一次案发后4天再次犯案并一次性杀害4人,且案发现场就在本自然村,与凶手家仅距200米。对此,请市、县两级公安局长详细说明5月21 25日的警力配置及警力部署。
4)5月26日围捕警力达到6000,27日到达8000,28日更达近万。民众普遍质疑,如果5月21日就有如此用警力度,5月25日的凶案理当不会发生。请市、县两级公安局长详细解释为何要等到杀害5人后才大规模动用警力。
5)案发地黄桥镇尧王村曾于2019年4月8日向黄桥镇扫黑除恶办公室递交《问题线索移送表》,清晰列明本案凶手张居迁、刘某系本村黑恶分子,理由是“长期为非作歹、开设地下赌场”,并建议立案侦查。但是,直至凶杀案案发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对此,黄桥派出所的解释是,“群众不愿意指证,无证据立案”。诡异的是,5月21日第一起凶杀案案发后,立即对名单上的另一人刘某采取强制措施。对此,请求洞口公安局长详细解释本县扫黑除恶立案标准、证据要求,详细说明对刘某立案的依据以及刘某与张居迁的异同。
6)资料显示,本案凶手张居迁第三次入狱时曾被假释。作为恶贯满盈的累犯,依法难以获得假释。因此,恳请责成湖南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彻查张居迁假释的合法性,精确评估洞口县司法机关在假释程序中所起的作用,对洞口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机关的履职行为实施问责。如若存在司法腐败,理当严惩腐败分子以告慰死者。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