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滩头镇、三塘村刘东海违法强占农田建房,法院判决却不执行!
  事件概况:
  隆回县、滩头镇、三塘村十五组刘东海有老屋宅基地200多平方米。2016年元月,刘东海在没有办理任何建房审批手续,没有征得村民、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他不在老屋宅基地建房,而是强占三塘村15组基本农田1。1亩建房,群众意见很大,于是出现了以下情况:
  1、2016年元月16日 ,本组村民共有20多人联名向滩头镇国土所进行举报,同时将此报告送交了县国土局信访办,要求国土局依法拆除刘东海的非法建筑物。滩头镇国土所进行了现场查看属实,但不作处理。同时,村民群众不断向镇政府、县国土局、县政府反映上访。2016年2月24日 ,副县长刘科棉作了批示,要求镇政府处理(见批示),但无回音。村民又先后4次上访县国土局、县政府,在群众的压力下,滩头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2日向上访的群众下达了所谓的答复意见(见答复意见),用一些所谓的理由来敷衍群众,不作直接处理。这时,刘东海迫于种种压力才暂时停止了建房。
  2、2016年7月,刘东海又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又开始建房,村民群众为制止刘东海建房,就不断到县国土局、县政府上访,但又没有任何结果。2016年9月初村民群众向邵阳市国土局上访,邵阳市国土局蒋卓斌副局长在上访报告上批示:请隆回县国土局贺润仁同志处理(见批示)(蒋局长对此案先后打电话、作批示共三次),但隆回县国土局没作任何处理。2016年9月27日村民群众到邵阳市委、市纪委上访,市纪委常委在上访报告上批示:请市国土局查处(见批示),并又专门下发了文件。隆回县国土局仍没有做任何处理,刘东海继续在建房,一楼完工,准备再建二楼,村民再去阻拦。刘东海的父亲刘建民拿杀猪屠刀威胁村民群众说:“谁敢阻就杀谁,我侄儿、侄孙均在县政法委当官,出了事由他们来摆平。”这样一来,村民群众就更不服了,认为刘东海凭着有人在县政法委当官,就可以胡作非为违法建房,隆回县国土局却视而不见。
  3、村民们在忍无
  可忍、告状无门、万般无奈之下,于2016年10月13日 ,70多名群众手持横幅,自发来到邵阳市委大院请愿,在市委领导的督促下,隆回县国土局副局长贺润仁来到市委大院却不见面,只指使其他领导来劝说回家,要求请愿群众给十个工作日再作回答。十个工作日已过,仍不见回音。2016年10月28日,举报人不得不上访北京。邵阳驻京办事处赵有志局长发微信给隆回曾秦伟书记(见微信),要求县委立即查处此案,以免再次赴京上访。曾秦伟副书记安排宁玉光副县长处理此案,这时隆回县国土局于2016年10月28日才对刘东海违法建房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
  4、自从2016年10月28日隆回县国土局对刘东海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之后,举报村民想知道办案进情,多次到县国土资源局查询,得到的答复是:“现在不关你们的事,这案我们得交法院处理”。此后,我们经过查询,此案是由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国辉受理。我们等啊等,盼星星,盼月亮,盼结果,直至2017年10月11日才盼到了《隆回县人民法院复议决定书》,其中明确限期刘东海12个月内自行拆除,如不执行,再由法院强制执行。
  5、得到隆回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之后,我们满怀喜悦,心想此案可以结了,但想不到的是,刘东海的违法建房,不但没有拆除,反而于2018年2月3日是又开始修建第二层,装修第一层。我们村民又及时向镇国土所、县国土局、隆回县人民法院举报,要求立即制止违法行为,结果国土局领导,隆回县人民法院为了继续当好保护伞,相互推诿,无人过问此案。可见:只要上面有保护伞,法院判决有何用?违法事情可继续做?
  6、至今距离隆回法院《复议决定书》判决已经3年多了,刘东海本人不仅没有自行拆除违建房,反而对违建房进行装修好准备入住。我们向隆回法院反映此案,先到立案庭询问此案是否已经立案了执行案件,得到的回复是该案由执行局来立执行案,我们又致电到执行局询办公室询问此案情况,接听电话工作人员均表示此案由他们李朝辉局长管,他们都不清楚情况,给了我李朝辉局长的电话,让我直接去问他。我给李朝辉局长打电话、发短信,他都是不接不回!!!
  事到如今,想问问,我们普通老百姓还有什么能力,什么方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