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申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和审判监督程序242条之法规 明确规定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的事实的确错误的;(二)略;(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的确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我因海军法院伪造证据(判决书称“姚”曾表示要关闭两个专科门诊,事实是我从未说过此话,就连起诉书都无此内容)和故意错用法律的手段(他们把我院生产经营中财务发给的劳务费认定为受贿)制造冤案。后来我才知晓,关于受贿罪的认定,两高早在1989年11月6号关于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才能认定为受贿罪。”并非判决书称“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4条第1款、第5条第1款、第2条第1款、第2项,第12条”。这种欺上瞒下的害人手段,应该让人民知晓,我因不服海军法院的判决,依法申诉到解放军法院,该院于2011年9月5 日上午答复同意受理,并让我把申诉材料寄到解放军法院审判监督庭翟伟中法官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解放军军事法院审判监督庭,邮编100034 ,电话010—66736399。当翟法官收到申诉材料后发现海军法院确实存在伪造证据和故意错用法律的事实后,又打电话对我说没有受理。翟法官他把法律当废纸 ,把依法治国当空谈,他在光天白日之下践踏法律,竟无人监管,不知公民的依法申诉权由谁来保障,翟法官如此对抗刑事诉讼法,对抗中央依法治国的好政策长达六年之久,他们这是依法治国吗?中国人民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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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